深圳光明區新湖街道 26萬平米體量綜合地塊掛牌,限價2.98萬

深圳光明區新湖街道 26萬平米體量綜合地塊掛牌,限價2.98萬/㎡


4月23日,據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信息披露,光明中心區A650-0375宗地定於2020年5月26日將以招標方式公開出讓該宗地使用權、光明中心區學府公園及學府公園周邊道路代建權。投標文件提交時間自2020年5月26日9時50分起至10時止


根據出讓條件,A650-0375建設的人才住房可銷售,其銷售均價不高於28400元/平方米,最高銷售單價不高於29800元/平方米。


據瞭解,這宗地原定於2019年11月出讓。


一、基本情況


本次出讓標宗地位於深圳市光明區新湖街道,在建地鐵6號線科學公園站北側,綜合開發面積約14萬平方米

,包括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權、光明中心區學府公園及學府公園周邊道路代建權。


A650-0375宗地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二類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積48969.03平方米,分為A、B、C、D、E五個區域,規定建築面積共260975平方米,包括商業、辦公、酒店、人才住房、書城及公交首末站等公共配套設施,土地使用年期50年。出讓宗地具體情況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為準。


光明中心區學府公園用地面積約7.23萬平方米,為公共綠地;學府公園周邊道路包括樓村西二路、樓村西三路及中間路,用地面積約1.87萬平方米,為城市道路用地。上述兩個項目由政府投資,產權歸政府,由中標人代建。項目建設具體信息以《光明中心區學府公園代建合同》(以下簡稱《公園代建合同》)《光明中心區學府公園周邊道路代建合同》(以下簡稱《道路代建合同》)為準。


二、出讓條件


(一)本次出讓的A650-0375宗地項目建成後,酒店5年後可整體轉讓;商業不低於3.533萬平方米(位於B、C區域,其中地下商業1.2萬平方米,地上商業2.333萬平方米)自規劃驗收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5年後可按規定銷售,其餘(不超過3.5萬平方米,位於A、B、C區域)可按規定銷售;商業性辦公可按規定銷售。人才住房可銷售,其銷售均價不高於28400元/平方米,最高銷售單價不高於29800元/平方米;具體銷售審批管理等須按相關政策規定及住建部門要求辦理。


A650-0375宗地中的社區管理用房、文化活動室和公交首末站產權歸政府,由中標人建成後無條件無償移交政府;書城產權歸政府,中標人建成後由政府以成本價回購;社區菜市場產權歸中標人所有,限整體轉讓,不得改變使用功能;郵政所由中標人建設,建成後由郵政部門以成本價回購,產權歸郵政部門;物業管理用房的權屬、移交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另中標人應與深圳市光明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簽訂《光明中心區A650-0375宗地綜合開發回購物業建設監管協議》(以下簡稱《監管協議》),有關書城的建設及移交有關事宜應滿足《監管協議》要求。


A650-0375宗地的D、E區域為城市道路用地,產權歸政府,由中標人建成後無條件無償移交政府。


A650-0375宗地的D區域西段上方可設置公共通道,南段上方可設公共通道或跨街建築進行連通,具體功能及空間界限範圍應以批准核發的《深圳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連通部分若為公共通道用途,則產權歸政府,由中標人建成後無條件無償移交政府;若為跨街建築,則計入規定建築面積,產權歸中標人所有。


A650-0375宗地的D區域地下空間(不含北段、東段地下空間)須進行整體開挖,覆土以下空間歸中標人所有,具體空間界限範圍應以批准核發的《深圳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


(二)A650-0375宗地在不突破總建築面積的前提下,B、C區域間的具體分項指標、配套設施等內容可結合城市設計要求進行適當騰挪調整,並按有關規定分區域配置物業管理用房。同時,宗地內B或C區域需建設一棟不低於220米的標誌性建築物,具體以建築方案審批為準。B、C區域應與軌道站出入口進行合理連通。


(三)本次出讓宗地建築方案應結合軌道站點進行統籌設計。用地範圍內地上、地下如涉及6號線軌道交通設施所佔用的空間,中標人應予支持,與軌道建設項目的使用權人協商使用。


(四)項目中配建書城應於地塊南側緊鄰軌道站點佈置。


(五)中標人須按照項目相關規劃設計條件及設計任務書等要求進行規劃方案設計。


(六)該項目的土壤環境前期初步調查工作由區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如土壤評估結果為須開展土壤環境詳細調查及土壤治理修復的,由中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汙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負責開展相關工作。


(七)該地塊緊鄰軌道6號線科學公園站,中標人需與地鐵建設運營單位就本項目方案設計成果進行充分溝通,並需在辦理該地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取得地鐵建設運營單位的書面同意意見。


(八)該地塊規劃為商業用地、二類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屬於人居敏感點,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須充分考慮地塊四周現狀工業廠房、軌道6號線等對其產生的交通噪聲汙染及工業廢氣汙染影響。


(九)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須與地塊周邊的雨汙排水系統做好對接,若需拆除、改動排水設施,需按程序報區水務部門審核。


(十)宗地內設置的人才住房、書城、文化活動室、郵政所、公交首末站、軌道站出入口等須在方案設計階段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十一)本次出讓標的的產權和建設等具體要求,以《出讓合同》、《建設和管理任務書》、《監管協議》、《公園代建合同》和《道路代建合同》為準。


(十二)中標人可以在深圳市光明區依法註冊設立一家全資子公司,並可通過《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將土地使用權變更至其全資子公司名下。全資子公司成立後,自簽訂上述補充協議之日起不得變更股權。


三、投標人主體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法人企業均可單獨投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


四、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採取綜合評分法,總分100分。其中,資信標20分,技術標29分,商務標51分。具體以《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權、光明中心區學府公園及學府公園周邊道路代建權招標評標標準》(以下簡稱《評標標準》)為準。


五、投標程序


(一)網上註冊

投標申請人應登錄http://www.sz68.com進行網上註冊。網上註冊的程序和要求詳見交易中心網站中的操作指南。


(二)申請投標

投標申請人網上註冊後,應按照操作指南有關要求,提出投標申請。


(三)交納投標保證金

投標申請人提出投標申請後,按入帳申請單提示交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96000萬元,投標保證金不得由其他單位或個人代交。具體詳見操作指南。


投標申請人可通過交易中心網站及時查詢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投標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25日16時30分(以交易中心網站顯示的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四)提交投標文件


已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應當於2020年5月26日9點50分至10點期間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交易大廈3樓交易廳。


投標人應提交《關於土地購置資金來源的承諾函》,承諾其土地購置資金來源不屬於開發貸款、資本市場融資、資管計劃配資等。其他須提交的材料以《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權、光明中心區學府公園及學府公園周邊道路代建權投標須知》(以下簡稱《投標須知》)為準。


六、開標和評標


投標時間截止後,將即時按《投標須知》進行第一階段開標,公佈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單。


第一階段開標結束後,評標委員會將按《評標標準》評審資信標與技術標。資信標與技術標評審結束後,按《投標須知》進行第二階段開標,公佈投標人資信標與技術標得分,現場開啟商務標,宣讀投標人商務標報價。


七、定標


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數符合法定最低人數要求,投標人符合投標資格、已交納投標保證金、且其資信標、技術標與商務標得分之和最高者,將被確定為中標人。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投標人的評標總分相同,則商務標報價高者為中標人;如商務標報價仍相同,則確定技術標“項目規劃設計”得分高者為中標人;如“項目規劃設計”得分仍相同,則以“建築概念方案設計與展示”得分高者為中標人;如“建築概念方案設計與展示”得分仍相同,則抽籤確定中標人。


八、成交與交納成交價款


中標人應於中標後即時簽收《中標通知書》,並自《中標通知書》簽收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交清成交價款。


九、土地購置資金來源審查


自交清全部成交價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中標人須向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提交如下資料:

(一) 經境內具有證券期貨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鑑證的《商品住房用地購置資金來源情況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二)中標人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具體要求參見《投標須知》)。


(三)境內具有證券期貨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金審計報告》,具體列明以下內容:

  • 1、中標人基本情況,包括控股股東、資金最終關聯方基本情況;
  • 2、承諾並實際核查中標人提交的《申報表》及附件證明材料;
  • 3、穿透核查中標人及控股股東、資金最終關聯方的資金來源,明確說明中標人的實際資金來源(如涉及關聯方,要說明最終關聯方的資金來源類型);
  • 4、針對“土地購置資金來源是否屬於開發貸款、資本市場融資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作出結論。


審計報告後附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證明、證券期貨資格證明等。

上述資料由交易中心土地業務受理窗口代收後2個工作日內移交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進行資金來源審查。

根據中標人提供的材料,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組織相關監管部門對中標人土地購置資金來源進行審查,並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出具書面審查結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收到審查結果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中標人。


十、簽訂出讓合同


中標人自收到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關於土地購置資金來源審查通過的批覆文件後5個工作日內,須持批覆文件、中標通知書等材料,簽收深圳市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發出的《建設和管理任務書》、與深圳市光明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簽訂《監管協議》、與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簽訂《公園代建合同》、與深圳市光明區建築工務署簽訂《道路代建合同》後,再向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申請簽訂《出讓合同》。


土地購置資金來源審查未獲通過的中標人,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取消其中標資格,已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一、其他


本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如有調整,將在交易中心網站發佈補充公告。本次招標有關詳細資料請參閱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可通過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sz68.com)下載。招標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告、投標須知、投標文件(樣本)、中標通知書(樣本)、《出讓合同》、《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權、光明中心區學府公園及學府公園周邊道路代建權招標項目規劃方案設計任務書》、《評標標準》、A650-0375宗地圖、A650-0375宗地規劃設計條件、《監管協議》、《建設和管理任務書》、《公園代建合同》和《道路代建合同》、《關於土地購置資金來源的承諾函》、《申報表》等。

需諮詢本次招標程序相關問題的,可以書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問題,請逕向相關職能部門提出。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區華夏二路土地儲備大廈3樓;諮詢電話:(0755)21389079。

深圳市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區光明大街第三辦公區;諮詢電話:(0755)88211947。

深圳市光明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區公園路公共服務平臺;諮詢電話:(0755)88211759。

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區華夏二路光明商會大廈;諮詢電話:(0755)23420925。

深圳市光明區建築工務署地址:深圳市光明區華夏二路光明商會大廈;諮詢電話:(0755)88215259。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諮詢電話:(0755)88125069。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紅荔西路8007號土地房產交易大廈3樓;諮詢電話:(0755)83785995;網址:http://www.sz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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