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還法不容 依法扣押奧迪車

陳法官你好,我已經發現胡某的奧迪車了,你們抓緊時間過來吧。"9月21日上午,淇濱區法院執行幹警根據群眾舉報線索,迅速組織人員趕赴胡某奧迪轎車所在位置,成功將車輛予以扣押。

胡某與張某二人系朋友關係,2015年9月,胡某因急需償還他人欠款,向張某借款20萬元,並約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後,張某多次向胡某催要借款本息未果,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便將胡某起訴至法院。該案經審理,判決胡某償還張某借款本金2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胡某仍不償還借款本息,張某向淇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聯繫被執行人胡某敦促其儘快履行還款義務,並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逾期,胡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執行幹警在對胡某名下財產狀況調查時,發現其名下有一部奧迪牌轎車,執行幹警果斷將該車輛予以查封。之後,執行幹警再次聯繫被執行人胡某,要求其儘快向申請執行人張某履行還款義務,並在規定期限內將奧迪轎車交至法院,但胡某仍未履行,也未交付查封車輛。

9月21日上午,正在工作的執行幹警突然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得知胡某奧迪轎車下落,於是,執行幹警立即組織精幹力量前往扣押車輛。到達執行現場後,執行幹警與被執行人胡某進行溝通,勸說其主動配合車輛扣押工作,並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嚴重後果。最終,胡某迫於執行壓力,主動配合執行幹警工作,順利完成奧迪轎車扣押。下一步,如胡某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將依法對該奧迪車進行處置,用以抵償張某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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