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5月1日施行 住宅物業服務標準還是十年前的 政協委員:儘快修訂住宅物業服務“標尺”

《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5月1日施行 住宅物業服務標準還是十年前的 政協委員:儘快修訂住宅物業服務“標尺”

交了這麼多年的物業費,你瞭解你能享受哪些服務嗎?最容易引起糾紛的居住小區裡,物業服務有沒有硬性的標準?

《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施行。這個條例誕生前,經歷了“萬名代表修條例”,徵求了2.3萬名市民、社區工作者和物業管理者以及231個單位的意見建議,還報請市委在市政協開展立法協商,收到市政協委員意見建議240條。市政協委員、北京市建築工程研究院科研管理部部長羅愛武也參與其中,敏銳地發現作為“標尺”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還停留在十年前,多方調研提出了一份會下提案,呼籲:為了讓物業管理條例更具可操作性,應加緊對現行的北京市推薦性地方標準《住宅物業服務標準》進行修訂。

緣起——發現服務標準 還“停”在十年前

時間回到2019年12月19日下午,市政協召開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立法協商動員部署暨情況通報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向委員們通報了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和(草案)的情況。

“12345接訴即辦處理問題中80%以上都發生在居住小區,主要是物業本身服務問題和社會治理問題,如物業服務水平低、停車管理亂、私裝地鎖、老舊小區秩序混亂、管道老化堵塞、設施缺失、綠地管護不到位等問題。”羅愛武說,其實很多問題都在於權責不清,該誰管、怎麼管沒有明確規定,物業服務沒有量化指標,這樣就難以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有效管理。

通報會後,羅愛武就開始仔細研讀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她發現,條例草案中第六十七條提出“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發佈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項目清單,明確服務標準和服務內容。”這個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到底有沒有呢?是否能夠承擔起“標尺”的作用呢?羅愛武有著科研人員的“較真勁兒”,會後她便開始查找物業服務標準的相關內容,還真讓她找到了一個——DB11/T751-2010《住宅物業服務標準》。

一看標準的編號羅愛武就直覺這個“標尺”恐怕不太好用,2010年頒佈的,十年前了。仔細研讀標準,果不其然。

“首先它是一個推薦性標準,物業採不採用沒有強制性,只有物業採用了、寫進與業主籤的合同裡,才具有約束性,而且一些細節不具可操作性。”羅愛武翻開特意打印下來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上面不少條款用鉛筆記錄了她發現的問題。“你看這兒,綠化養護標準,一級物業綠化面積85%成活,二級物業90%成活,如果業主投訴綠化不達標,難道還要去測量一下小區綠化面積再算算成活率?”羅愛武說,還有很多服務標準是缺失的,比如停車管理服務的標準,再比如十年前還沒有的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垃圾分類收集清運服務等。

調研——會上提案改會下提案 專題座談明確提案方向

今年1月9日,羅愛武帶著《關於進一步加快老年就醫友好環境建設的提案》和《加快修訂的提案》上會了。老年就醫友好環境建設的提案很快提交了,但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修訂的提案她卻一直猶豫著如何提出。

一個標準的修訂是什麼程序?5月份《物業管理條例》就要施行,到底應該提給哪個部門才能讓修訂儘快開展?哪些內容是能夠量化成標準的……問題很多,羅愛武不想簡單地提交一個建議,而是希望這個提案能夠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能夠促進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修訂,讓這個標準成為千家萬戶維護自己權益的“標尺”。

因為北京市建築工程研究院多年來一直承擔科研任務和地標編寫工作,所以和市住建委科技與村鎮建設處有業務交流,全會期間羅愛武就跟市住建委科技與村鎮建設處主管標準的負責人進行了多次熱線溝通,探討如何能夠儘快啟動《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修訂工作。

“市住建委也認可《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修訂,表示可以立即就此專題召開座談會,將相關部門科室集中在一起,分析這個問題。”羅愛武說,由於當時是在政協全會期間,會議議程特別滿,難以抽出時間去參加座談會,為此她決定暫時不把這個提案作為會上提案提交,而是在會後瞭解清楚後提交會下提案。

1月15日下午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閉幕,1月16日上午9時30分,羅愛武就從位於西四環的家趕到通州,和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建設委員會專職副主任郝留亮一起出現在市住建委的會議室內,與科技與村鎮建設處、物業管理處、物業服務指導中心相關負責人一起圍繞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修訂進行座談。

“地方標準修訂通常要通過列入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年度計劃,再由行業主管部門組織起草小組進行調查研究、綜合分析、試驗驗證後,編寫出地方標準徵求意見稿與編制說明,經徵求意見後編寫成標準送審稿;標準送審稿審查通過後修改形成報批稿,報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編號、發佈……如果按照傳統流程走大約需要兩三年時間。”

“明面上的我們能看到,但是水泵、閘門、配電房、電梯機房這些核心部位很難被居民監督到,如何確保物業公司該進行的服務落實到位?”

“質價相符,怎麼樣提高標準對物業公司的約束力?推薦性標準能不能更有約束性?”

“服務水平能不能與收費標準相對應?標準如何能夠更具可操作、可執行、可檢查性?”

……

一場面對面的交流持續了兩個小時,為羅愛武答疑解惑,也讓她更明確了提案建議重點關注的方向。在接下來市政協進行的物業管理條例立法協商過程中,她不斷深入瞭解其他省市自治區的相關經驗做法,完善自己的提案。

建議——為地標修訂開闢綠色通道 細化車輛停放和垃圾分類等服務

“物業管理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標誌,物業管理好不好,直接關係著居民能否安居樂業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在修訂《住宅物業服務標準》時,也應深入總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經驗,進一步明確物業在應對城市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服務標準。”羅愛武說,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羅愛武思考更加深入,疫情也考驗了城市各個小區的物業的管理與服務水平,物業服務也成為守護居民健康的重要一環。

疫情期間,羅愛武通過市政協委員履職平臺提交了這份歷時2個月準備的提案:關於為配合《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立法實施,加快推進DB11/T751-2010《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修訂及相關規範性文件制定的建議。

《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5月1日施行 住宅物業服務標準還是十年前的 政協委員:儘快修訂住宅物業服務“標尺”

羅愛武建議,為了使《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更具有可操作性,應該儘快對現行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進行修訂,應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請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該項地標修訂開闢綠色通道,儘快啟動相關工作。北京市住建委加快組織啟動編寫單位開展標準修訂工作實施。在原有標準基礎上,細化完善“車輛停放的管理”和“垃圾分類收集運轉”等相關服務內容,建立便於考核的指標體系,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工作。

同時羅愛武還建議,按照條例中“收費標準由建設單位參照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發布的價格監測信息確定”的規定,可參照《上海市住宅物業服務分等收費標準》將分級服務與收費對照標準一併制定規範性文件,為條例實施提供技術支撐和收費依據,以確保《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的順利實施。

補白——多提有質量的會下提案

一份會下提案就這樣誕生了,這份會下提案也將及時交由承辦單位辦理,促進相關問題的解決。市政協相關負責人介紹,提案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最廣泛、最直接、最有制度保障的方式,是實現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定位、發揮委員主體作用的重要載體。廣大政協委員、黨派團體成員位置超脫,分佈廣泛,身處各行各業之中,既與廣大界別群眾直接接觸,又善於學習瞭解中央的大政方針和市委的決策部署,對本行業的問題有切身感受,既能從大局著眼,又能從小切口入手。市政協呼籲各界委員和參加市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在全會閉會期間繼續利用提案履行職能,多提有質量的會下提案,積極參與提案辦理,通過協商凝聚共識,為推動首都新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作者:孫穎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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