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軍良的“不諒解”,拐賣案二審背後的尋子家庭

申軍良的“不諒解”,拐賣案二審背後的尋子家庭

在庭上,張維平再次提到了神秘的“梅姨”。他表示梅姨真實存在,但目前的兩張畫像都不像她。

申軍良的“不諒解”,拐賣案二審背後的尋子家庭

3月26日早上九點,申軍良就來到法院門前。王翀鵬程攝

全文4554字 閱讀約需9分鐘

申軍良再次來到廣州。去年,他穿著自己最體面的一套裝備——紫色的襯衣、深藍色牛仔褲和黑色運動鞋來接被拐15年的兒子申聰。

2021年3月,當年拐賣申聰的人販子張維平等五人開庭受審,申軍良還是這身衣服。

一審開庭已是三年前。這期間,有人在警方的幫助下找回了孩子,但孩子難以接受身世的改變,不願意回到親生家庭;有人幸運些,孩子找到了,一家團聚,但又遇到了彼此融入的難題;還有人至今仍在尋子的路上。

在是否諒解人販子的問題上,幾個家長的意見出現了分歧。

一審時,申軍良當庭提出,只要人販子願意提供信息,幫他們找到孩子,他願意出具諒解書。這次開庭,申軍良的態度很堅決,他要求人販子得到嚴懲,也要為失去的十五年討個公道。

但對於還沒找到孩子的家長來說,他們仍對張維平抱有一絲希望。他們在法院簽了請願書,要求對張維平緩期執行死刑。

在庭上,張維平再次提到了神秘的“梅姨”。他表示梅姨真實存在,但目前的兩張畫像都不像她。

由於本案是死刑立即執行案件,法庭將依法提交高院的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進行討論。案件將擇期宣判。

上訴

因疫情管控,五名被告人——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和陳壽碧在增城看守所通過視頻遠程受審。視頻中,他們坐在紅色的塑料方凳上,藍色的背景上寫著“廣州法院”四個大字。

申軍良和兩個代理律師在增城區人民法院的第十一審判庭。出於防控和對未成年人隱私的保護,法院只允許被告人和受害人親屬到庭旁聽。

同案被拐兒童家長鍾丁酉和李樹全坐在另外一個房間。他們是專門衝著第一被告人張維平來的。2003年和2005年,張維平在惠州拐走了兩家的孩子,此後十幾年,兩家人拼盡全力尋找孩子,但始終沒有音信。

除了這兩個孩子,張維平落網後交代,那三四年間,他還拐走了另外六個孩子。而申軍良的孩子申聰被周容平、楊朝平等四人搶走之後,也是通過張維平銷贓的。

2018年底,五名被告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受審,張維平、周容平被判處死刑,楊朝平、劉正洪被判處無期徒刑,陳壽碧獲刑十年。五名被告不服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時隔三年,今年3月26日,案件由廣東高院在增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庭的電視屏幕並不算大,申軍良還是一眼就看出,相比三年前一審宣判時,五名被告人明顯胖了。他記得張維平落網時還是個瘦高個,現在也挺起了肚子;陳壽碧雖然神情低落,身材也圓潤了不少。

上午10點10分,審判長宣佈開庭。但由於信號多次中斷,庭審不得不中止。直到11點5分才重新開始。

按照程序,法庭首先核對了被告人身份。由於本案是死刑立即執行案件,審判長說,庭後將依法提交高院的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進行討論。隨後,法庭宣讀了一審判決書,並核實五名被告人上訴的情況。

第一被告人張維平突然反悔了。“我本來不上訴的。”張維平說,還當庭提出要撤回上訴。

審判長解釋,因為張維平屬於死刑立即執行的被告人,根據相關法律,不允許撤回上訴。“因此在庭審中,是按照張維平上訴進行審理。”庭後,申軍良回憶。

申軍良的“不諒解”,拐賣案二審背後的尋子家庭

3月26日下午,申軍良向媒體複述庭審情況。王翀鵬程攝

因拐賣三次獲刑

這是張維平第三次因拐賣孩子獲刑。

張維平是貴州省遵義市綏陽縣人,1971年10月出生。張家經濟條件不好,張維平讀到初二時便輟了學,在家務農。沒幾年,便外出務工掙錢。

上世紀90年代,張維平從貴州跑到鄰省廣東打工。他曾對警方供述,起初他在東莞市厚街鎮的一家廠子裡做鞋,1996年後,他輾轉來到增城,在荔城區(現增城區荔城鎮)的一家化纖廠找到了工作。

這期間,他聽說有老鄉拐賣孩子的事,他了解到胡某和同為遵義人的曹某做的就是這樣營生。張維平還認識一個吳某,對於此間的門道略知一二。

沒過多久,張維平也幹起了這行。經他手賣掉的第一個孩子是同居女友帶來的,他們從買家手裡拿到了9000元左右的撫養費,張維平分得了5000元。

半個多月後,張維平便被警方抓獲。1999年7月,他因拐賣兒童罪被東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經過減刑,2003年2月刑滿釋放。

但張維平並未因此收手。從監獄出來後半年,他就從廣東惠州拐走了一個孩子,以10000元左右的價格賣掉了。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他一共拐走了八個孩子,其中就包括鍾丁酉和李樹全的孩子。申聰也是這期間經他手賣掉的。他在廣東省境內流竄作案,沒能被警方抓獲。

2007年3月,張維平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刑滿釋放三年後,2010年5月,第二次因犯拐賣兒童罪被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直到2015年8月1日刑滿釋放。

2016年,張維平在2003年至2005年之間拐賣八個孩子的事情敗露,再次被警方逮捕。2017年一審開庭時,他對指控罪名供認不諱,還當庭表示,希望法院判他死刑,立即執行。

這次在法庭上,張維平的辯護律師問他,為什麼接二連三犯案。張維平回答,除了拐賣孩子,他什麼都不會。並當庭表示願意賠償受害人家屬。

再次見到張維平,鍾丁酉心情很複雜。他怨恨張維平,但又對他抱有期待,希望能通過他找到孩子。

開庭前,鍾丁酉和李樹全在法院簽了請願書,要求對張維平緩期執行死刑。他們還向法院提出要和張維平直接對話。“我要跟他說,我當年對你那麼好,你能不能告訴我孩子在哪。希望喚醒他的良心。”還未尋回孩子的父親李樹全說。

申軍良的“不諒解”,拐賣案二審背後的尋子家庭

還沒找到孩子的鐘丁酉庭後發表感言。王翀鵬程攝

“不諒解”

但在申軍良看來,張維平必須得到嚴懲。一審時,申軍良表示如果張維平能據實交代孩子的下落,他願意給他寫諒解書。但現在他的態度變了。

“不是說張維平活著,孩子就有回來的可能。”申軍良認為,現在尋回的五個孩子不是張維平的功勞,“我沒法諒解他了。”

他也不能原諒入室搶走他兒子申聰的另外四名被告。在他看來,被告人周容平、楊朝平等四人認罪的態度並不真誠。

四名被告也是貴州人,周容平是張的表兄弟。

他們四人被指控合謀入室搶走了申軍良的兒子申聰,之後通過張維平銷贓。公訴人認為,他們四人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綁架兒童,也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刑事責任。一審判決,周容平被判死刑,楊朝平、劉正洪被判處無期徒刑,陳壽碧獲有期徒刑十年。

這次庭審中,周容平全程低著頭。“他認為自己第一次犯法,現在判刑太重。”申軍良回憶。

另外三名被告人也認為量刑太重。

比如楊朝平提出自己是協助作案,只負責抱住申聰的母親於曉莉,其他什麼都沒做,而且曾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抓捕,有立功表現;劉正洪辯解,落網之後他才知道申聰被賣掉了,他沒有參與買賣;第五被告人陳壽碧覺得委屈,她不承認曾參與搶孩子,也不承認協助犯罪,“我就幫他們帶了一晚上小孩,也沒分錢。”

在庭上,四名被告人對申軍良表達了歉意。“我犯了一個錯誤,終身難安。”周容平說。

庭審後,申軍良二審的代理律師劉長透露,開庭前,周家人主動向法院匯了20萬元。但目前申軍良並未領取這筆錢,也沒有出具諒解書。“不能因為錢的問題,就諒解拐賣兒童的行為。對於受害家庭,這種傷痛還沒有結束,沒到可以諒解的時候。”

申軍良的“不諒解”,拐賣案二審背後的尋子家庭

3月25日,申軍良提前來到法院詢問情況。王翀鵬程攝

最關鍵的是,目前仍有四個孩子沒被尋回,還有案件中重要的一環——幫助張維平銷贓的中間人“梅姨”尚未落網。這也是被拐兒童家長們最關心的問題。

張維平在庭上說,他第一次在公安機關錄口供時就提到了梅姨。他很肯定,梅姨是真實存在的。不過,連他也不瞭解梅姨。從他吐露的部分信息只能分析出,梅姨今年65歲左右,身高一米五幾,會講粵語和客家話,2003年至2005年間,她長期居住在廣州增城客運站附近的城豐村雞公山街,以做紅娘為生。後來還曾經在增城、惠州、紫金、韶關、新豐等地活動過。

根據張維平的描述,警方曾給梅姨畫過兩張畫像,但兩張畫幾乎不像一個人:第一張梅姨臉型偏瘦,顯老;第二張畫中,梅姨是個大圓臉,長著單眼皮、大嘴巴,鼻孔外露。

張維平說,自己提供的是真實的形象,但兩張畫像都不像梅姨。

申軍良的“不諒解”,拐賣案二審背後的尋子家庭

梅姨畫像。受訪者供圖

3月26日,增城市公安局的辦案民警向記者表示,一直在偵查梅姨的下落,但目前還沒有新的線索。

“參與拐賣了9名兒童的‘梅姨’至今還沒抓到,所以我請求司法機關重視,請檢察機關加強監督,請公安部門加強偵查,儘早抓住‘梅姨’。”申軍良在庭上說。

被拆散的家庭

有些被拐兒童的家已經散了。楊佳鑫被張維平帶走後,他的父親跑遍了周邊的村鎮找孩子,尋子的第三年,他患上了精神問題,開始出現幻覺,看誰都像人販子。在回鄉休養的途中,這個父親深陷絕望,從火車躍下,帶著對兒子的思念倒在鐵軌上。

尋子的路上,申軍良看過太多類似的家庭。“失子的傷疤影響那麼多人的一生,拐賣兒童給一個家庭帶來的傷害,不亞於故意殺人。”申軍良不能諒解人販子。

尋找申聰的這些年,申軍良的人生髮生了裂變。以前他是一家電子玩具廠裡最年輕的經理,有賢惠的妻子和可愛的兒子,生活富裕;兒子被搶走後,他辭掉工作,拿出所有積蓄,抱著傳單在廣東的大街小巷轉,靠借錢度日。

“找兒子的那段歲月裡,家不像家,人不像人,被搶被騙、風餐露宿、無助、煎熬、無奈時刻伴隨這我,每次走到一個十字路口,我都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走,只能一邊喊著申聰的名字,一邊拿著手機在地上轉。手機指向哪個方向,就往哪個方向走。”申軍良說。

每次看到路邊殘疾的乞討兒童,申軍良的心就會揪一下,他怕認出是自己的孩子。撐不下去時,他甚至想過結束生命。

去年3月,經過DNA比對,丟失十五年的申聰被警方尋回,回到申軍良夫婦身邊。儘管申軍良和妻子整天圍著他轉,研究他的好惡,一家人的吃喝都遷就申聰,但回家一年後,17歲的廣東男孩還沒能適應北方和申家的生活。

“他在努力做個好哥哥、好兒子。”申軍良說。

這次庭審,他再次向法庭提出了民事賠償,要求賠償尋子期間產生的誤工費、車費和精神撫慰賠償等,共計480餘萬元。

申軍良的代理律師劉長表示,因為孩子被搶,申的妻子於曉莉人身和精神上均遭受了巨大的創傷,被醫院診斷為“精神分裂症”,需要長期服藥。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應當獲得民事賠償。

還沒找到孩子的家長鍾丁酉和李樹全訴求就簡單得多:找到孩子。這十五年,他們像申軍良一樣,全國各地找孩子,互相分享著警方信息,相約一塊去廣州、河源尋親。

李樹全的尋子旅程已超過3萬公里。他在心裡一次次預演過親人相聚的場景,他會帶上兒子愛喝的酸奶,和兒子相擁哭泣。“我不敢奢求什麼,只希望他健康平安,願不願意回來與我們生活,由他決定。”

申軍良的“不諒解”,拐賣案二審背後的尋子家庭

還沒找到孩子的李樹全向大家介紹孩子的情況。王翀鵬程攝

鍾丁酉也只盼能見到孩子。去年7月,他又獨自去了次廣州,仍是無果。如今,他只能繼續等待。

或許他們也將很快“團圓”。3月26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童碧山表示,今年1月起,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以偵破拐賣兒童積案、查找失蹤被拐兒童為主要內容的“團圓”行動,全力偵破一批拐賣兒童積案,全力緝捕一批拐賣兒童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一批改革開放以來失蹤被拐的兒童。

公安部呼籲,公眾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疑似拐賣兒童犯罪案件線索,積極協助查找失蹤被拐的兒童。同時,也請失蹤被拐兒童的父母和疑似被拐人員主動到附近的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受免費的DNA信息採集以及相關信息補充完善等工作。

新京報記者 王翀鵬程

編輯 陳曉舒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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