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職務侵佔罪?

現代商業往來中“吃回扣”變成了司空見慣的商業潛規則。“吃回扣”首先可能會涉嫌的犯罪就是職務侵佔罪,本文對涉嫌職務侵佔犯罪的應對策略及本罪內容進行剖析。


一職務侵佔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二起刑點

目前,職務侵佔罪的起刑點為6萬元人民幣。


相關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三量刑標準

量刑標準,簡而言之就是多少金額判多少年?

(一)犯罪數額達到6萬元,一般較多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犯罪數額達到100萬元,一般較多判處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


相關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修訂後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四量刑情節

(一)法定減輕或從輕處罰情節

1.坦白

2.自首

3.認罪認罰

4.立功

5.達成刑事和解協議


(二)酌定減輕或從輕處罰情節

1.退贓、退賠

2.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並取得諒解

3.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


相關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修訂後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


五不起訴情形

(一) 證據不足不起訴

即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認為偵查所獲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的情形。


(二) 法定不起訴

1.犯罪數額未達到立案標準

(案號:沙檢公訴刑不訴〔2019〕9號)

2.已過追訴時效

(案號:新檢公訴刑不訴〔2018〕80號)

3.犯罪情節顯著輕微

(案號:華檢公訴刑不訴〔2016〕1號)

4.不符合職務侵佔罪的犯罪主體

(案號:湘臨檢公訴刑不訴〔2018〕15號)


(三) 酌定不起訴

1.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

(案號:穗雲檢公訴刑不訴〔2018〕82號)

2.自首、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其諒解

(案號:通崇檢刑一刑不訴〔2019〕2號)

3.退贓並取得被害人諒解

(案號:溫龍檢公訴刑不訴〔2019〕106號)

4.犯罪數額較小

(案號:東二區檢訴刑不訴〔2018〕16號)

5.犯罪情節輕微,退贓且取得被害人諒解

(案號:深寶檢刑不訴〔2019〕90號)

6.犯罪嫌疑人為從犯,自首且積極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

(案號:黑望檢公訴刑不訴〔2019〕3號)

7.犯罪情節輕微,自首且退贓

(案號:宿區檢刑二刑不訴〔2019〕6號)

8.犯罪情節輕微,坦白且退贓,認罪悔罪態度較好

(播檢公訴刑不訴〔2019〕423號)

9.犯罪情節輕微,退贓且與被害人達成達成刑事和解協議

(烏檢公訴刑不訴〔2019〕15號)


家屬應對策略

(一)該類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事發前一般都會有所察覺,此時不應存在任何僥倖心理,應及時諮詢律師。如實告知律師案情經過,切忌“抽絲剝繭”,只披露部分案件事實,這將會對律師就其給出應對方案產生質的影響,無法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二)家屬在收到《拘留通知書》後應第一時間聯繫專業律師。律師將及時安排會見當事人及瞭解案情,出具專業應對方案。


(三)在犯罪事實無異議的情況下,家屬應在律師的幫助下積極退贓,聯繫受害人(一般為公司企業),儘量爭取其諒解並取得《諒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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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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