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寧再通報“交警隊長兒子酒駕逃逸”:獲諒解,傷者系白血病死亡

5月10日,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廣寧縣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情況通報。

通報稱,針對近日網絡流傳的“廣寧縣梁某勇駕車肇事逃逸”帖文,廣寧縣相關部門經核查,梁某勇(廣寧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兒子)於2019年1月11日20時許駕車與橫過馬路的行人程某群發生碰撞後駕車逃逸。警方經連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並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0mg/100ml。

公安機關經調查作出事故認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傷情鑑定,程某群為重傷一級,廣寧縣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後移送廣寧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廣寧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梁某勇實施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但鑑於其認罪認罰,有坦白情節,事後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醫療等費用,獲得被害人丈夫諒解並出具諒解書,依照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群因白血病惡化死亡。

5月8日晚,廣寧縣委政法委曾發佈情況通報,近日,該委發現有一題為《曝光:廣東廣寧縣交警隊長兒子酒駕逃逸緻人死亡逍遙法外》的帖子在網上傳播,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通報稱,該委高度重視,迅速牽頭組織縣紀委、縣司法局等部門開展調查處理,核實所反映情況,澄清事實,還原真相,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採寫:南都記者 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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