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誣告陷害黨員幹部!撤銷黨內職務!

為充分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現將牟洪良誣告陷害黨員幹部典型案件予以通報。

牟洪良,中共黨員,原棲霞市土產雜品總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兼棲霞市供銷賓館黨支部書記、經理。2020年1月,因誣告陷害、冒用居民身份證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七日。隨後,市公安局將問題線索移送市紀委監委。經調查核實,牟洪良為達到個人目的,親自組織誣告材料並冒用他人身份證件向各級各相關部門舉報賈某某。牟洪良身為中共黨員,出於主觀惡意,捏造不實內容,嚴重損害當事人名譽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違反了政治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部澄清正名的工作辦法(試行)》,給予牟洪良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通報指出


誣告陷害行為是對舉報監督本質的背離和信訪權利的濫用,觸碰道德底線,違反黨紀國法,破壞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嚴肅查處打擊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澄清正名、消除影響,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腳踏實地、幹事創業,彰顯了市委市政府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通報要求


各級黨組織要嚴格落實《關於激勵幹部擔當落實幹事創業的若干意見(試行)》,把握方向、主持公道、彰顯正義,堅決消除別有用心、惡意中傷之人的生存土壤。

廣大黨員幹部要以牟洪良為鑑,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規矩意識,嚴格依紀依法行使黨章和憲法賦予的權利,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評人論事、反映問題,自覺接受監督、抵制歪風邪氣,做到為組織負責、為自己負責、為他人負責。

市紀委監委將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和懲治誣告行為,大力整肅信訪舉報歪風,為幹事創業者“撐腰”,向誣告陷害者“亮劍”,持續打造讓幹部受監督受關愛的幹部之家。


來源/ 清風棲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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