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贛州處分一批幹部!多人被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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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贛州處分一批幹部!多人被撤職!

近日

贛州各地紀委監委通報了

多起違紀違法問題

多人被撤職處分

【通報】贛州處分一批幹部!多人被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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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尋烏縣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縣旅發委副主任、胡屋村“大村長”謝偉東等履行脫貧攻堅失職失責的問題。經查,2017年12月底至2019年12月,三標鄉胡屋村飲水工程質量不達標問題仍未整改到位。胡屋村黨支部書記胡炎成對項目監管不到位、驗收走過場、造成扶貧資金損失。謝偉東作為“大村長”履行“六包”責任不到位,三標鄉政府幹部、胡屋村原第一書記石金鳳,胡屋村第一書記、縣旅發委副主任趙奇勇,胡屋村村主任胡振權工作作風不實不細,對群眾反映的飲水方面的問題調度處置不到位,對問題整改工作過問少,消極對待。2019年12月17日,尋烏縣紀委對謝偉東、趙奇勇、石金鳳和胡振權進行誡勉談話,責成胡屋村對施工單位處罰違約金1萬元。2020年3月,胡炎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留車鎮垇上村委會主任賴聲長履行脫貧攻堅、農村人居環境不力、侵佔村集體資金的問題。經查,賴聲長在脫貧攻堅鞏固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中,工作長期不在狀態、紀律散漫。另在2017年興建保障性住房過程中存在侵佔村集體資金的問題。2020年3月,留車鎮政府責令賴聲長辭去垇上村委會主任職務,取消賴聲長的村定補幹部身份;責令賴聲長退繳侵佔的土地補償款。

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羅國星落實扶貧政策失職失責的問題。經查,羅國星在開展結對幫扶貧困戶過程中,走訪排查工作不實不細,幫扶工作失職失責,未能發現貧困戶學前教育補助資金漏補的問題,導致貧困戶學前教育補助資金漏補。3月20日,尋烏縣紀委決定對羅國星進行誡勉談話,並全縣通報批評。

羅珊鄉政府幹部劉航等人教育扶貧幫扶失職失責的問題。經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羅珊鄉貧困戶曾某的2個孫子因其父母於2020年2月29日外出務工帶走智能手機後,未能進行線上學習,直至3月縣扶貧督查組督查發現問題後,才由其所在學校解決進行線上學習問題。劉航作為曾某的幫扶幹部,未認真排查出2名學生無法線上學習情況,羅塘中學、羅珊中心校履行教育扶貧責任不力,兩名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肖芳華、鄺曉煒教學工作不實不細。3月30日,尋烏縣紀委責成羅珊鄉紀委對劉航進行誡勉談話,由縣教科體局黨委對羅塘中學、羅珊中心校進行通報批評,對肖芳華、鄺曉煒進行誡勉談話。

贛州經開區: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贛州經開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原副主任科員兼經開區文化市場和民政社會事務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劉新華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問題。經查,劉新華在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間分別在端午、中秋、春節等節日前共6次,收受百步墩公墓區工程項目的承建方所送菸酒,其中硬中華煙6條、軟中華煙6條,水井坊酒6瓶,茅臺系列酒4瓶,茶葉4小包,中石化油卡2張(每張價值0.5萬元),大潤發超市購物卡20張(每張價值1000元),上述總價值約3.95萬元。劉新華還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2020年3月,劉新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由四級主任科員降為一級科員的處分,相關違紀款予以退繳。

贛州新能源汽車科技城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陽貽春私車公養問題。經查,2016年11月,陽貽春將自有皮卡車租給其任職的贛州新能源汽車科技城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使用,2016年12月該公司在鑫泰公司租用了一輛獵豹越野車作為公務用車,該皮卡車歸還由陽貽春個人使用,少部分時間由公司職員下工地使用。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陽貽春將自有皮卡車在公司報銷維修費2.4769萬元,燃油費1.5514萬元,合計報銷4.0283萬元。陽貽春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0年3月,陽貽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予以退繳。

贛州經開區新能源汽車發展辦公室副主任、贛州新能源汽車科技城管理處黨委宣傳委員譚君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品問題。經查,2019年3、4月份,贛州新能源汽車科技城管理處擬對園區範圍內衛生保潔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該項工作由譚君負責。江西航雅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江某為中標該項目,於2019年6月先後四次宴請譚君,並送給譚君一箱四特原漿酒共計12瓶。2020年3月,譚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物予以退繳。

寧都:查處一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經查,2013年11月,寧都縣蔡江鄉羅坑村黨支部原書記黃章文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的妻子辦理低保,致使其妻自2013年12月至2018年9月違規獲得低保補助金1.52萬元。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2020年2月,黃章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被追繳。

龍南:查處一起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經查,2012年11月,龍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幹部肖正斌在對坤泰房地產公司開發的龍泉豪庭項目人防地下室工程審批過程中,未經領導同意,擅自批准該項目緩交人防易地建設費114.0784萬元;2018年9月,肖正斌在對景瑞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江山國際項目人防地下室工程審批過程中,把關不嚴,該項目少建51.4平方米的人防地下室,未及時督促補繳人防易地建設費。肖正斌上述問題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構成違紀。

2020年2月25日,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肖正斌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贛州處分一批幹部!多人被撤職!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初心就是情懷,使命就是擔當作為黨員幹部要強化責任擔當,守住紀律底線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和警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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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贛州市紀檢監察網

編輯:李章儒 校對:陳 參

編審:周 鴻 監製:古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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