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01


方保留的“案底”(又稱“前科”)是一種犯罪記錄,上海市檔案局的“法租界公董局”原始檔案裡,至今還保存著一張特殊的 “Criminal Record”(犯罪記錄卡)。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法租界公董局


這張硬質卡片的正面上半部分,填寫著當事人姓名“王旦甫”、年齡42、身高1.63、職業商務印書館編輯、籍貫安徽等,並貼有照片。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王旦甫”的“案底”


下半部分均由法文寫明對象在上海的三次被捕經歷,並且留有當事人的雙手十枚指紋。


02


這個“王旦甫”就是中國共產黨第一任總書記陳獨秀,這是他1921年10月4日第一次在法租界被捕時的化名。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陳獨秀


中共一大選舉陳獨秀擔任總書記,他9月中旬回到上海漁陽裡2號,主持中央機關的工作。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漁陽裡2號


那天,陳獨秀約了楊明齋、包惠僧和柯慶施到家裡來,他們圍坐在客廳裡的一張桌子旁,妻子高君曼也在座,一邊打麻將掩護,一邊商量工作。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突然,法租界的巡捕闖進來,不由分辯逮捕了所有人,押解到巡捕房去。


到了巡捕房後,他們發現對方並不清楚自己的真實身份,就各自編造了假名應付。


眼看就可矇混過關,不料陳獨秀的朋友、上海法學院院長諸輔成那天到漁陽裡來拜訪陳獨秀,被留守的巡捕抓來盤問。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諸輔成


大大咧咧的諸輔成到了巡捕房,一見陳獨秀就大聲說:“仲甫,怎麼回事啊?一到你家就把我拉到這裡來了。”


陳獨秀名“獨秀”,字“仲甫”,被諸輔成說破,真實身份徹底暴露,法租界意識到他們抓到了一條大魚,就在“犯罪記錄卡”的姓名“王旦甫”後註上“即陳獨秀”四個字,並拍了照片,編號“B9523”。


03


陳獨秀被捕的消息馬上被各大報紛紛登載,鬧得滿城風雨。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陳獨秀在法租界被捕時留下的照片


黨中央立刻通報各地的組織派人到上海來,商量如何營救總書記。他們電請孫中山先生出面,孫中山立即給上海法租界的領事打電話通融。共產國際的代表馬林也大力相助,他用重金聘請了著名的法國律師巴和來承辦陳獨秀的案子。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馬林


經過各方斡旋,10月26日,法庭宣判陳獨秀“編輯過激雜誌”,罰款100元后釋放。


陳獨秀的“犯罪記錄卡”上記載的另外兩次在上海被捕的日期,第二次是1922年8月9日,第三次是1932年10月15日。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新青年報


“犯罪記錄卡”的法文記錄,稱1922年8月9日逮捕陳獨秀的罪名是他“宣傳佈爾什維克,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221條,以及領事署令第五號”,然而,事後陳獨秀講他被捕的真實原因是外面謠傳,“說我們得了俄羅斯的鉅款”,聽信謠言的“華探楊某向我的朋友董、白兩君示意敲竹槓,窮人沒錢被敲,我只好挺身就捕了”。


陳獨秀第二次被捕還是被會審法官罰款400大洋,被狠狠敲了一筆不大不小的竹槓。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陳獨秀參與國民日報編撰


陳獨秀第三次在上海被捕時,已經被開除出黨,他另行組織了“中國共產黨左派反對派”,但是,他仍舊大聲疾呼,反對國民黨的政策,國民黨中統特務會同租界巡捕房,偵查了一個多月,破獲了陳獨秀的組織,將他以“危害民國”的罪名遞解到南京受審,判了八年徒刑。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亞東圖書館


“犯罪記錄卡”上填寫的職業“商務印書館編輯”,這是陳獨秀參加革命後唯一有穩定經濟來源的職業,但是持續的時間很短,因為他大部分時間都埋頭黨務,根本沒時間為印書館寫稿編稿,沒有收入,窘迫的他只好不時到長沙路上的“亞東圖書館”去走走。


一個大人物的“犯罪記錄”

《獨秀文存》


“亞東圖書館”是陳獨秀安徽老鄉開的,跟他有交情,早年出版過他的《獨秀文存》,陳獨秀過來,從不開口講錢,老闆汪孟鄒心裡有數,每當他坐的時間久了,就要問一聲:“拿點兒錢吧?”陳獨秀便點點頭,拿一點兒錢,再坐一會兒,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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