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樣做涉嫌“幫信”犯罪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宵鵬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從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獲悉,今年以來,衡水已經有153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其中1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43人被訓誡懲戒。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罪名,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

隨著警方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力度的不斷加大,“幫信”已成為打擊的重點之一,尤其是在公安機關開展的以打擊、治理、懲戒開辦販賣銀行卡、電話卡違法犯罪為主要內容的“斷卡”集中收網行動中,一大批涉嫌“幫信”人員落網。“很多‘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銀行卡是不明真相的大學生、村民、農民工等群體在開卡中介帶領下開戶的,這些開戶人不但犧牲了自己的信用,還會受到信用懲戒或法律懲處,令人十分痛心。”河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大要案偵查支隊政委孫玉昭說。

注意!這樣做涉嫌“幫信”犯罪

漫畫《“幫信”涉罪》 作者 高嶽

出售販賣兩卡涉嫌犯罪

今年10月,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區分局反詐中心接上級轉辦線索:轄區內某通訊店涉嫌實施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反詐中心民警經過偵查,將犯罪嫌疑人張某冬、王某抓獲。

經查,張某冬、王某在明知出售他人手機卡系違法犯罪的情況下,夥同徐某以幫助營業廳衝業績為由,誘導多名短期務工人員開辦實名手機卡265張,並將手機卡出售給天津的郝某和田某,出售的部分手機卡涉及電信詐騙案件。目前,張某冬、王某因涉嫌“幫信”,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徐某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孫玉昭介紹,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是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持續高發的重要根源,根據國務院聯席辦通報,2020年1至10月,河北省涉案手機卡累計開卡5019張,涉案對公賬戶累計開戶2602個,這些手機卡、銀行卡全是“假實名”,全部是開卡後被販賣至各類犯罪團伙用以實施詐騙、網絡賭博、網絡販毒等非法活動。

石家莊市公安局在今年10月打掉一個以馬某峰、米某雨為首的為境外賭博集團開販銀行卡“洗錢”犯罪團伙,一舉抓獲團伙成員15名,繳獲涉案銀行卡150餘張、U盾60餘個、手機47部。馬某峰等人因涉嫌“幫信”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經查,該團伙頭目賈某(在逃)於2018年潛逃至柬埔寨成立博彩公司,後在網上發展下線馬某峰、米某雨等人幫其管理公司,又招募程某、任某等15人在國內以300至500元不等的價格收購銀行卡“四件套”,並將購買的銀行賬戶連接到博彩公司後臺,供“會員”充值,最後通過第三方洗錢、提現、轉賬等方式將賬戶內贓款轉移至境外,涉案總金額高達5000餘萬元。

所謂銀行卡“四件套”,包括個人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U盾,不法分子還十分看重企業對公賬戶“八件套”,即對公銀行卡、U盾、法人身份證、公司營業執照、對公賬戶銀行申請表、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章程等。

在網絡上有不少收購銀行卡、手機卡、對公賬戶等的信息,甚至收集、出售銀行卡、身份證、手機號等一度在網絡上極為猖獗,形成一條完整的利益鏈。為了少則一兩百、多不過千餘元的利益,一些人將銀行卡、手機卡出售時其實已將自己的“身份”同時出售,一旦不法分子藉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實名辦卡人就變成“替罪羊”。

法條詳盡莫存僥倖心理

刑法對於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予以明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按照法律規定,“幫信”並非只包括出售個人銀行卡、手機卡等。

今年7月,武邑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幫信”案件,一團夥利用網絡刷單對受害人進行詐騙,許某帆、陳某傑、田某青等人將本人實名認證的微信號出租給該詐騙團伙。由於存在刷單詐騙行為,許某帆等人微信被騰訊公司多次提醒後封停,但其仍繼續將他人微信號出租給同一詐騙團伙。目前,許某帆等人因涉嫌“幫信”已被警方取保候審。

“幫信”類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僥倖心理,覺得自己沒有參與到直接犯罪中去,因而不會觸犯法律。然而,這種狡辯無法為其“助紂為虐”的行為脫罪。

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或者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一)經監管部門告知後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二)接到舉報後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三)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四)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五)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燬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六)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七)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開展信用懲戒限制業務

武邑縣公安局打掉的另一“幫信”團伙中,霍某鳴在明知陳某帥購買銀行卡用於為網絡賭博洗錢的情況下,於今年6月24日組織劉某、常某傑、吳某坤辦理農業銀行和工商銀行卡各一套,這4人將8套銀行卡以1000元一套的價格出售給陳某帥,後這些銀行卡被用於詐騙團伙洗錢。這4人由於販賣自己銀行卡,於7月22日被武邑縣公安局以涉嫌“幫信”取保候審。

河北公安機關開展“斷卡”集中收網行動以來,截至今年11月6日,共打掉“兩卡”違法犯罪團伙176個,抓獲犯罪嫌疑人777名,扣押涉案銀行卡4129張、手機卡4114張、作案電腦107臺、手機609部。相關涉嫌“幫信”的人員均將受到法律嚴懲。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一些單位和人員開辦販賣“兩卡”尚不夠刑事處罰,但仍逃不過法律懲處。據瞭解,銀行卡方面的懲戒措施主要包括:信用懲戒,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將記入個人徵信,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限制業務,5年內暫停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即在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在購物網站快捷支付,不能註冊支付寶賬戶,不能使用支付寶、微信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嚴管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單位和人員新開賬戶,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還會加大審核力度。

在電話卡方面,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電話卡,且被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三大通信運營商實施只保留1張電話卡、5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的懲戒措施。

孫玉昭表示,河北公安機關將從“兩卡”犯罪活動猖獗的開辦地、涉案人員戶籍地,開卡運營商和銀行營業網點3個渠道入手,對虛擬運營商、物聯網卡、單位銀行賬戶、支付賬戶4個領域開展重點整治,揭露行業亂象,曝光企業內鬼,公開被懲戒人員。

注意!這樣做涉嫌“幫信”犯罪

警方提醒

大家一定要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一旦丟失要立即掛失,對於廢棄不用的應及時辦理註銷業務,不隨意丟棄、買賣。不要貪圖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如身份證有遺失經歷、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人,一定要查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銀行卡存在,以免被打擊懲戒,影響個人生活。

來源:法治日報·社區版

編輯:席鋒宇 常煜 嶽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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