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其人其事,为什么二审维持原判!

1996年8月27日,犯罪嫌疑人张扣扣之母汪秀萍因琐事与邻居王正军发生撕打,汪秀萍拿一节扁铁在王正军额部脸部打了两下,王正军随即捡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下,致其重伤后死亡。同年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

但王正军未满18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过错行为,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7年。

关于民事赔偿部分,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经济困难,故酌情予以赔偿。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

张扣扣,被害人汪秀萍之子。又名张小波,男,汉族,1983年1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未婚。张扣扣对其母亲被伤害致死心怀怨恨一直到案发。

张扣扣其人其事,为什么二审维持原判!

2018年2月15日12时许,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及其兄王校军与亲戚上山祭祖,便戴上帽子、口罩等进行伪装,携带单刃刀、玩具手枪尾随王正军、王校军至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原三门村村委会门口守候。待王正军、王校军返回时,张扣扣持刀朝王正军颈部、胸腹部等处割、刺数刀,又朝王校军胸腹部捅刺数刀,之后返回对王正军再次捅刺数刀,致二人死亡。张扣扣随后到王自新家中,持刀朝王自新胸腹部、颈部等处捅刺数刀,致其死亡。

张扣扣回家取来菜刀、汽油燃烧瓶,又将王校军的小轿车左后车窗玻璃砍碎,并用汽油燃烧瓶将车点燃,致该车严重受损,毁损价值32142元。

2月17日7时许,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9年1月8日上午,陕西汉中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本次审理从上午9时庭审开始,总共持续了近9小时,下午17时42分,法院当庭宣判,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张扣扣其人其事,为什么二审维持原判!

张扣扣当庭表示将上诉。2019年4月12日张扣扣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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