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期>崇左市江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何樑明涉嫌 貪汙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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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崇左市江州區馱盧鎮中心小學原校長何梁明涉嫌貪汙罪一案,由崇左市江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崇左市江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梁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崇左市江州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梁明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在馱盧鎮轄區各小學學生徵訂教輔用書收取書款的過程中,通過虛報的方式侵吞教輔書款,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審核:陳良曉

供稿:甘甜甜

編輯:覃丹薜、黃 麗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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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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