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引優秀農民工必須“不拘一格降人才”

回引優秀農民工,是基層黨建工作的重心,既為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支撐,也為解決農村“空心化
提供堅強保障。《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也指出,注重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鄉鎮公務員,選拔鄉鎮領導幹部。

從優秀農民工支部書記中選拔優秀人才擔任鄉鎮領導幹部,擴寬農民工晉升發展渠道,既點燃了廣大農民工當家作主、精忠報國的期望,更激發了他們施展抱負、幹事創業的信心,還充實農村基層骨幹力量,為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亦會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宜賓市在回引優秀農民工選拔人才戰略中推陳出新,真正彰顯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納才理念,貫徹了“以民為本”的根本宗旨,體現了“重實幹”的選人用人導向。

“不拘一格降人才”真正彰顯“招才納賢不分出處”。韓愈有云:“是故聖人一視而同仁,篤近而舉遠”。歷來國家公務員招考只針對有相關學歷的人,只對碩士博士等優秀人才開綠色通道。然而從優秀農民工中選拔公務員這一舉措:一方面,打破了古往今來對身份定級分類的探索,不但有利於推動國家公正公平的人間大義,而且也將在全社會營造出一種不唯學歷、不唯身份、能力優先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從農民工中選撥公務員有利於深化招考改革,有利於推進人才制度改革。要改革,就必須廣開招錄大門,給更多優秀人才一展抱負的平臺和空間,讓人才有施展雄心抱負的蓬勃力量。選拔優秀農民工為公務員這一政策的實施,愈加體現國家在選拔人才上的公正、公開、公明、公義;真正做到讓普天之下優秀人才“才而不漏”“才有所顯”;不斷彰顯“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時代納才新理念;更加體現黨和國家“人民至上”的博大情懷!

“權從民出為民所用”愈加不忘“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詩人李賀曾壯志豪言:“報君黃金臺上意,提攜玉龍為君死”。從優秀農民工中選拔為公務員,首先,可謂滿足廣大農民工為國效力、施展才華、當家作主的事業願景;其次,廣大農民工長期在工地奮戰、在工廠勞作,早已鍛鍊了吃苦耐勞、勤儉節約、不畏艱辛、力求上進的精神品德,尤其是他們更能體察到民間疾苦、民生艱辛,從農民中來的他們親民作風更濃厚;再次,選拔農民工擔任公務員有利於發揮先進經驗,對於目前國家大力發展的“鄉村振興戰略”有迫切需求和幫助,更符合新時代農村的發展需要,他們不僅有幹事敢擔當的奉獻精神,更有創業成效的實踐經驗。總而言之,權從民出更能體恤民間疾苦,為民所用,“當家作主”後愈加不忘“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更好踐行永為“人民公僕”的錚錚誓言,更加做到永遠“為民服務”的崇高境界!

“男兒何不帶吳鉤,收取關山五十州”。授之以權方可用之以能。在深挖農村發展潛力的時代背景下,取信於農民工,必將凝聚鄉村振興的嶄新力量,彰顯新時代黨員幹部親民務實之風,不斷書寫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明天,繪製國家繁榮富強的宏偉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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