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條件有哪些?

市住建委工作人員回覆:物業管理區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交付的房屋專有部分面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百分之五十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數達到總套數百分之五十以上;首套房屋交付已滿兩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數達到總套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內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前90天。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只能設立一個業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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