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9月1日起取消電梯費和公攤?西安市物業辦迴應來了

針對9月1日起即將實行的《陝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有解讀稱不收電梯費和公攤的說法,西安市物業辦工作人員表示,這些解讀對政策理解有誤。


最新!9月1日起取消電梯費和公攤?西安市物業辦回應來了

他介紹,《陝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有關“物業服務費”定義很明晰,“物業服務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提供房屋、配套設施設備以及相關場地日常管理、維護保養、綠化養護、衛生保潔、秩序維護以及安全防範等具有公共性和普遍性的服務向業主收取的費用。

以前收費標準是“物業收費+電梯費+公攤+其他”,現在是把所有收費合在一起了。

《陝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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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


並非所有小區9月1起都要實行新辦法

一些小區業委會代表和物業公司詢問,是不是9月1日起所有小區都要實行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西安市物業辦工作人員表示,從西安市價格主管部門獲悉,那些還在《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內的,應該是執行原來的政策,除此之外的其他小區,根據小區情況實行新政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各設區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具體工作由各設區市、縣(市)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依據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綜合考慮小區容量、場地設施、企業成本、業主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定期調整並保持相對穩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大會通過合同約定。

該工作人員表示,有關細則相關部門還在制定之中,等待官方宣佈。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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