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價款起爭調解結案平糾紛

近日,大柴旦礦區人民法院成功調結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

2019年6月,大柴旦礦區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格爾木某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大柴旦某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彩鋼房建設施工合同,施工完成後,被告大柴旦某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未全額支付工程款。原告格爾木某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為維護其合法權益,遂起訴至法院,本案在審理過程中,被告大柴旦某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對應付工程款和工程質量均提出異議,申請對案涉標的物進行質量鑑定,並就工程維修費用提起反訴。

主審法官深入分析案件爭議焦點,細緻入微研判案件

並實地調查。本案通過開庭審理,雙方對立情緒明顯減弱,經本院主持調解,原告格爾木某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在放棄部分訴訟請求的情況下,雙方簽署調解協議,請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

本案能夠順利調結,離不開雙方當事人和本院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是訴訟各方良性互動的成果,本案的順利調結,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作者:大柴旦礦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劉佳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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