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有风险,“闪婚”需谨慎,法律视域下的“闪婚”现象

一、“闪婚”的法律概念

大部分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结晶,成熟的爱情将会走向婚姻的殿堂,俗话说的好:“有情人终成眷属”。两个人以爱情的名义缔结长久的婚姻契约,当然需要较长时间的交往和相互了解,靠的是理性和感性的双轨发展。

浪漫有风险,“闪婚”需谨慎,法律视域下的“闪婚”现象

在互联网时代,随着网络交友方式的多元化和便捷化,闪电相识、速配爱情,甚至一见钟情就“闪婚”,正成为一些80、90后男女的新风尚。顾名思义,所谓“闪婚”就是闪电式结婚,指的是男女双方在相识后,未通过较长时间的交往和相互了解,而快速确立婚姻关系的一种婚姻形式。

与传统的婚姻相比,它的特点在于“快”,即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是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进行的。一般多短算“闪婚”,目前并无公论,一两个月,或者半年,但一般最长不到一年时间。夸张一点的说法,“几秒钟爱上一个人,几分钟谈完一场恋爱,数小时内决定终身大事,一周便踏上红地毯。”选择快餐式爱情和闪电式婚姻的群体被称为“闪婚族”。在“闪婚族”眼中,他们的爱情是一见钟情,他们的婚姻是瞬间浪漫。

从法律层面来看,“闪婚”虽然“快”,但也必须要符合结婚的法律要件,一是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闪婚”的“快”不能是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二是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未到法定婚龄或许可以早恋,但不代表就能够依法“闪婚”;三是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闪婚”不是“试婚”,更不是“同居”。“闪婚”是一种结婚形式,是一种法律行为,只有具备了结婚的法律要件,“闪婚”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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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闪婚”的主要原因

“闪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常被作为一种青年男女的时尚追求和个性张扬的行为。“闪婚”既有产生的社会原因,也有存在的法律土壤。

(一)从社会角度来看

一是生活的快节奏。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一切都在加速、提速,这对婚姻必然产生重大影响。当前青年男女刚刚从校园步入社会时间不长,为了不被生活抛弃,不被社会淘汰,为了实现理想、获得成就,都在疲于奔命,生存竞争激烈,生活压力较大,追求马拉松式的恋爱成为一种奢侈,从而转向追求一种快餐式的婚姻方式。快节奏的社会培育了快节奏的婚姻,不断壮大了“闪婚族”的队伍。

二是社会的包容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女权思想、女性意识的崛起,社会不断涌现出多元化的价值观,使人们形成了开放的观念,也能够接纳前卫的生活方式。“闪婚”作为缔结婚姻关系的新形式,逐步得到了人们的理解、宽容和认可。此外,现在大龄“剩男”、“剩女”问题在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渲染下,在适婚青年及其父母心中造成了极大的压迫感,一旦找到男女朋友就“闪婚”往往不再被家庭苛责。

三是婚姻的功利化。现代物质文明催生婚恋观的世俗化和功利化,一些80、90 后在择偶过程中情感逐渐弱化,恋爱和婚姻中的“等价交换”、“互利互惠”的想法不断凸显,婚姻因而成为不少 80、90 后作为获得物质生活和工作助力的捷径,“闪婚”成为他们迅速获得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

当然,婚恋网站的兴起、电视征婚的流行,网络交友的便捷等社会因素对“闪婚”都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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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法律角度来看

过去,结婚和离婚的手续非常繁杂,人们在结婚、离婚时会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因此不敢轻易结婚或离婚。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实施以后,特别是2003 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充分保障公民私权利为指导思想,淡化行政管理色彩,充分张扬了个人意思自治,极其的简化了结婚、离婚程序。特别在结婚程序上,不再需要经过复杂的体检、也不再需要领导审批、单位盖章。因此,相较于60、70后,80、90后在谈婚论嫁上有更多自主权和隐私权。

一是结婚程序的简化。只要是男女双方自愿且男方达到22周岁,女方达到20周岁,没有配偶和禁止结婚的疾病和亲属关系,就可以登记结婚。因此,为突袭的爱情冲动一次,为瞬间的浪漫“闪婚”一下,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完全是法律允许的选择。

二是离婚程序的简化。我国《婚姻法》设置了协议离婚制度,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当双方发生矛盾,不愿再维持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对财产作出分配,对子女作出合理安排,就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一般情况下当场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书。

这一系列法律规定,使一些“闪婚族”把婚姻当成儿戏,无节制地滥用“婚姻自由”原则,男女双方和就“闪婚”,不和则“闪离”,有的甚至在一天之内完成“闪婚”、“闪离”,但是,法律对“婚姻自由”的规定目的不是“婚姻自由化”,不是把婚姻变成无任何条件、完全不受限制的绝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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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闪婚”的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是个法律术语,主要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人们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引起的结果。“闪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从《婚姻法》角度来看,也必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这里有必要进行一些阐述:

一是人身关系上:“闪婚”后,双方就确立了夫妻关系,夫妻之间共同生活,必然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都有参加学习的权利;都有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各项自由,不得以牺牲家庭利益为代价。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夫妻双方不得以由对抗义务,比如夫妻之间有履行性行为的义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之间有计划生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在这里特别指出的是,在结婚之后,男方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女方也可以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结婚绝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这往往是80、90后“闪婚”时最容易忽略的事情。因为,很多“闪婚”行为并未得到父母的同意或者父母根本事先不知晓,这必然为以后的家庭生活埋下隐患。

二是财产关系上

:“闪婚”后,双方就应根据《婚姻法》规定处理夫妻财产。我国采用的夫妻财产的规定主要是婚后财产共同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法律还规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借债务,除几种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都应当认定为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此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夫妻之间互有遗产继承权。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财产,应当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半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闪婚”双方由于彼此了解不深,结婚过于匆忙,因恋爱期间互送财产、婚前举债购置房产、婚前财产约定不明、婚后债务责任不清等导致的一些财产纠纷,往往被“闪婚”放大,从而引起“闪婚”双方及其家庭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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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闪婚”的法律风险

如前所述,婚姻不是一场游戏,不管是相识短短数月还是相爱三年五载,只要办理结婚手续,就意味着夫妻双方有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就要承担由缔结婚姻所带来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变化。由于具有不稳定性,因此“闪婚”隐藏着不可小觑的法律风险。

首先,存在较大的离婚风险。“闪婚”使婚姻搭上了“特快”列车,但是由于“闪婚”双方交往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缺少恋爱时期的“性格婚检”,导致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再加上完全不了解的两个家庭背景及文化的冲突,婚后更容易出现感情危机,出现家庭矛盾,进而离婚。一项最新调查显示,闪婚者的离婚率竟然高达65%。和平分手,友好离婚还算万幸,如果在离婚过程出现外遇、家暴等情况,必然使得当事人身心疲惫。如果婚姻一方被证实存在过错,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过错方有可能会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如果无过错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过错方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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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男方来说,“闪婚”后,如果女方很快怀孕,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也就是说,婚不是男方想离就离的。此外,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除非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于女方来说,“闪离”后独自承担抚养子女责任的概率是非常大的。

其次,存在夫妻共同债务风险。《婚姻法》从保护社会的角度出发,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夫妻一方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道的,债务发生并不是为共同生活。如果在闪婚期间,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举债,无疑会使另一方承担巨大风险。

2017年12月,《都市快报》曾报道了一则新闻:一名37岁的王女士在2017年6月份网上认识了陶某,一个月后,两人就“闪婚”,却为丈夫背上了50万债务,原来陶某拿王女士身份证在网上办了很多贷款,随后陶某逃之夭夭、杳无音信。实际上,这样的案例还是屡见不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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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存在逃避法律惩罚的风险。一些“闪婚者”把法律当成可利用的手段和工具,钻法律的漏洞,对法律的权威发起了挑战。“闪婚”现象出现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借“闪婚”形式和名义玩弄配偶,甚至于出现“性交易”的不法勾当。目前的法律很难认定这种行为不合法,很难认定为不法勾当,对借“闪婚”而玩弄婚姻的这种形式目前没有法律明确的规定来惩治。此外,“闪婚”中也存在“婚内强奸”的风险。强奸行为是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但《婚姻法》对“婚内强奸”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没有感情基础的“闪婚”,婚姻一旦出现不“和”现象就会导致家庭矛盾、暴力的产生,其中违背对方的强奸行为就成为家庭暴力中的性暴力,由于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性暴力,使“婚内强奸”这一存在的客观事实无法在民事法律中得到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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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有人说,婚姻需要经过马拉松式的恋爱历程,只有彼此了解,才能保证婚姻的长久幸福;还有人说,在正确的时间遇上正确的人才是最重要的,“闪婚”是对传统爱情观婚姻观的反叛和颠覆。

有人说,结婚,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婚姻意味着责任,是需要我们用一生去经营的事业,闪电带来的只是刹那的光亮,耀眼的光芒闪过之后,将是漆黑,紧随的甚至还有雷鸣,“闪婚”就是如此;还有人说,“闪婚”符合一见钟情、敢爱敢为、爱得就是心跳的情感理念,是现代高效婚恋先进文化的标志。

社会在进步,观念也在多元!我们不能武断地评判“闪婚”是好是坏,但也劝青年朋友在选择“闪婚”时要头脑冷静。“闪婚”有其存在的社会原因,也有其生存的法律土壤,社会更多地是要加强对“闪婚”的疏解和引导,使待婚的80后、90后对婚姻进行理性思考,选择健康的婚姻模式,正确地对待婚姻家庭,进一步维护婚姻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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