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又一部地方性法規進入立法審議程序,與生活息息相關

4月30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首次審議了我市擬出臺的地方性法規——《衡陽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標誌著該部地方性法規正式進入市人大的立法審議程序。

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化建設的穩步推進,建設工程、建築裝修、房屋徵拆、物料堆場等領域引起的揚塵汙染較為普遍,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防治揚塵汙染,是防治大氣汙染、保護環境的重要內容。市人大環資委負責人介紹,制定該《條例》,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推動全市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的有力舉措。同時,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加強揚塵汙染防治工作,完善相關制度,為我市揚塵汙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指引,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市人大常委會確定將該《條例(草案)》作為我市2020年立法出臺項目。市住建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就組成了起草小組,負責文本起草及論證。經過多輪調研座談、徵求意見和建議、研究論證,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了《條例(草案)(第七稿)》。3月20日,市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研究、討論和修改後,通過了《條例(草案)》。4月9日,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條例(草案)》。隨後,市人大環資委組織了兩場立法座談會,廣泛聽取多個市直部門、環衛、園林、質監,建設、施工、監理、混凝土攪拌企業等的意見建議。

《條例(草案)》共五章31條,分別為總則、防治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當天,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成兩組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就揚塵汙染的適用範圍、防治責任、防治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文字表述等一系列問題,提出了許多中肯的意見和建議,並就如何進一步修改完善《條例(草案)》進行了深入探討。

據悉,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充分吸納各方意見和建議,對《條例(草案)》作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記者唐海強 編輯王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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