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用社保,多報銷30%


這樣用社保,多報銷30%

異地就醫也就是參保地和就醫地不一致的情況,我國人口流動大還是很普遍的。因為我們的醫保政策各地區差異很大,醫保信息不能完全互通,異地醫保報銷就會存在很多困難。那異地就醫有什麼流程和注意事項,今天來說明一下。一般分為3種情況,異地長期居住、異地轉診轉院、異地急診,我們分別來說明

1、異地長期居住

分為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公司長期派遣人員,和長期異地居住人員,比如父母給子女來看孩子,這些都涉及到平時的就醫問題,一般需要先進行備案,現在備案還是很方便的,網上就可以,微信搜索“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按照提示就可以快速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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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所有省份都支持的,目前可以辦理的地區有17個,沒有開通的省份看當地社保部門網站能否辦理,不行的話只能線下去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需要攜帶身份證和社保卡。還有省內地市異地備案一般也需要到當地社保部門。

備案完成後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一般在社保網上查詢系統就能查得到,以後去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就可以直接刷醫保卡結算了,當然有的省份不支持直接結算,需要回參保地人工報銷,看當地的具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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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異地轉診轉院

一些比較嚴重的疾病想去省會醫院或一些醫療水平高的醫院就醫,首先需要當地醫院出具的轉診證明,然後進行備案,完成後可以刷醫保卡就醫。

如果是醫院確診不了或者治不了的病症,一般醫院都會開具,但如果只是覺得不相信當地醫院實力醫院沒說不能治的話就比較難了,畢竟醫院也是有自己的利益的,這時如果直接去異地就醫,醫保有的地區直接不能報,有的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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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要插一句,如果之前買的有社保版本的商業醫療險,如果沒用醫保報銷,最多隻能在扣除免賠額後報銷60%,這一點要注意。

如果沒有轉診證明又想去外地,一個比較折中的辦法就是如果就醫地有親戚,也可以按第一種情況辦理異地長期居住,相比較轉診證明還是要容易的

3、異地急診

比如出差外地或旅遊,然後發生了急診就醫,沒來得及備案,如果是比較嚴重花費較多的話,大部分城市都支持“先救治,後報銷”,自己先行墊付,之後回參保地報銷,只是報銷比例可能會降低,各地政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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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政策

目前的政策是“參保地待遇,就醫地目錄”

報銷範圍:以就醫地的 醫保目錄 為準,發生目錄內的藥品、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費用等

報銷比例:以參保地的政策為準,包括報銷的起付線、報銷比例、最高限額等。

大部分是隻限於住院和急診費用的報銷,普通門診不行,長三角的幾個省份可以支持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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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又回參保地了怎麼就醫報銷

大部分城市的異地長期居住備案是長期有效的,需要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撤銷,否則可能無法在參保地使用醫保,

異地轉診轉院備案一般3-6個月時效,過期後就沒影響了,不過各地政策有差異,建議去當地社保部門諮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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