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法院公开审理为泄私愤故意放火烧防疫用车案件

近日,洮北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因不满物业,泄愤烧车的放火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2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孙某出于报复泄愤心理,佩戴头灯,使用其家中储存酒精为助燃物,用打火机将一物业办公场所二楼办公室点燃,现场两台打印机被烧毁;2020年2月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孙某再次使用酒精将物业防疫卡点处用于防疫工作的面包车点燃。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孙某为报复、泄私愤,两次故意放火焚烧财物,危及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案件将择期宣判。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星植 通讯员 张静怡 刘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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