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澳門賭場一擲千金最終牽出“慕馬貪腐大案”

“慕馬案”的總涉案人員達100多人,其中副省級1人,副市級4人,僅黨政“一把手”就有17人。


瀋陽市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澳門賭場一擲千金最終牽出“慕馬貪腐大案”

豪賭露出蛛絲馬跡

1999年初,國家某部門在澳門執行任務時發現,在葡京酒店、東方酒店、新世紀娛樂城等處的賭場內,頻繁出現三位操北方口音的人,衣冠楚楚,出手闊綽。於是,執行任務的人員用攝像機秘密監控了這幾個人的活動。有關部門反覆審看錄像帶後確認,其中一人是瀋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另外兩人分別是瀋陽市財政局局長李經芳和瀋陽市建委主任寧先傑。1999年6月,一份關於馬向東等人豪賭的報告送到北京。1999年7月2日下午,專案人員從北京趕到瀋陽,向遼寧省通報情況,決定立即對馬向東、李經芳、寧先傑實行“雙規”。此時,馬向東已知道上面派人來瀋陽的消息,立即找來李經芳、寧先傑商量對策,並準備派人第二天飛往香港處理有關事宜。然而,他們遲了一步。當晚20時許,當他們分別接到通知,來到慕綏新市長辦公室的時候,被等候在這裡的專案人員帶走。審查發現,在馬向東車上有8萬美元,在寧先傑車上有4萬美元。他們想將私分的12萬美元送回香港有關人員手裡,以逃脫罪責。經查,從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馬向東先後17次私自到澳門賭博,其中5次是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初步查明,馬向東、李經芳、寧先傑一次私分公款12萬美元,挪用公款40萬美元。然而,這只不過是馬向東貪汙、受賄額的一小部分。

在此之前,瀋陽市政府為了鼓勵招商引資,專門制定了有關獎勵政策。香港一家公司向瀋陽投資15億元人民幣,瀋陽市建委按千分之六提成的政策提出獎勵引資人。獎金摺合美金大約100萬元,由建委主任寧先傑負責具體操作。在下榻的港麗酒店,48萬美元被分裝在兩具精美的禮盒中。寧先傑約來兩位對瀋陽招商引資有功的先生,由馬向東親自將兩隻禮盒奉上。隨後,另外12萬美元被馬向東、李經芳、寧先傑均分,剩下的40萬美元則打進了馬向東的朋友與李經芳、寧先傑在香港合夥投資的公司賬戶上。馬向東的妻子想要證明馬向東等人貪的是“私款”,不是公款。

為此多次飛往香港和東南亞,轉移贓款,與有關外商訂立攻守同盟。同時,還在瀋陽遊說一些“有頭有臉”的人物,包括要求市長慕綏新替馬向東擔責任,證明3人分獎金是經他同意的。慕綏新豈肯背“黑鍋”?於是雙方撕破臉皮,一封封舉報慕綏新的信件紛紛飛向北京。2001年3月22日,經中央批准,對慕綏新正式立案調查。

連環案牽出市長

慕綏新出生於1943年,祖藉陝西吳堡,1970年畢業於清華大學電機制造專業,畢業後曾經在冶金部三冶公司當過機修廠工人,做過工會幹事,技術員,副處長,冶金部三冶公司三公司代黨委書記,海城縣副縣長、副書記,海城市市長,遼寧省鞍山市市長助理,遼寧省體改委副主任,遼寧省勞動廳廳長、黨組書記,遼寧省建設廳廳長、黨組書記,遼寧省省長助理,遼寧省副省長,瀋陽市市長。從上述的履歷中我們可以看出,慕綏新是一個臺階一個臺階走上領導崗位的。從他步入政治生涯起,到擔任瀋陽市市長止,平均一年半有一次升遷或變動。

一個畢業於中國最高學府——清華大學,成績優異的高材生,又深得同學、同事、同鄉真誠讚許,氣質和個性魅力也不俗,步入政界以後又有可圈可點的不凡政績,怎麼會一步步陷入泥淖?1997年,時任遼寧省主管政法、建設等工作的副省長慕綏新,在“依法行政、廉潔公正、牢記宗旨、報效人民”的“誓言”中,走上瀋陽市市長崗位。上任伊始,慕即開始大搞“形象工程”,完成了包括交通主幹道、立交橋、廣場、草坪在內的一大批項目,為市容增添不少亮點。為此,慕曾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並於1999年榮獲了聯合國頒發的“人居獎”。

可嘆家無賢妻

國家三令五申:禁止領導幹部子女與配偶經商辦企業。慕綏新的子女與配偶是如何貫徹執行這一紀律的呢?隨著慕綏新的職務升遷,賈桂娥再不是企業幹部的媳婦了。她逐步邁入“貴夫人”的進身階梯。慕綏新任瀋陽市長後,她與慕夫唱婦隨,慕大抓城市基礎建設,她大肆為她的公司以及她女兒、女婿的公司承攬工程。三年下來,慾壑難填的她,所擁有的財富已令人刮目相看了。她對送禮者,更是來者不拒,什麼有價證券、港幣、美鈔、名錶、飾物等等,不一而足。她可以毫不掩飾地告訴送禮者,這種酒老慕不喝,他愛喝什麼什麼酒,讓送酒者重送,來個“二進宮”。

令人忍俊不禁的是,她連蠅頭小利也貪,在她住處藏有不少各大賓館的信封信紙、衛生間小備品,甚至包括“女賓專用袋”。此時的賈桂娥更加榮華富貴了。一雙高檔的法國皮鞋上萬元之巨,一件夏季的襯衫竟值四萬多人民幣。經常與一些達官顯貴的夫人們一起“搓麻”。還經常揮霍重金“周遊列國”去看“西洋景”。賈桂娥為她和丈夫攫取了一千多萬元。眾所周知的原因,慕綏新與賈桂娥離婚了。

慕與暗戀十年之久的情人平曉芳如願以償,結為夫妻。平曉芳,三十出頭,苗條的身材,白淨的麵皮,雖說不上漂亮,但頗有幾分姿色,氣質不俗。作為鞍山的播音員,聲音當然富有彈性。跟隨慕十幾年,她從不放棄機會在慕綏新身邊撒嬌,但一般決不給老慕惹麻煩。從大連某開發部門調到瀋陽某證券公司當工會幹部,人緣蠻不錯。她不願意連累慕綏新,親自轉移了價值1000多萬元的名錶、古董、珠寶金銀、名貴服裝和美元、港幣、人民幣現鈔。慕與平為了達到斂財的目的,竟然三次分別在深圳、北京、大連舉行婚禮,也創造了本世紀中國人“婚禮之最”。平曉芳面對雲集深圳的外商們,落落大方地接受富賈們的禮金;在北京的各路豪傑顯貴面前,她彬彬有禮地款待老公的同路好友;在美麗的大連海濱棒槌島上,她毫不怠慢老公的同僚、下屬、款兒、腕兒們。當然,禮金要收,抬舉要識。平曉芳與賈桂娥如出一轍,異曲同工,照例沒有做成“賢妻”,同樣促使慕綏新在外面做“橫事”。慕綏新任市長期間,他的子女、親屬藉助其在瀋陽市的影響和權勢辦起了一家又一家的公司。瀋陽一些“肥活”能賺大錢的項目全都落到了慕氏家族的大、小公司裡。他女兒辦的一家廣告公司,假“亮化工程”之名,幾乎壟斷了瀋陽市的路牌廣告。一些政府規定的“嚴管街”,他們竟然違反規定,隨心所欲地樹立路牌廣告,無人敢問,無人敢管。一些知情人氣憤地說道:瀋陽市簡直成了老慕家的了!對此,慕綏新心裡清清楚楚,自不待言。在“1018”專案組,平曉芳交待了慕綏新讓其轉移的鉅額錢物:其中美元79萬元、港幣10萬元、人民幣97萬元。另有名貴手錶34塊及其他大量貴重物品。檢察機關經對慕前妻賈桂娥的住處搜查,起獲摺合1000餘萬元人民幣的現金及大量貴重物品。據賈交待,這是其與慕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作為一市之長,慕綏新置瀋陽市許多身處困境的國有企業於不顧,置全市60多萬下崗工人、60多萬離退休人員的艱難處境於不顧,大搞權錢交易,私慾惡性膨脹,黨性喪失,落得身敗名裂。當瀋陽一個個貪官罪行陸續敗露時,賈桂娥已處在專案人員的監視之中。得知情況不妙,賈桂娥決定出國。但這個情況被紀委掌握了。2000年1月21日下午,省委領導找慕綏新談話,要求他做賈桂娥的工作,交出護照和機票。慕綏新表示,賈桂娥已不是自己的妻子,無法對她的行為負責。省委領導說,這是省委決定,必須執行。如工作做不通,晚8時之前必須給省紀委打電話報告。當晚8時,慕綏新聲稱工作沒做通。紀委緊急行動,省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王唯眾,省監察廳副廳長劉雅琴等十餘人直奔賈桂娥家。從晚9時一直僵持到凌晨2時,賈桂娥被迫交出了3本護照和機票。

多行不義必自斃

慕綏新任市長三年期間,馬向東是分管批租土地和審批城市建設項目的,精於此道的慕綏新決不會放過這個權力。慕、馬為中飽私囊,上演了一場令人作嘔的權錢交易,搶批項目、搶批土地的鬧劇。慕是一市之長,項目找到頭上,立即就批,馬是主管城建的副市長更是搶著批,兩人明爭暗鬥,你搶我奪,唯恐失利。為此,慕、馬反目成仇。按規定,在房地產開發中,政府要向開發商收取“四費一稅”(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金、人防工程配套費、教育附加費和投資方向調節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然而,由於慕、馬等一批貪官的私心惡性膨脹,竟公然違反規定,無限度地給房地產開發商減免“四費一稅”。瀋陽市所有的土地批租和城建項目都由慕綏新、馬向東兩人拍板。他們只要大筆一揮,少則數百萬,多則數千萬的稅、費將全部免掉。事後,發了大財的老闆們又將一筆筆贓款分別拿去賄賂慕、馬二人。

慕綏新不僅貪婪成性,在平時工作和生活中是一個極其蠻橫、缺乏修養且奢華的人。他經常在一些會議等公開場合訓斥部下,常把“你他媽的”掛在嘴邊,稍有不順心就揚言要“撤你的職”、“罷你的官”。其身上的衣服全都是高檔名牌,外出要下榻五星級賓館,住豪華總統套房。更有甚者,他常與“黑道人物”稱兄道弟,頻繁交往。瀋陽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頭目劉湧曾宣稱,他管慕綏新叫“大哥”,曾親手送慕數萬美金。劉湧在瀋陽最繁華的商業街中街,投資上億元建設大型商廈,慕綏新大筆一揮,這樣的寸金之地,劉湧竟然得到了最為優惠的“政府無償劃撥”,“四費一稅”全免。由於有高官們這座大靠山,劉湧團伙更加肆無忌憚地在沈城橫行霸道,說砍就砍,說殺就殺。正如瀋陽市民所說的那樣:慕綏新與馬向東是通黑白兩道的市長。

因劉湧與瀋陽市相當一批官員關係十分密切,他成了偵破“慕馬案”非常關鍵的環節。第一個被劉湧揭發出來的貪官是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焦玫瑰,她落網後,首先坦白的是法院的“小金庫”問題。從查“小金庫”問題入手,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梁福全、院長賈永祥相繼露出馬腳。梁福全從擔任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院長到擔任瀋陽市法院副院長期間,在承攬工程、執行案件中,十多次收受賄賂,還向慕綏新等人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他不但犯有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生活也腐朽糜爛,長期包養“二奶”,並與“二奶”生養了孩子。賈永祥與梁福全不愧是“搭檔”,不僅犯的罪差不多,同樣還是好色之徒,長期與他保持關係的女人就有六七個,除此之外,他還去歌廳找“小姐”。與此同時,劉湧還交待出了瀋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實和和平區勞動局副局長高明賢、局長凌德秀。高明賢、凌德秀為劉湧斂財創造條件,靠搞虛假材料,靠四處遊說,幫劉湧當上了瀋陽市人大代表。在調查慕綏新的過程中,又有一批權重位高的貪官落網,其中包括瀋陽市菸草專賣局局長周偉、瀋陽市客運集團總經理夏任凡和遼寧高明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劉寶印等人。

周偉,在鞍山市擔任菸草專賣局副局長期間就有經濟問題,因慕綏新曾在鞍山工作過,周偉通過賈桂娥給慕綏新送厚禮而官運亨通,從鞍山調到瀋陽,又擔任了瀋陽市菸草專賣局局長。夏任凡涉案金額高達3000多萬元,其中5次嚮慕綏新行賄美元、高檔手錶等摺合人民幣37萬元。他用貪汙、挪用的錢建豪宅、建莊園。劉寶印搞汽車走私,慕綏新受人之託給他“開過綠燈”,劉寶印自然有重禮答謝,幕綏新當然也是欣然接受。慕綏新等人在“權錢交易”過程中,究竟使國家損失了多少鉅額資財呢?

僅土地批租一項,1999—2000年間,瀋陽市與大連市相比,兩城市同期批租出去的土地的面積,瀋陽多於大連。大連市的土地出讓金為17億元,瀋陽市土地出讓金僅為7000多萬元,即使考慮到兩市土地價格不盡相同的因素,這17億元與7000多萬元根本無法類比。瀋陽市土地出讓金與應收的基礎設施配套費(兩者是1:1的關係)等數億元的鉅額資金已流失。事實徹底撕開了慕綏新“功臣市長”的虛假外衣,那句“人民選我當市長我當市長為人民”的口號也僅僅是句口號而已。


異地審查徹底崩潰

由於馬向東在瀋陽、遼陽、吉林等地關押期間屢次收買看守人員,專案組決定將他帶到江蘇異地審查。在辦案人員鐵面無私地審訊下,馬向東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在馬向東交待出來的貪官中,有兩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就是原瀋陽市政府副秘書長遲若巖和泰明。遲若巖在1997年至1999年間,7次向基層索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及工作安排,他多次向馬向東行賄人民幣10萬餘元、美元6萬元。馬向東也非常“夠意思”,不僅遂了遲若巖在瀋陽自來水公司“扶正”的心願,還把他弄到市政府擔任副秘書長。遲若巖,瀋陽建工學院給排水專業畢業,後被公派到德國留學,又自費到加拿大學英語。熟悉遲若巖的人都說他很有才氣,也有官相。可惜,他抵不住金錢和權欲的誘惑,自我毀滅了。

2000年11月21日,正在北京參加檢察長會議的瀋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實以“洩露國家機密罪”被正式逮捕。這位“老司法”從2000年4月到7月,多次將審查馬向東的情況通過於某某詳細地通報給了馬向東妻子。

經審查,劉實還與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頭子劉湧關係密切,1997年3月,在裝修房子時,收受劉湧送上的人民幣20萬元;1997年11月,在瀋陽司法系統組團出國時,又收受劉湧送上的3萬美元。

最終查明:馬向東利用其擔任瀋陽市原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976萬餘元;夥同他人侵吞公款美元12萬元(摺合人民幣99萬餘元),挪用公款美元39萬餘元(摺合人民幣約330萬元)歸個人使用;另有1068萬餘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

黑心大佬的歸宿

2001年10月10日,遼寧省大連市、撫順市和江蘇省南京市等地人民法院分別對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瀋陽市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等16名貪官進行了一審宣判。涉案人員達100多人,其中副省級1人,副市級4人,僅黨政“一把手”就有17人。郭久嗣、馬向東分別被判處死刑;慕綏新、寧先傑、周偉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遲若巖、賈永祥、梁福全、劉實、李經芳、趙士春、馬聲、焦玫瑰、田英傑、泰明、劉寶印等11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馬向東利用其擔任瀋陽市原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976萬餘元;夥同他人侵吞公款美元12萬元(摺合人民幣99萬餘元),挪用公款美元39萬餘元(摺合人民幣約330萬元)歸個人使用;另有1068萬餘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馬向東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並有索賄情節,應依法從重處罰。郭久嗣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35萬餘元;利用其受聘於股份制企業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幣67萬元;挪用公款人民幣10萬元用於個人經營活動,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且因其受賄行為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應依法懲處。

2001年12月19日馬向東、郭久嗣,被執行死刑。慕綏新從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受賄價值人民幣661.4萬餘元的財物,並有人民幣269.5萬餘元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鑑於慕綏新主動坦白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涉及人民幣320餘萬元的涉嫌受賄犯罪問題,並積極清退了全部贓款贓物,有悔罪表現,法院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判處慕綏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02年3月2日,慕綏新因肺癌去世,慕綏新在獄中懺悔:“我忘記了自己在就任瀋陽市市長的人代會上所說的‘人民選我當市長,我當市長為人民’的誓言,把人民授予我的權力異化為個人權力,使自己變成‘一手紅,一手黑’,一方面為人民辦好事,一方面在背地裡搞腐敗,做兩面派。”“我在瀋陽市任職的4年中,有180餘人,其中85%以上的是各級各類幹部,每逢年節,大事小事,以各種名義給我送錢物,多達600餘萬元。這是一組可怕的數字。”據調查,在2000這一年,慕綏新受賄246萬元,平均一天受賄近萬元。這為“可怕的數字”作了進一步的解釋。每一萬元,都成了一塊埋葬慕綏新的墓磚。“送往迎來”的各級幹部是在為他做墳墓。錢送到一定程度,墓造好了,慕綏新也被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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