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仪通判原州——任同斌

李之仪通判原州

看到网上有关李之仪生平论述和研究资料,其中有一些文章提到李之仪“原州通判上被逮下狱”,或原州通判“任上入狱”。如陈鑫:李之仪研究:“绍圣年间,之仪受命通判原州(今甘肃镇原及宁夏固原东部——原文注)。绍圣四年夏,之仪在原州通判任上被逮下狱。《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九十一记载:“绍圣四年九月,刑部言……勘官李之仪特差替。”此时,李之仪已经年过半百。”

对于李之仪“原州通判任上入狱”一说,笔者查对各种资料,没有找到相关文献支持。持李之仪原州通判任上入狱观点者,他们的主要依据可能是《姑溪前集·卷五》诗《观东坡集》:“今朝又读东坡集,记得原州鞫狱时。”以及《姑溪后集·卷八》《读东坡诗》“狱吏难堪非素料,病怀无计复何辞。”等诗句和《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关于泾原路“熙州兵千人失道尽死”案的审理报告中的结论“勘官通判朝请郎李之仪,根勘卤莽,李之仪特差替”。

问题的根源在于对“鞠狱”的理解。李之仪绍圣四年任原州通判,审理案件是通判一项主要工作,鞫狱,是诉讼制度用语,即进行审判和判决。具体到这个“鞠狱”,则是指对折可适“熙州兵千人失道尽死”案中责任与处罚的审理与判决。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九十一记载:“绍圣四年九月,刑部言……勘官通判朝请郎李之仪,根勘卤莽,李之仪特差替。”“根勘”,是指勘察审理“熙州兵千人失道尽死”案,“根勘卤莽”,是大理寺对原州审理结果的评价,“特差替”,是对李之仪的处分。

关于“熙州兵千人失道尽死”案,《折德扆传》这样介绍:渭帅章楶合熙、秦、庆三道兵筑好水川,命总管王文振统之,而(折)可适将军为副。熙州兵千人失道尽死,文振归罪于可适,楶即下之吏,宰相章惇欲按军法,哲宗不许,犹削十三官而罢。楶请留以责效,乃以权第十二将。《宋史·卷二百五十三·列传第十二 折德扆 ……》

“下之吏”,即章楶将折可适撤销职务,交付吏部狱审理。这是一个说法,实际上是交由原州审判,原州通判李之仪是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折可适是李之仪鄜延路从军,朝夕相处患难与共的直接领导,折可适同时又是被章楶视为股肱的爱将。“熙州兵千人失道尽死”当事人又涉及到熙河路派来支援泾原路的友军,情况比较复杂。而事件本身则是:

绍圣四年三月,章楶领原州及熙河环庆四路之師,出葫芦河川,築石门峽、好水河两城寨,经二十二日建成,控制了西夏南出袭击北宋的通道。西夏为了报复,不停骚扰,四月二十一日,折可适追赶一路西夏兵,作为四路兵的副总指挥,一边率泾原兵出击,一面向总指挥王文振报告。熙河路同統制官苗履派兵接应。但接应的熙河两千骑兵由于遭遇沙尘暴,迷失道路,坠落崖谷,尽皆死亡。折可适与敌人奋力拼杀,损失一百三十三人,斩获敌人首级一百六十个而还。事后,苗履却说:因为折可适指派,熙河兵误入西夏控制地区,而折可适自己回营,导致损失两千兵马。又把熙河弓箭手指挥云成拿回来的、射死将官王成的两支箭作证。

章楶的儿子章綡編其父奏议写道,“其实熙河兵元不与(折可适的兵)相接,贪功直前,又昧于道路,风尘蔽日,自坠煙后峽崖谷而死。先公(章楶)料知诸將之情,他路將士不欲穷治,但罪可适首事,罢其兵柄,押赴原州,委官鞫治,意其词所连逮,事當自正。朝廷以熙河將士陷沒,方深悼惜,无所归罪,”故一定要责罚折可适等人。

这次死亡熙河兵损失二千騎,据太仆寺丞张匋说为三千人,《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为一千人。章楶奏折坦承熙河兵“贪功直前,又昧于道路,风尘蔽日,自坠沒煙后峽崖谷而死。”

注意:战场在今西吉到海原一线,当地人烟稀少,山大沟深,土岸陡峭,沟底往往有苦咸水形成的淤泥,道路复杂,熙河兵远道而来,不熟悉地形。而农历四月,正是宁夏沙尘暴多发季节,沙尘暴发生之时,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加上几千骑兵,群马奔腾,以致沙尘蔽日,人马不能睁眼,方向难辨,道路不明,飞速行进中坠落崖谷,相互践踏,造成几千兵马死亡损失,朝野震动。笔者认为,这完全是一场气象灾害造成偶发事故,人的责任微乎其微,而折可适与熙州骑兵“失道尽死”毫不相干,但朝廷一定要有人负责。作为原州通判的李之仪,又不愿意违心地无原则追责,实事求是地办案,却无端受到处分,最后,李之仪“以鞫勘卤莽”缘由,受到“特差替”处分;泾原路经略使章楶拓土有功,反而被罚铜;折可适沙场效命,却被撤职查办,幸而章楶竭力庇护,得以保全性命,“留以责效,乃以权第十二将”。以后折可适为北宋抵御西夏立了大功,哲宗在文德殿接受朝觐。

案件事发现场在北宋与西夏争夺的远离原州的深山大沟。而远在汴京的哲宗皇帝与宰相章惇、知枢密院事曾布都对此案十分关注,态度各不相同,章惇要为自己、也为堂兄章楶开脱,一定要置折可适为死罪;而章楶、曾布从爱惜将才着眼,要放过折可适,将一个小小的原州通判加在中间,左右为难。经李之仪审理:“涇原勘到可适案,乃王文振遣行,无违节制罪。”奏报到朝廷,对这个结论,“(章)惇白(皇)上:‘涇原勘可适太轻,未欲別置獄。’惇与(曾)布争执不下,哲宗又派大理寺正卿许公孙赴原州审核,最后结果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九十一》记载:绍圣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丁丑,刑部言:“原州勘到,皇城使、誠州防御使折可适,涇原路進筑,充同統制官,听王文振节制。可适擅遣文思副使曲充作先锋,领領人马追贼,失一百三十三人,获一百六十級。勘官通判、朝請郎李之仪根勘鹵莽。都总领通远军蕃兵辛叔献照应折可适等,轻易出寨,致亡失士马。熙河路同統制官苗履增差人騎,致伤折数多。”诏以;两经赦宥,可适、叔献特追诸司副使已上官,勒停,候合叙日叙見存官外,更不用叙法。曲充特降两官。李之仪特差替。……章楶为失点检,结勘折可适不當,特罚金二十斤。

差替,是对官员处理的一种形式,实际上就是撤职查办,只不过犯罪事由较轻,不需要很长时间,就可重新使用。所以,李之仪绍圣四年在通判原州任上,因审理熙河兵“失道尽死”案,仅仅是受到撤职查办的处罚。

曾枣庄先生在《姑溪居士杂考》中,对“原州鞫狱时。”和“狱吏难堪”的解读是:从《读东坡诗》《观东坡集》这两首诗不难看出,他在原州的生活与定州形成鲜明对照。他说他既不懂边州守御之策,又不愿天天鞠狱,于是整天睡大觉,读《东坡集》和东坡诗。

笔者要说的是李之仪在折可适案之前,工作还是积极认真的,有李之仪的《筑城词效张籍体》诗为证:

齐眉去,朝天回,一声号,千声催。土匀纔布一抟许,试锥只恐锥锋摧。

万仞连云绝川路,胡骑回还不敢觑,但云本是汉家地,如此携家渡河去。

渡河去,莫回头,汉家人,要首级,渭州门外签尔喉。(姑溪后集·卷三)

这是描写北宋兵民,在西北与西夏接壤处,筑城建寨的真实情景,这在唐宋边塞诗中,是少有的题材,更是忠实地反映了宋朝对西夏斗争的实际情况。北宋建国以来,朝中大臣一直存在对西夏采用大举进攻,或者固守城寨,截然不同的两种策略,但一直没有取得战争的主动权,而是处于被动退缩态势。章楶守边后,主张执行“筑垒加浅攻”战略,开垦广土,进筑要害,在西夏进攻北宋的主要通道上修城筑寨;同时要求宋军主动出击,但每次不得超过一百里,要避开敌人锋芒,袭击敌人弱点,各城寨互相支援,积小胜为大胜。压缩西夏生存空间,最后战而胜之。历史证明,章楶的战略方针是正确的。章楶遏制了西夏攻势,使西部边境平静下来。

绍圣四年,章楶以泾原路安抚使知渭州,到渭州后立刻开始了修筑好水川、石门两个城寨。北宋的渭州就是今天的平凉,而原州是今固原,原州也是北宋与西夏斗争是最前线,李之仪为原州通判,关于这段历史记载,一直没有提到原州的知州是谁,笔者大胆推测,当时知州缺位,李之仪是最高长官。而好水川、石门两个城所处之地也是原州管辖。

史料记载,石门、好水两座城寨,在军事力量的支援下,兵民一致突击筑城,二十二天筑成,可见速度之快。这是因为章楶有朝廷支持,抽调了熙河、秦凤、环庆,加上泾原本路人马,共计四路大军约八万人,号称三十万。在军事准备的同时,征用大车三千七百辆,小车数千辆,人夫一万人,牲畜一万六千头。大量民间夫役、牲畜的征调、管理使用,没有得力的地方官员督办催促,那场面是无法控制的。这正是彰显了李之仪的管理才能,还有数以万计的牲畜,近一个月的草料也需要就近酬办,更是需要干吏办理。李之仪不仅完成了协调任务,而且亲历筑城现场,才有《

筑城词》这首诗,这才把数千人一起布土筑城,号子声震天,热烈场面,也反映了兵民一致,渴望将西夏的侵略者驱逐到黄河西岸的豪情记载,这首诗也记载了北宋对西夏斗争的一个转折的关键点。

《姑溪前集 ·卷八》载李之仪《食笋二首》之一:“燕雀初为友,烽烟近卜邻,不嫌千语聒,只怕一笼新。”之仪自注:墙外是西关,每夜得应烽火。写出了在原州时,边关的形势紧张,李之仪夜夜值更守烽的负责精神。

还有,李之仪有关原州的几首诗都提到“病”,如《次韵家室送别》的“岂堪事戎行……奋力起病床。”读东坡诗的“狱吏难堪非素料,病怀无计复何辞。”《食笋二首》的“病眼常入睡,归心喜似人。”等,这说明李之仪在原州时是一直带病工作。

总之,关于李之仪在任上入狱一说,是对“鞠狱”的误读。事实上,李之仪元符初,就回到京城,后为监内香库使,到元符二年六月,因权御史石豫言其尝从苏轼辟,不可任此职,遂勒停。(《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一》)

任同斌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于北苑家园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核

为说明宋代亦有沙尘暴,特录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以为佐证:

狄青戍涇原日,尝与虏战,大胜,追究奔数里。虏忽壅遏山踴,知其前必遇险。士卒皆欲奋 击。青遽鸣钲止之,虏得引去。验其处,果临深涧,将佐皆悔不击。青独曰:“不然。奔亡之 虏,忽止而拒我,安知非谋?军已大胜,残寇不足利,得之无所加重;万一落其术中,存亡 不可知。宁悔不击,不可悔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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