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就開始的商標之爭,難以自解的杜康之憂

近日,陝西白水杜康酒業突然發佈了致歉聲明稱,因發佈了15篇不良文章對河南洛陽杜康酒業名譽造成了損害,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故向後者致歉,承認錯誤。雙方因“杜康牌”商標爭執了20餘年,至今也沒有一個確切的結論,而此次白水杜康忽然發佈了致歉聲明,也讓這段商標之爭增添了許多謎團。

1981年就開始的商標之爭,難以自解的杜康之憂

很多人知曉“杜康”這個名詞一定是在曹操的《短歌行》一詩中,“何以解憂,唯有杜康”這一千古名句讓許多人都對杜康酒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但其實杜康起初並不是一種酒,杜康是酒聖!相傳他是黃帝時候的一個糧倉管理員,在研究儲藏糧食的方法時無意中釀造了酒,他也因創造了釀酒的方法被人們譽為酒聖。

洛陽杜康酒業是於1968年組建,而對於白水杜康的建廠時間,並沒有詳細記載。不過在1972年,時任的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華時稱“天下美酒,唯有杜康”,希望喝到杜康酒,遵照周總理指示,白水杜康酒廠送給了田中首相杜康酒,而後周總理提出了“復興杜康,為國爭光”,之後幾個地方都紛紛建立了杜康酒廠,白水杜康酒廠也在當年酒聖杜康釀酒的遺址上建立了新的杜康酒廠,而關於杜康的品牌之爭也是從當時就開始了:

1981年就開始的商標之爭,難以自解的杜康之憂

1981年,伊川杜康,汝陽杜康和白水杜康同時提出了商標註冊,在政府的協調下共同使用;

1996年,白水杜康註冊了“白水杜康”商標;

2009年,伊川杜康和汝陽杜康合併,同屬於洛陽杜康,因此洛陽杜康獲得了“杜康”商標的使用權;

2012年,洛陽杜康因“杜康牌”商標與“白水杜康”過於相似,註冊未通過,隨即狀告侵權;

2016年,白水杜康又以商業詆譭狀告洛陽杜康,在二審後法院支持了白水杜康的訴求;

同年5月,洛陽杜康在洛陽法院訴白水杜康侵權,而後勝訴,法院判決白水杜康停止生產銷售相關商品,白水杜康隨即上訴至河南高院;

2018年,洛陽杜康訴白水杜康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而後被駁回全部訴求,白水杜康勝訴;

同年4月,河南高院終審判決,駁回白水杜康的上訴訴求,並賠償洛陽杜康1500萬元。

至此就是兩家杜康酒業的部分爭執過程,在這其中還有大大小小的相關聯繫案件一直爭執不休。通過商標查詢系統可以看到,杜康商標最早的申請人是伊川杜康,於1980年底申請,也就是上面提到的三家同時申請後,經由政府協調同時使用。

而值得一提的是,當時《商標法》還沒有頒佈,實行的是1964年頒佈的《商標管理條例》。

1981年就開始的商標之爭,難以自解的杜康之憂

而後在1996年汝陽杜康和白水杜康同時註冊了商標,從註冊圖中看到的非常相似,但漢字和字體確實有所不同,這或許是由於當時的審查標準原因導致了兩商標同時被通過,至於具體的原因我們也不得而知。

1981年就開始的商標之爭,難以自解的杜康之憂

我們通過商標查詢也可以看到,伊川杜康對於商標的重視是一直如此的,從最開始的最先註冊商標,到如今的一直在不斷地用杜康商標作為核心商標,以註冊各種子品牌商標,形成全面的產品線,可以看到企業對於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和保護意識都是非常高的,這點也是需要其他企業學習的。

1981年就開始的商標之爭,難以自解的杜康之憂

圍繞著“杜康”商標經歷了多年的爭執,最後也沒有得到一個確切的結果。如今白水杜康率先發表了致歉聲明,但從近幾年的爭議案件判決中來看,並沒有要求白水杜康道歉的相關判決,所以此次致歉行為也可能是雙方在私下達成的一種和解,這對於未來的的“杜康酒”品牌來說是一件好事,據業內人士稱,在雙方爭執的這麼多年以來,杜康的品牌價值從鼎盛時期的估值50億,已經縮水至1個億。

歷史原因造成的品牌之爭在中國並不少見,商標對於企業的價值固然重要,但企業如果僅僅將商標作為企業發展的火車頭,這並不是明智之舉,如今市場環境逐漸升溫,企業在關注知識產權的同時,一定也要提升產品核心競爭力,抓住市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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