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侵害人權案件頻發,立法機構邀陳菊列席卻遭拒

臺當局立法機構“司法法制委員會”明天審查“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國民黨“召委”李貴敏邀請身兼“人權會主委”的臺當局監察機構負責人陳菊列席會議,但陳菊卻以依據“憲政慣例”可以不列席而拒絕出席備詢。李貴敏說,對陳菊的決定表示尊重,但深感遺憾。

臺灣侵害人權案件頻發,立法機構邀陳菊列席卻遭拒

李貴敏

李貴敏提到,近期臺灣也屢次發生侵害人權的案件,包括“政府”強行限制“小明”返臺等作為,或公家部門對於民眾權益的侵害,都與人權保障的目標大相逕庭,但都沒有看到“人權會”站在人民這一邊積極發聲。未來陳菊與“人權會”對於保障人權的態度,自應藉著“立院”答詢機會化解民眾疑慮,因此希望陳菊對列席一事重新考慮。

李貴敏還指出,目前臺當局行政機構仍有由各“部會”組成的“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法務部門有人權工作小組,未來甚至立法機構也可能成立“人權委員會”等特種委員會。所以包括整合協調,未來人權事務權責規劃,都必須由擔任“人權會主委”的陳菊直接對民眾說明清楚。

李貴敏也質疑,根據“草案”,“人權會”得研究及檢討人權政策與“法令”,要求相關機關說明,並得向司法機構聲請“釋憲”。同時“人權會”進行調查、訪查或系統性詢查時,得要求“政府”機關(構)、私法人或私人團體提供必要協助,不得拒絕。由於可調查私人單位,加上調查案件範圍等爭議,也因此引發民間質疑等同賦予“人權會”尚方寶劍,形成各單位的“太上皇”,陳菊更應該出席說清楚。

李貴敏表示,人權事務各方關注,尤其“人權會”到底能否落實人權保障目標,妥善行使職權,也必須向全民交代。對於陳菊拒絕出席的決定,她雖尊重但深感遺憾。

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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