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工程結算,內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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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工程結算,內附實例

1、工程結算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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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所謂工程價款結算(以下簡稱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承包商)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依據承包合同中付款條款的規定和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按照規定的程序向建設單位(業主)收取工程價款的一項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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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結算的作用

(1)工程結算是工程進度的主要指標

在施工過程中,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就是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也就是說,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越多,所應結算的工程價款就應越多。所以,根據累計已結算的工程價款佔合同總價款的比例,能夠近似地反映出工程的進度情況,有利於準確掌握工程進度。


(2)工程結算是加速資金週轉的重要環節

承包商能夠儘快地分階段收回工程款,有利於償還債務,也有利於資金的回籠,降低內部運營成本。通過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的使用有效性。


(3)工程結算是考核經濟效益的重要指標

對於承包商來說,只有工程價款如數地結算,才意味著

完成了項目,避免了經營風險,才能獲得相應的利潤,進而得到良好的經濟效益。


二、工程價款主要結算方式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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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價款的主要結算方式

我國現行建築安裝工程價款的主要結算方式有以下幾種。


(1) 按月結算

即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後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辦法的工程合同,應分期確認合同價款收入的實現,即:各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實現,工程造價大數據網,本期收入額為月終結算的已完工程價款金額。


(2) 竣工後一次結算

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全部建築安裝工程建設期在12個月內,或者工程承包合同價值在100萬以下的,可以實行工程價款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後一次結算。實行合同完成後一次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於合同完成、承包商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合同價款計算時,確認為收入實現,實現的收入額為承發包雙方結算的合同價款總額。


(3)分段結算

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分段的劃分標準,由各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分段結算可以按月預支工程款。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分段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形象進度,分次確認已完階段工程收益實現,即:應於完成合同規定的工程形象進度或工程階段,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工程收入的實現。


為簡化手續起見,將房屋建築物劃分為幾個形象部位,例如基礎、±0.0以上主體結構、裝修、室外工程及收尾等,確定各部位完成後付總造價一定百分比的工程款。這樣的結算不受月度限制,什麼時候完工,什麼時候結算。中小型工程常採用這種辦法,結算比例一般為:工程開工後,按工程合同造價撥付30%~50%;工程基礎完工後,撥付20%;工程主體完工後撥付25%~45%;工程竣工驗收後,撥付5%。

實行竣工後一次結算和分段結算的工程,當年結算的工程款應與分年度完成工程量一致,年終不另清算。


(4)目標結款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將承包工程的內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業主驗收控制界面為支付工程價款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將合同中的工程內容分解成為不同的驗收單元,當承包商完成單元工程內容並經業主(或其委託人)驗收後,業主支付構成單元工程內容的工程價款。


目標結款方式下,承包商要想獲得工程價款,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完成界面內的工程內容;要想盡早獲得工程價款,承包商必須充分發揮自己的組織實施能力,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這意味著承包商拖延工期時,業主推遲付款,增加承包商的財務費用、運營成本,降低承包商的收益,客觀上使承包商因延遲工期而遭受損失。同樣,當承包商積極組織施工,提前完成控制界面內的工程內容,則承包商可提前獲得工程價款,增加承包收益,客觀上承包商因提前工期而增加了有效利潤。同時,承包商在界面內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而業主不預收,承包商也會因此而遭受損失。目標結款方式實質上是運用合同手段、財務手段,對工程的完成進行主動控制。目標結款方式中,對控制界面的設定應明確描述,便於量化和質量控制,同時要適應項目資金的供應週期和支付頻率。


(5)結算雙方約定並經開戶銀行同意的其他結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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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價款結算程序

在此,簡單介紹按月結算建築安裝工程價款的一般程序。


我國現行建築安裝工程價款結算中,相當一部分實行按月結算。這種結算辦法是按分部分項工程,即以“假定建築安裝產品”為對象,按月結算(或預支),待工程竣工後再辦理竣工結算,一次結算,找補餘款。


按分部分項工程結算,便於建設單位和建設銀行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控制分期撥款額度,“幹多少活,給多少錢”;也便於承包商施工消耗及時得到補償,並同時實行利潤,且能按月考核工程成本的執行情況。

這種結算辦法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預付備料款

施工企業承包工程,一般都實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數量的備料週轉金。在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中,一般要明文規定發包單位(甲方)在開工前撥給施工單位一定數額的預付款(預付備料款),構成施工企業為該承包工程項目儲備和準備主要材料、結構構件所需的流動資金。預付款還可以帶有動員費的內容,以供進行施工人員的組織、完成臨時設施工程等準備工作之用。支付預付款是公平合理的,因為施工企業早期使用的金額相當大。預付款相當於建設單位給施工企業的無息貸款。

預付款的有關事項,如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支付條件、償(扣)還方式等,應在施工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


1)預付備料款的限額

備料款限額由下列主要因素決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購構件)佔施工產值的比重、材料儲備期、施工工期。

一般建築工程不應超過當年建築工程量(包括水、電、暖、衛)的30%;安裝工程按年安裝工程量的10%,材料佔比重較多的安裝工程按年計劃產值的15%左右撥付。

對於只包定額工日(不包材料定額,一切材料由建設單位供給)的工程項目,可以不預付備料款。

對於只包定額工日(不包材料定額,一切材料由建設單位供給)的工程項目,可以不預付備料款。

2)備料款的扣回

發包方撥付給承包商的備料款屬於預支性質,到了工程中後期,隨著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儲備的逐漸減少,應以抵充工程價款的方式陸續扣回。扣款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① 可以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件的價值相當於備料款數額時起扣,從每次結算工程價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價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② 在承包方完成金額累計達到合同總價的10%後,由承包商開始向發包方還款,發包方從每次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中扣回工程預付款,發包方至少在合同規定的完成工期前3個月將工程預付款的總計金額按逐次分攤的辦法扣回。當發包方一次付給承包商的金額少於規定扣回的金額時,其差額應轉入下一次支付中作為債務結轉。


(2)中間結算(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承包商在工程建設工期中,按逐月完成的分部分項工程數量計算各項費用,向建設單位辦理中間結算手續。


現行的中間結算辦法是,承包商在旬末或月中向建設單位提出預支工程款賬單,預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終再提出工程款結算賬單和已完工程月報表,收取當月工程價款,並通過建設銀行進行結算。


按月進行結算,要對現場已施工完畢的工程逐一進行清點,資料提出後要交建設單位審查簽證。為簡化手續,多年來採用的辦法是以承包商提出的統計進度報表為支取工程款的憑證,即通常所稱的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步驟,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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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保脩金(尾留款)的預留

按有關規定,工程項目造價中應預留出一定的尾款作為質量保修費用(又稱保留金),待工程項目保修期結束後付款。一般保脩金的扣除有兩種方法。

①在工程進度款撥付累計金額達到該工程合同額的一定比例(一般為95%~97%)時,停止支付,預留部分作為保脩金。


②從發包方向承包商第一次支付的工程進度款開始,在每次承包商應得的工程款中扣留規定的金額作為保脩金,直至保脩金總額達到規定的限額為止。

保脩金的退還一般分為兩次進行。當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竣工驗收合格)時,將一半保脩金退還給承包商;當工程的缺陷責任期(質保期)滿時,另一半保脩金由工程師開具證書付給承包商。


承包商已向發包方出具履約保函或其他保證的,可以不留保脩金。


(4)竣工結算

竣工結算是承包商在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全部完工之後,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在竣工結算時,若因某些條件變化,使合同工程價款發生變化,則需按規定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在實際工作中,當年開工、當年竣工的工程,只需辦理一次性結算。跨年度工程,在年終辦理一次年終結算,將未完工程轉結到下一年度,此時竣工結算等於各年結算的總和。辦理工程價款竣工結算的一般公式為竣工結算工程價款=預算(或概算)或合同價款+施工過程中預算或合同價款調整額-預付及已結算工程價款


例10-1 某建築工程建安工程量600萬元,計劃2002年上半年完工,主要材料和結構件款額佔施工產值的62.5%,工程預付款為合同金額的25%,2002年上半年各月實際完成施工產值如下表。求如何按月結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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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1)預付工程款=600×25%=150(萬元)

(2)計算預付備料款的起扣點 T=600-150/62.5%=600-240=360(萬元),即當累計結算工程款為360萬元後,開始扣備料款。

(3)2月完成產值100萬元,結算100萬元。

(4)3月完成產值140萬元,結算140萬元,累計結算工程款240萬元。

(5)4月完成產值產值180萬元,可分解為兩個部分:其中的120萬元(T-240)全部結算,其餘的60萬元要扣除預付備料款62.5%,按60萬元的37.5%結算。實際應結算:120+60×(1-62.5%)=120+22.5=142.5(萬元),累計結算工程款382.5萬元。

(6)5月完成產值180萬元,並已竣工,應結算:180×(1-62.5%)=67.5(萬元),累計結算工程款450萬元,加上預付工程款150萬元,共結算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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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工器和材料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國內設備、工器具和材料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國內設備、工器具和材料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按照我國現行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都必須遵守的結算原則:一是恪守信用,及時付款;二是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三是銀行不墊付。建設單位對訂購的設備、工器具,一般不預付定金,只對製造期在半年以上的大型專用設備和船舶的價款,按合同分期付款。

建設單位收到設備工器具後,要按合同規定及時結算付款,不應無故拖欠。如果資金不足延期付款,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2)國內材料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建安工程承發包雙方的材料往來,可以按以下方式結算。

①由承包單位自行採購建築材料的,發包單位可以在雙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後,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單位預付備料資金,並應在一個月內付清。備料款的預付額度,建築工程一般不應超過當年建築(包括水、電、暖、衛等)工作量的30%,大量採用預製構件及工期在6個月以內的工程,可以適當增加;安裝工程一般不應超過當年安裝工程量的10%,安裝材料用量較大的工程,可以適當增加。預付備料款,以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價值相當於預付備料款額度時起,在工程價款結算時,按材料所佔的比重陸續抵扣。


②按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發包方將主管部門分配的材料指標交承包單位,由承包方購貨付款,並收取備料款。


③按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由發包單位供應材料的,其材料可按材料預算價格轉給承包單位,材料價款在結算工程款時陸續抵扣,這部分材料承包單位不應收取備料款。凡是沒有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和不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發包單位不得預付備料款,不準以備料款為名轉移資金;承包單位收取備料款後兩個月仍不開工或發包單位無故不按合同規定付給備料款的,開戶建設銀行可以根據雙方工程承包合同的約定,分別從有關單位賬戶中收回或付出備料款。


(2)進口設備、工器具和材料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對進口設備及材料價款的支付,一般利用出口信貸的形式。出口信貸根據借款的對象,分為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賣方信貸是賣方將產品賒銷給買方,規定買方在一定時期內延期或分期付款。賣方通過向本國銀行申請出口信貸來填補佔用的資金,其過程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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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賣方信貸進行設備材料結算時,一般是在簽訂合同後先預付10%定金,在最後一批貨物裝船後再付10%,貨物運抵目的地驗收後付5%,待質量保證期滿時再付5%,剩餘的70%貨款應在全部交貨後規定的若干年內一次或分期付清。


買方信貸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產品出口國銀行把出口信貸直接貸給買方,買賣雙方以即期現匯成交,其過程如圖。例如,在進口設備材料時,買賣雙方簽訂貿易協議後,買方先付15%左右的的資金,其餘貸款由賣方銀行貸給,再由買方按現匯付款條件支付給賣方。此後,賣方分期向賣方銀行償還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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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信貸的另一種形式,是由出口國銀行把出口信貸提供給進口國銀行,再由進口國銀行轉貸給買方,買方用現匯支付借款,進口國銀行分期向出口國銀行償還借款本息,其過程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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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設備材料的結算價與確定的合同價不同,結算價還要受較多因素(主要是工資、物價、貸款利率及匯率)的影響,因此在結算時要採用動態結算方式。


三、工程價款的動態結算

動態結算是指把各種動態因素滲透到結算過程中,使結算價大體能反映實際的消耗費用。工程結算時是否實行動態結算,選用什麼方法調整價差,應根據施工合同規定行事。動態結算有按實際價格結算、按調價文件結算和調價係數結算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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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實際價格結算

按實際價格結算是指某些工程的施工合同規定對承包商的主要材料價格按實際價格結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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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調價文件結算

按調價文件結算是指施工合同雙方採用當時的預算價格進行承發包,施工合同期內按照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調價文件規定的材料指導價格,用結算期內已完工程材料用量乘以價差進行材料價款調整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各項材料用量=∑結算期已完工程量×定額用量

調價值=∑各項材料用量×(結算期預算指導價-原預算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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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調價係數結算

按調價係數結算是指施工合同雙方採用當時的預算價格進行承發包,在合理工期內按照工程造價部門規定的調價係數(以定額直接費或定額材料費為計算基礎),在原合同造價(預算價格)的基礎上,調整由於實際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臺班使用費等費用上漲及工程變更等因素造成的價差,其計算公式為


結算期定額直接費=∑(結算期已完工程量×預算單價)

調價值=結算期定額直接費×調價係數


四、竣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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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結算及其作用

(1)竣工結算

竣工結算,是指一個單位工程或單項建築工程竣工,並經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驗收後,承包商與建設單位之間辦理的最終工程結算。工程竣工結算一般以承包商的預算部門為主,由承包商將施工建造活動中與原設計圖紙規定產生的一些變化,與原施工圖預算比較有增加或減少的地方,按照編制施工圖預算的方法與規定,逐項進行調整計算,並經建設單位核算簽署後,由承發包單位共同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才能進行工程結算。竣工結算意味著承發包雙方經濟關係的最後結束,因此承發包雙方的財務往來必須結清。辦理工程竣工結算的一般公式為

竣工結算工程價款=預算(或概算)或合同價款+施工過程中預算或合同價款調整數額-預付及已結算工程價款-保脩金


(2)竣工結算的作用

竣工結算的作用有以下4個方面。

①企業所承包工程的最終造價被確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經濟合同關係完結。

②企業所承包工程的收入被確定,企業以此為根據可考核工程成本,進行經濟核算。

③企業所承包的建築安裝工作量和工程實物量被核准承認,所提供的結算資料可作為建設單位編報竣工決算的基礎資料依據。

④可作為進行同類經濟分析、編制概算定額和概算指標的基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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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結算的編制依據

編制工程竣工結算書的依據有以下7個方面的內容。


①工程竣工報告及工程竣工驗收單。這是編制竣工結算書的首要條件。未竣工的工程或雖竣工但沒有進行驗收及驗收沒有通過的工程,不能進行竣工結算。

②工程承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③經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審核批准的原工程概預算及增減概預算。

④施工圖、設計變更圖、通知書、技術洽商及現場施工記錄。

⑤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參考概預算價格差價憑據、暫估價差價憑據,以及合同、協議書中有關條文規定需持憑據進行結算的原始憑證(如工程簽證、憑證、工程價款、結算憑證等)。

⑥本地區現行的概預算定額、材料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有關文件規定、解釋說明等。

⑦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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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結算的編制方法

竣工結算書的編制,隨承包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①採用施工圖概預算加增減賬承包方式的工程結算書,是在原工程概預算基礎上,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發生的設計

變更、材料代用、施工條件的變化、經濟政策的變化等影響到原施工圖概預算價格的變化費用,又稱為預算結算制。


②採用施工圖概預算加包乾係數或每m2造價包乾的工程結算書,一般在承包合同中已分清了承發包單位之間的義務和經濟責任,不再辦理施工過程中所承包內容的經濟洽商,在工程結算時不再辦理增減調整。工程竣工後,仍以原概預算加係數或m2造價的價值進行計算。只有發生在超出包乾範圍的工程內容時,才在工程結算中進行調整。


③採用投標方式承包工程結算書,原則上應按中標價格(成交價格)進行。但合同中對工期較長、內容比較複雜的工程,規定了對較大設計變更及材料調價允許調整的條文,施工單位在竣工結算時,可在中標價格基礎上進行調整。當合同條文規定允許調整範圍以外發生的非建築企業原因發生中標價格以外費用時,建築企業可以向招標單位提出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為結算調整價格的依據。


4

竣工結算編制程序中的重要工作

(1)編制準備

編制準備包括以下4個方面的內容。

①收集與竣工結算編制工作有關的各種資料,尤其是

施工記錄與設計變更資料;

②瞭解工程開工時間、竣工時間和施工進度、施工安排

與施工方法等有關內容;

③掌握在施工過程中的有關文件調整與變化,並注意合同中的具體規定;

④檢查工程質量,校核材料供應方式與供應價格。


(2)對施工圖預算中不真實項目進行調整

①通過設計變更資料,尋找原預算中已列但實際未做的項目,並將項目對應的預算從原預算中扣減出來。例如,某工程內牆面原設計混合砂漿材刷,並刷106塗料。施工時,應甲方要求不刷塗料,改用噴塑,並有甲乙雙方簽證的變更通知書,那麼在結算時扣除原預算中的106塗料費用,該項為調減部分。


②計算實際增加項目的費用,費用構成依然為工程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上例中的牆面噴塑則屬於增加項目,應按施工圖預算要求,補充其費用。


③根據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計算由於政策變化而引起的調整性費用。

在當前預結算工作中,最常見的一個問題是因文件規定的不斷變化而對預結算編制工作帶來的直接影響,尤其是間接費率的變化、材料系數的變化、人工工資標準的變化等。


(3)計算大型機械進退場費

預結算制度明確規定,大型施工機械進退場費結算時按實計取,但招投標工程應根據招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規定辦理。


(4)調整材料用量

引起材料用量尤其是主要材料用量變化的主要因素,一是設計變量引起的工程量的變化而導致的材料數量的增減,二是施工方法、材料類型不同而引起的材料數量變化。


(5)按實計算材差,重點是“三材”與特殊材料價差

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委託承包商採購供應的“三材”和一些特殊材料按預算價、預算指導價或暫定價進行預算造價,而結算時如實計取。這就要求在結算過程中,按結算確定的建築材料實際數量和實際價格,逐項計算材差。


(6)確定建設單位供應材料部分的實際供應數量與實際需求數量

材料的供應數量與工程需求數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對於建設單位供應材料來說,這種概念上的區別尤為重要。


供應數量是材料的實際購買數量,通常通過購買單位的財務賬目反映出來,建設單位供應材料的供應數量,也就是建設單位購買材料並交給承包商使用的數量;材料的需求數量指的是依據材料分析,完成建築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客觀消耗量。如果上述兩量之間存在數量差,則應如數進行處理,既不能超供也不能短缺。

(7)計算由於施工方式的改變而引起的費用變化

預算時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計算有關施工過程費用,但實際施工時,施工情況、施工方式有變化,則有關費用要按合同規定和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如地下工程施工中有關的技術措施、施工機械型號選用變化、施工事故處理等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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