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市召開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移交工作會議

2020年4月初,南宮市政府副市長霍秀申召集南宮市供銷社、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同志,就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劃轉問題進行協調安排。會上市農業農村局和市供銷社關於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建設情況做了彙報。會議就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劃轉工作進行了研究安排。

一、儘快完成管理運營職能劃轉。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於2015年3月成立,由原南宮市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機構改革後併入農業農村局)建設運營,按照《河北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冀政辦字〔2019〕63號)規定,“流轉交易中心由供銷合作社負責建設運營”,同時邢臺市已將此項工作列入對各縣市區供銷社每季度考核範圍,市農業農村局立即行動把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建設運營職能劃轉給市供銷社,儘快完成各項工作的交接。

二、加快規範化標準化建設進程。市供銷社要按照3月31日邢臺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抓緊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制度,規範工作流程,實行交易平臺、信息發佈、交易規則、收費標準、交易鑑證、檔案管理等“六統一”管理,加快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同時,依託鄉鎮辦和村級便民服務中心指導建立基層服務站點,確保到年底完成鄉鎮服務站覆蓋30%以上任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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