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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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2020年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2020年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一、招聘計劃

2020年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計劃招聘工作人員6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20年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報考崗位工作。

2.學習、工作綜合表現良好,工作期間無醫療事故發生,身體健康。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要求:35週歲以下(1984年4月13日之後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其他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學歷的人員,須在2020年4月13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招聘:受過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其它不宜辦理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辦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本次招聘按崗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考程序

1.註冊及報名

時間:2020年4月13日9:00-4月19日17:00

報考人員自行登陸浙江省衛生計生人才網(http://www.zjwjrc.com),進入網站後點擊“公開招聘考試網上報名-考生入口”,憑二代身份證註冊個人真實信息後,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僅註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不作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由於個人信息填寫時的附件上傳是必填項,故請各位考生在填寫個人信息時,在上傳附件處上傳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即可。

2.資格初審

時間:2020年4月20日9:00-4月21日17:00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裡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並再次報名

時間:2020年4月22日9:00-17:00

已報名人員登陸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未及時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網上繳費

時間:2020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登陸浙江省衛生計生人才網(http://www.zjwjrc.com)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標準的覆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50元。未及時繳費確認,視為放棄報名。

5.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時間:2020年5月6日-5月9日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衛生計生人才網(http://www.zjwjrc.com)下載打印准考證。

6.招聘計劃核減

招聘計劃數核減辦法:當繳費確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時,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數的核減或取消將在網上予以公佈。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可退還考試費。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0年5月10日,筆試滿分為100分,各崗位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試時考生自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等)。

(三)確定面試對象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並在網上公佈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四)資格複審

面試前要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由南湖區衛生健康局組織,招聘單位實施,資格複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複審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南湖區衛生健康局(南湖區湘溪路22號南湖區第二行政中心803室)。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往屆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學歷證書。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託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和現場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其空缺資格在同一崗位代碼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面試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領取通知書後放棄面試的,不再遞補。面試通知書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准考證為準。

(六)體檢面試結束後,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區衛健局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麵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考察由區衛健局組織,用人單位具體實施。考察參照《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執行。考察出現不合格或自願放棄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麵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遞補)。

(八)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南湖區委南湖區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欄中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公示不合格,不再遞補。

(九)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後,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與原單位有勞動關係人員,報到時須出具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明書,無法出具解除合同證明的視作放棄,不再遞補。應屆畢業人員,需在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係。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佈之日起5日內向區衛健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繫電話(政策諮詢):0573—82838369。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衛健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考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中國南湖區委南湖區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欄中公佈,屆時考生可上網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監督電話:南湖區衛生健康局0573—82838369。

嘉興市南湖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4月7日

2020年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2020年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

來源 | 區衛健局

編輯 | 倪力 王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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