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您已經違法了!

在脫口秀演員池子與東家笑果傳媒的糾紛中,中信銀行應大客戶需求,在沒有客戶的銀行卡,也沒有身份證,也沒有司法調令,更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把池子兩年的交易流水全部打印出來了。

這已經不是中信銀行道歉和開除人就能解決的事情了。對不起,中信銀行您已經犯法了!

我國《刑法》、《合同法》、《商業銀行法》、《反洗錢法》、《儲蓄管理條例》、《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信用卡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09]60號)、《銀行業銀行外包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0]44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對銀行在客戶身份資料、交易信息等方面的保密義務作出了規定。

從網上信息來看,這已經不是中信銀行第一次洩漏客戶信息事件了!只不過由於其他人不是名人,而導致事情未掀起波瀾,很快被其他信息掩蓋。

建議銀監會一定不要放任此類事件,嚴肅處理,該停業整頓就整頓,該處罰金處罰金。畢竟,隱私是我們社會個體最寶貴的資產。

對不起,您已經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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