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破产审查~债务人能还清每一分欠款么?

3月25日,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审查,一瞬间关于ofo破产的传言通过互联网呈裂变式扩散。

被申请破产审查,

代表ofo真的破产了吗?

首先敲黑板划重点,破产审查≠破产。参考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七条表明,债权人在欠债的企业还不上钱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欠债的企业自身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在向法院递交申请之后,法院不是直接就受理的,法院会先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和破产原因,以及有关材料和证据等进行审查,如果审查没有问题,且债务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起异议的,法院则可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就会对债务人的资产和债务进行审查,以确定债务人是否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显然,本次事件的主人公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所在的正是这个阶段。如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现拜克洛克仍有偿还债务能力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拜克洛克自然就构不成破产,因此,现在说ofo破产还为时尚早。破产审查并不必然导致企业破产,只有在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企业才是真正破产了。

假如企业真的破产了,

会对债权人产生什么影响?

实务当中,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履行、借款等等都是非常常见的,而企业也和人一样,同样有还不上钱的时候。企业还不上钱,又无力继续经营,等待它们通常都是破产的命运。假如企业真的破产了,债权人又不止一个,甚至有很多个的,这笔钱该怎么还?换句话说,这些钱该以什么顺序还?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会指定管理人管理债务人的资产和理顺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则被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被称为破产财产,债权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薪酬保险等→其他社保和税款→普通债权。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的聘用费用等等属于破产费用,为使欠债的企业继续运营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等等属于共益债务,这两项享有最高优先权。在清偿完上述两项之后,企业剩余的破产财产就要清偿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和医保费用等等。假如还有剩余,则要清偿社会保险费用和未缴纳的税款。

在经过以上三轮清偿之后如果企业还有余粮,则需用来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大致为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等等。(由于类别太多,无法详尽列举,文末会附上法条以便参考)。

总而言之,如果债权人持有的是普通破产债权,则需要耐心等待破产财产被拔三回毛,之后才能轮到自己去主张债权。与此同时,如果破产财产已所剩无几,没办法全部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则按照比例分配。举个例子,如果ofo破产清算,由于用户押金的是无担保的债权,在清偿顺序中排在后面,因此是很难拿回的。

遥想18年底ofo创始人戴威曾在全员信中承诺:“不逃避,勇敢活下去,为我们欠着的每一分钱负责,为每一个支持过我们的用户负责!”要真走到破产这一步,能不能言出必行,还真不好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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