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写一个字,5万欠款没了!收条绝对不能这样写

多写一个字,5万欠款没了!收条绝对不能这样写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因为收条上多写一个字,结果原告的5万元债权被法院认定已经消灭。


多写一个字,5万欠款没了!收条绝对不能这样写


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1

一名男子借钱给别人,某一天,他找对方要债,对方还给他10万元钱,因为三个月前对方还了5万元给他。对方说,总共还了多少钱要写上。于是,这名男子当天便写了一张收条给对方。收条内容为“今收到某某还款15万元整”,之后有该男子的签名,以及当天的日期。

不过在那之后,对方便不再还钱了,并声称所有欠款已经还清。该男子气愤之下,便将对方告上法庭,诉求法官判决对方偿还尚未归还的5万元债务。

法庭上,双方各持一词。但最终法院认定,5万元的债务已经消灭。理由是:收条上注明“今收到”,表明当天该男子已经收到了15万元,所以对方无需再还钱了。

看了这事,你有什么触动没?

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犯过同样的错误?

在此,K叔提醒大家

在出具收条时,书写的内容一定要严谨,不要产生歧义。

特别要提醒的是,收条每行之间要紧凑,段首段尾与纸张边距不要太宽,因为这些“空白”的地方,很容易给人以可乘之机。万上对方在上面加上一些内容怎么办?

前些天,一位网友便因为在这事向K叔咨询。这位网友便是因为打给对方的收条上被添加了几个字,结果导致20多万的债权打了没了保障。如果无法举证证明,收条上对方添加了内容或者有其他的证据,那么,这位网友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多写一个字,5万欠款没了!收条绝对不能这样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