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經營要補稅嗎?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手機用戶53126186267


我估計題主所說的“無證經營 ”,應該是指沒有取得營業執照,

從事相關的經營業務,從稅收徵收管理的角度來講,無證經營與補稅之間是沒有必然關係的

理由只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稅法規定有些稅種的納稅人可以是個人,不必然是個體戶或者單位。

舉個例子來說,我們看一下稅法對於增值稅的納稅人是怎麼樣規定的。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條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

可見增值稅的納稅人除了單位以外還有個人。

我統計一下個人可以作為納稅人的,包括了絕大部分的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

因此,就算你目前因為各種原因處於無證經營狀態,但是你仍然可以個人身份進行納稅申報。

第二,如果你不想用個人身份進行申報,你還可以進行臨時稅務登記。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8條第3款規定: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綜上所述,儘管你沒有取得合規的營業執照,但是你還可以以個人身份直接納稅申報,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臨時登記來進行納稅申報,因此無證經營與補稅之間是沒有必然的關係。

注意的事項:由於無證經營往往是一些交易比較靈活的個人、團體,稅務管理可能相對薄弱,這些個人或團體最好能夠樹立起依法納稅的意識,如果產生了納稅義務但又不依法納稅,可能會被相關部門查處,給予行政處罰,嚴重的還可能影響到個人納稅徵信情況,更嚴重的甚至涉及刑事責任。

我是稅言家,希望我的答案能夠幫助你,歡迎關注我。


稅言家


無證經營是否需要納稅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個人理解,你說的無證經營可能包括兩種情況:

1、沒有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

2、沒有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需要經過批准才能准入的行業。我感覺你說的極有可能是這種情況。

對於第一種情況,基本上都是自然人,比如一些流動商販。其銷售大多數低於增值稅的起徵點,所以免徵增值稅及附加;對於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十萬元的,同樣享受免徵增值稅及附加的政策;超過十萬的,則應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及附加。

對於第二種情況,屬於非法經營。應有相關執法部門予以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罰,非法經營活動是否需要交稅在我國一直沒有明確,各地的執法口徑也不完全一致。如果非法經營所得已經被相關部門予以沒收,個人認為不需要補繳稅款。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金典財稅


無證經營一般是指未辦理營業執照,或者辦理營業執照但是未獲得經營許可。是否產生納稅義務與是否取得經營許可、是否辦理營業執照是沒有關聯的。


是否辦理營業執照並不是判斷納稅義務是否發生的前提條件。

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規定,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予以查處;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或者其他負責。

但是,無證經營與是否納稅沒有直接關聯。判斷一個納稅人是否需要繳稅,從來不是以是否辦理營業執照、取得許可作為前提條件。

《稅收徵管法》就明確:對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及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繳納。

所以,可以明顯看出,想要以無證經營逃避納稅義務是掩耳盜鈴。

舉例:

一個自然人從事房屋建築行業,一個月內營業額達到50萬元。根據建築行業有關規定,房屋建築行業需要一定的資質,自然人不得從事。但是從稅法角度來看,只要銷售額超過了起徵點,就要依法繳納增值稅及其他稅費,不論是否辦理了營業執照。

這並不是稅務部門失職,而是恰恰是因為部門分工,稅法只管稅收,不管無證經營,也無權管理無證經營的行為。

建議長期經營的自然人按規定辦理營業執照,取得相關許可。

雖然是否辦理營業執照不是稅務部門的分內事,但是仍然要建議個人按規定辦理營業執照,取得經營許可。為什麼?

一、無證經營行為是會受到查處的。

既然個人穩定從事經營行為,想要把生意做得長久,就要按規定取得證照,否則就會被查處。同時,沒有合法的字號、許可,在市場上經營中也始終是“游擊隊”,不會得到認可,很難發展壯大。

二、自然人辦理證照,可以享受一些稅收優惠。

2019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免徵增值稅政策。自然人只能在500元起徵點範圍內免徵增值稅。這個待遇差距是非常大的。

舉例:

某自然人張三,銷售一批手工藝品,價值20萬元。
如果以個人名義代開發票,需要繳納增值稅5825元(20/1+3%×3%),附加稅費699元。
而如果辦理營業執照,因為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起徵點,免徵增值稅及附加稅費。

總結:

自然人從事經營,除了特殊規定之外,應該辦理證照,納入管理,不僅是遵章守法的問題,也是有效利用稅收政策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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