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公司,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今天是2月29,也是2月份最後一天,到今天為止還沒收到2019年12月份工資,今天接到公司通知說2月份有12天無薪假,以後用來調休,2月份受疫情影響未能去公司上班,為了保障好客戶,再求在家辦公處理公司事情,(本人是快遞公司客服)因為是上晚班,要求下午2點上到晚上12點。本人2月份共上班18天,現在說在家上班沒有工資,說以後調休,這麼算下來12天無薪假+2月份18天上班共30天假期要調,3月份還要求繼續每人輪休5天,加上這5天就35天假,2020年剛到來就有35天假了!

遇到這種公司,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遇到這種公司,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遇到這種公司,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