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防風險除隱患保平安迎大慶”集中行動隱患公示
![責令整改!汝陽這個企業被點名](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偃師市東宏毛紡廠
■ 存在問題: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 整改時限:9月7日
■ 責任單位:偃師市
河南省白鶴化肥科技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1.工藝操作崗位不應與甲類壓縮機廠房佈置在同一建築內。
2.壓 縮機廠房的天車電機接線、變壓吸附區域液壓閥的接線失爆;變 壓吸附區域有一臺壓縮機的電機不是防爆電機,造氣爐車間照明 不是防爆燈,電櫃、電器失爆;合成車間防爆區域電機不防爆,配 電櫃不防爆。
3.廠區內(除合成氨車間配電房外)高、低壓配電櫃 屬於淘汰產品。
4.35kV變電站值班電工無高壓證,一人值守不符 合變電站運行規程規定要求。
5.造氣爐車間、5000方煤氣氣化櫃 增設在線監測裝置。
6.變壓吸附操作室安全防火距離不符合《石 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規範要求
■ 整改時限:9月15日
■ 責任單位:孟津縣
洛陽萬基金屬鈉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1.液氯充裝值班室未配專用防護用品具櫃及檢查記錄。
2.高壓配電室無防雷接地措施。
3.高壓配電房建築房頂無防雷設施。
4.火災報警無報警及處置記錄;
5.電解工段休息室配電櫃門口無防鼠擋板,配電室用作休息室並堆放水桶等雜物,櫃後檢修通道不符合規範要求
■ 整改時限:9月10日
■ 責任單位:新安縣
洛陽先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1.危險化學品儲罐(硝酸、硫酸)缺少圍堰。
2.負箔車間兩臺天車 吊鉤缺少防脫裝置。
3.年產5000萬平方米鋁電解電容器用正負 極箔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安全設施未經竣工驗收
■ 整改時限:9月26日
■ 責任單位:新安縣
洛陽永寧有色科技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企業名稱發生變更,未及時申請變更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逾 期未整改
■ 整改時限:8月30日
■ 責任單位:洛寧縣
欒川縣啟源礦業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尾礦庫未按設計規定築壩
■ 整改時限:8月30日
■ 責任單位:欒川縣
嵩縣廟嶺礦業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1.PD459主運輸巷道有雜物,硐口無防汛沙袋。
2.KK121礦塊上山安全繩距離梯子遠,安全繩設置不符合要求
■ 整改時限:8月25日
■ 責任單位:嵩縣
洛陽氟鉀科技股份公司
■ 存在問題:
1.重大危險源未根據標準更新情況及時重新進行辨識;重大危險 源告知牌內容不全。
2.氟化氫罐區視頻監控有盲區;監控畫面保 存時間過短。
3.氟化氫罐區接地線刷有油漆,控制線穿線管腐蝕嚴 重。
4.氟化氫槽車充裝採用金屬軟管;充裝臺圍欄四周防護不嚴密,存在墜落危險;充裝站控制室採用聚苯乙烯泡沫夾芯板建造
■ 整改時限:9月20日
■ 責任單位:嵩縣
洛陽市興榮工業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為職工提供的安全帽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 整改時限:8月30日
■ 責任單位:汝陽縣
洛陽龍羽宜電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及時進行修訂。
2.未按照要求對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應急裝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並填寫 記錄,從業人員對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操作不熟練。
3.化學車間酸 鹼罐區管道鏽蝕嚴重,應急洗眼器損壞
■ 整改時限:8月30日
■ 責任單位:宜陽縣
河南宏元精鑄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 格上崗作業
■ 整改時限:8月30日
■ 責任單位:宜陽縣
洛陽中車軌道交通裝備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1.2019年度新入職員工教育培訓學時少於《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 訓規定》。
2.未如實記錄員工教育培訓情況。
3.存放有清洗劑(庚 烷)、聚氨酯黏合劑等甲、乙類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未設置 明顯標誌。
4.車廂組裝工位缺少安全警示標誌
■ 整改時限:9月6日
■ 責任單位:瀍河區
洛陽恆佳機車電器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1.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2.空氣壓縮機儲氣罐安 全附件安全閥和壓力錶未進行定期檢測。
3.2018年未按規定進 行應急預案演練。
4.與相關方單位合作項目未明確各方安全生 產管理職責。
5.年修造300臺機車電子電氣件項目投產至今未 進行安全評價
■ 整改時限:9月6日
■ 責任單位:瀍河區
洛陽新標鋼球有限公司
■ 存在問題:
1.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未按照規定定期組 織應急預案演練。
3.生產車間缺少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 整改時限:9月8日
■ 責任單位:瀍河區
孟津煤礦
■ 存在問題:
1.12070工作面底抽巷第五單元抽採負壓為17.5kpa,較第四單元 23.9kpa相差較大。
2.12070軌道順槽底抽巷達標評判孔孔口用黃 泥封堵,漏氣。
3.12070軌道順槽底抽巷巷口沒有風險公示牌
■ 整改時限:9月15日
■ 責任單位:孟津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