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書記郭金龍: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北京實踐

北京市委書記郭金龍: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北京實踐

2017年1月20日,北京會議中心,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式上,北京市委書記郭金龍講話。攝影/新京報記者 薛珺

今年是本屆人大任期的最後一年,要倍加珍惜、毫不懈怠。各位代表要更加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深入瞭解民情民意,廣泛集中民智民力,共同凝聚起推動首都改革發展、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磅礴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郭金龍

新京報訊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昨日上午閉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郭金龍出席會議並講話。

加快疏功能、轉方式,做好穩增長、促改革

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表決通過了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關於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北京市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北京市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的決議,關於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郭金龍指出,當前首都發展已經進入了關鍵階段。今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關鍵一年,也是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一年,黨的十九大將在北京召開,中央還將在北京舉辦“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保持首都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責任重大、任務繁重。新的一年裡,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以習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疏功能、轉方式、治環境、補短板、促協同,全面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保持首都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努力把全年工作做得更好些,向黨和人民交上合格答卷。

深入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北京實踐

郭金龍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支撐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郭金龍指出,深入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北京的實踐,最重要的是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自覺通過法定程序把黨的主張轉化為人民的意志,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郭金龍指出,深入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北京的實踐,就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做好人大各項工作。要認真總結全市各級人大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與時俱進推動立法、監督、決定權行使和代表工作的創新發展,不斷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努力使首都人大工作更好地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始終保持人大制度的生機和活力。

郭金龍指出,深入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北京的實踐,就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今年是本屆人大任期的最後一年,要倍加珍惜、毫不懈怠。市人大常委會要積極為每一位代表依法履職創造條件、做好服務。各位代表要更加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深入瞭解民情民意,廣泛集中民智民力,共同凝聚起推動首都改革發展、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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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監察委近日將掛牌

明確有三項職責,即對國家公職人員進行監督、調查、處置;五部法律有關部分不再適用

繼山西人大選舉全國首位省監察委主任後,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昨日也選舉張碩輔為北京市監察委主任。

人代會閉幕後,昨日下午便召開了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根據監察委員會主任的提名,任命監察委員會的副主任和委員,這意味著監察委員會的完整架構形成,預計近日將掛牌。

上半年將選出區一級監察委主任

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中央的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要籌備成立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兩級監察委員會:北京市的監察委員會和十六區的監察委員會。預計在2017年上半年,各區要加開一次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區一級的監察委員會主任。

今後,由市人大產生的不再是“一府兩院”,而是“一府一委兩院”,對人大負責,接受人大監督。

不過,北京與山西、浙江這兩個試點省份不同,監察機關分作市區兩級,而不是山西、浙江的三級監察機關。這意味著,山西、浙江的三級檢察機關的反貪、反瀆職、預防腐敗機構,可以集中整合劃轉到同級的監察委員會中。

但北京的檢察機關是三級,除了市檢察院、各區檢察院,中間還有四個分檢院,因此北京需要結合四個分檢院的部門如何劃轉、向監察委員會集中等制定方案,目前已經成型,需要下一步落實。

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國家公職人員

監察委成立後有哪些職責?該負責人說,現在監察委的三項職責很明確,就是對國家公職人員進行監督、調查、處置。

今後,監察委將對所有國家的公職人員,或者說我們國家財政供養的人員,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廉潔從政、職業道德負有監督的職能。調查方式可以是約談、監視居住、凍結財產,甚至要滯留審查,有一些強制手段來行使這些職權。

此外,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試點地區現行的有關法律、條文不再適用,其中包括行政監察法、刑事訴訟法、檢察院組織法、檢察官法、地方組織法這五部重要法律的有關部分,特別是涉及政府的監察局,檢察院的這三個機構所行使的反貪職能的有關法律立即停止使用。

不過,隨著試點到全面推開,各級監察委員會成立以後,全國人大也會制定國家的監察法,對相應的法律進行修改。

採寫/新京報記者 黃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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