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是一個體系:制度合法、機構設置、人員執行與糾錯機制

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依法治校逐漸彰顯。目前,各個學校,特別是高等學校在依法治校的進程中,高校屢屢成為被告。如“高校天價索賠案”、“拒絕授予博士學位案”等等。

從這一層面來看,依法治校刻不容緩。但是,種種案例表明,相關學校對於如何理解“依法治校”還存在偏差,有的甚至是錯誤理解。

本人認為,就“依法治校”的權力運行來看,依法治校不僅僅包括學校治理教職工和學生,還要包括限制學校濫用權力,以防止學校侵犯廣大教職工與學生的合法權益。

另外,依法治校還必須強調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要學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相關規章制度,這些制度是需要合乎正當程序的。另一方面是廣大教職工和學生具有維權意識,維權能力以及維權行動,對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說不。

最後,“依法治校”是一個動態體系,如果某些學校還存有學校乃是法外之地的錯誤念頭,可以預見的是:學校成為被告的機率會大幅度提高。依法治校是一個體系,主要包括:一是要制定合法的管理制度;二是要有專業的執行機構;三是要有專業的團隊;四是要有敏感的糾錯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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