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案管“大管家”作用,促進案件質效雙提升

為全面落實貫徹市院李明檢察長關於提升案件質效專項行動的指示精神,橋西區檢察院案管部門從案件入口至出口全程發力對案件強化監管,案件質效較同期明顯提升。今天讓我們先來看看!這個橋西院“大管家”如何把好案件入口關:

該院案管部門充分發揮案件受理把關作用,案件受理環節創新創建“四卡”,即《不予接收案件明白卡》、《案件受理糾錯卡》、《案件受理建議卡》、《案件受理預審聯動卡》,強化案件受理初審的“望聞問切”作用,堅決杜絕“帶病”案件進入檢察環節。

《不予接收案件明白卡》:嚴格按照案件受案標準規定把好案件受理“入口關”,同時按照證據標準適度延伸案件實體審查。對經審查應當不予受理的案件依法發出《不予接收案件通知書》,對於屬於卷宗材料不齊全類別而不予受理的案件,同時向公安機關發出本院制發的《不予接收案件明白卡》,一一列明需要補充的必要卷宗材料,對於經補充相關卷宗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再對案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轉受理。目前,已對3案發出《不予接收案件明白卡》,對

其中2案卷宗材料經按照明白卡所列內容補齊後,依法不予受理轉受理。

《案件受理糾錯卡》:對於案件受理階段發現的案件法律文書書寫錯誤問題、卷宗裝訂不規範等問題,制發《案件受理糾錯卡》,列明存在的具體問題,予以糾錯,對於同一錯誤問題,發現偵查機關同一所或一隊發生達三次以上的,及時通報其辦案部門領導。目前,已對10餘件案件發出《案件受理糾錯卡》,促進司法規範化。

《案件受理建議卡》:受案環節細緻初審案件,對發現的存在違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問題,如以往受理中發現的捕後24小時未依法制作筆錄、退查案件超期報送等問題及時制發《糾正違法建議書》隨案流轉移交承辦人進行糾違通知;對於發現的可能涉及追捕、追訴的案件、可能存在案件風險的案件制發《案件受理建議書》隨案移交承辦檢察官。目前,案管部門對一件案件受理審查後建議追漏罪、對一人追訴的意見已被承辦人採納,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效果良好。

《案件受理預審聯動卡》:案管部門與第一檢察部積極

建立完善“案件協調機制”,對案件受理中發現的案件複雜、重大或存在證據疑問的,在受理前制發《案件受理預審聯動卡》徵求第一檢察部對案件的實體審查意見,並將第一檢察部認為卷宗需要補充的證據材料明細交於偵查機關。

目前,已向第一檢察部發4案聯動卡,確保對入口案件質量很好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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