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鄉縣人民檢察院對民辦教育機構 “兩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調研

強制報告制度:

2020年5月7日,最高檢、國監委等部門共同下發的《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發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須強制向公安機關報告。《意見》規定居(村)民委員會,學校、教育機構及校車服務者,醫院、診所等醫療機構,兒童福利院等救助機構,社工機構,旅館等,凡是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都是強制報告部門。上述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公職人員都有強制報告的義務。發現未成年人受侵害就要報告,比如未成年人非正常傷殘、死亡、遭受家庭暴力、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被遺棄;疑似被拐賣或收買的,被組織乞討或者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懷孕、流產的,疑似的或者面臨危險的都要報告。

入職查詢制度:

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授予申請人教師資格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對具有性侵違法記錄的人員,不予錄用或者不予認定教師資格,從而把“大灰狼”擋在校園之外,有效預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發生。

為進一步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守護校園安全,我院近期與縣教育局聯合對武鄉縣現有的18所民辦教育機構進行問卷督導檢查,督導內容重點針對強制報告制度和入職查詢制度。並對武鄉縣永興學校進行走訪調研,未檢幹警向學校相關負責人講解了強制報告制度和入職查詢制度的內涵,從“一號檢察建議”發出的背景出發,對我國現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總體情況進行介紹。並對學校教師檔案進行實地查看,調研學校對教師入職查詢制度的落實情況。


武鄉縣人民檢察院對民辦教育機構 “兩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調研


武鄉縣人民檢察院對民辦教育機構 “兩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調研


武鄉縣人民檢察院對民辦教育機構 “兩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調研

下一步我院將繼續積極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做好兩項制度貫徹執行工作。一是要抓好高檢院、省院“一號檢察建議”的監督落實,推進兩項制度的宣傳和落實工作,將制度內容融入到法治課當中,讓相關部門和人員瞭解查詢、報告的義務和責任,促進制度落到實處。二是要聯合相關部門儘快制定實施細則,加強機制建設,進一步保障兩項制度的落實。三是要定期對民辦教育機構進行兩項制度的專項督導檢查,促進兩項制度在民辦教育機構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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