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縣院多措並舉為“兩項監督”工作提質增效

為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職能,不斷做優刑事檢察,2019年,安福縣院在上級院的統一部署下,結合“掃黑除惡”“根治欠薪”等重點工作,全年共監督公安機關立案2件、監督撤案1件、糾正漏捕22人、追訴8人、書面糾正違法4次,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以下簡稱“兩項監督”)工作取得較好成效。主要採取了以下幾項有力措施:

強化責任意識。年初對2019年之前“兩項監督”工作長期滯後的原因進行專題研究,找準“病因”。針對檢察官的履職意識不強,導致不敢監督、不會監督、監督不力的問題,該院及時切實加強整改。一是明確要求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必須將“兩項監督”工作開展情況寫入案件審查報告。二是嚴格執行一案一線索登記要求,做到每案必查。三是將“兩項監督”工作納入績效考核,激發檢察官開展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例如在辦理李某華等人涉黑犯罪一案時,對公安機關發出《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對其中48名未報捕的涉案人員進行追捕,保證涉黑案件“一個不放過”。

加強線索管理。一是掌握前端數據。安排專人定期對公安機關的受案登記表進行核查,瞭解案件情況,並進行閱卷分析,全面掌握轄區內的發案情況。如對王某平盜竊案的撤案監督,就是通過全面審查案件事實和經過,認為王某平的行為系由債務糾紛引發的民事自救行為,而非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盜竊行為,依法屬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情形,遂即通知公安機關撤案。

二是強化內部協作。控申部門與刑檢部門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由控申部門在受案前對線索進行初步判定後,商請刑事檢察部門對證據薄弱或定性存在爭議的案件進行分析研判,提高成案率。如對彭某開故意傷害一案立案監督,控申部門在受理被害人劉某的控告材料後第一時間和刑檢部門會商、研判,承辦檢察官認為彭某開的行為與劉某受到的人身損害結果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其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犯罪,在監督公安機關立案的同時提出具體偵查取證意見。三是主動對外協調。切實加強兩法銜接工作,到勞動、食藥、國土、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查閱案卷並不定期召開案件座談會,針對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共同研討解決,並對執法司法案件信息進行互相通報。如對張某偉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一案的辦理,系該院與縣公安局、人社局在充分溝通協調的基礎上,立案監督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且在審查逮捕階段努力為7名汽修廠員工追回近9萬元的勞動報酬,獲得了群眾和媒體的一致好評。

注重監督質效。一是將監督觸角前移。對重大、複雜、疑難、敏感案件和涉黑涉惡案件堅持適時提前介入,對案情和偵查取證活動進行全面掌握,對不規範的偵查取證行為進行實時監督和糾正,防止案件“帶病”進入檢察環節。

二是形成跟蹤督促常態。辦案人員對偵查機關落實監督案件的具體要求情況、辦理進展情況進行跟蹤和督促,防止監督案件以法律文書“結案”、具體監督事項落實不到位現象的發生。三是及時總結經驗做法。通過學習和掌握各類監督案件具體法律規定、提煉監督工作方法和規律,為今後監督工作的深入開展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辦案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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