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複試不早於4月30日-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本報4月14日訊 14日,教育部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備受關注的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也終於出爐。 《通知》明確,複試原則上不早於4月30日,同時,招生單位可採取現場複試、網絡遠程複試、異地現場複試等多種方式進行。

《通知》明確要求,招生單位要綜合考慮生源、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複試考核工作需要等情況,精準劃定各專業分數線。各招生單位統籌考慮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確定複試辦法。複試時間由各招生單位統籌考慮當地疫情形勢、應急響應級別以及複試工作量等,按照分區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綜合研判自主確定。複試啟動時間原則上不早於4月30日。複試方式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可採取現場複試、網絡遠程複試、異地現場複試以及委託其他高校複試等。

各招生單位要針對不同的複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複試內容。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採取遠程複試的,應儘可能採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要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並通過綜合比對 “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複試“替考”。

(記者 王曉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