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知識:章草為啥叫章草?

書法知識:章草為啥叫章草?

▲陸機 平復帖


要說章草為什麼叫章草這個問題,還確實有些複雜。章草的概念最早出現於東晉衛鑠《筆陣圖》一文,所謂“飄揚灑落如章草”。但是這篇文章疑點頗多, 論者多以為出自六朝人偽託。所以, 這還不能算作章草一詞出現的依據。

啟功《古代字體論稿》說:“‘章草’這一名稱, 在文獻中最早出現的 ,要屬於王獻之的話。張懷瓘《書斷》捲上說:‘獻之嘗白父雲: 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這樣的說法有欠妥當。南朝宋虞和《論書表》雲:“( 王羲之) 嘗以章草答庾亮,亮以示翼,翼歎服, 因與羲之書雲:‘吾昔有伯英章草書十紙, 過江亡失?’”庾翼卒於345年,王獻之生於344年, 二人的先後關係很清楚。所以,如果以後人引用前人的話為根據,那麼“章草”這一名稱最早出現於庾翼的信中,而不是王獻之的話中。

書法知識:章草為啥叫章草?


章草名稱出現的原因在於今草的成熟,“因為把王氏兄弟(指王羲之和王洽) 的新體稱為今草, 所以把張芝、索靖舊體稱為章草” 。今草成熟前經歷了很長的孕育期, 在這期間, 今草和章草並不容易區分。今草成熟後, 人們發現草書系統已經出現了兩種不同的形態,為了加以區分, 才有了章草之名。

章草概念使用之初, 人們並沒有對它的來歷做出解釋。大約從唐代開始直到現在, 很多研究者對章草得名的緣由做了見仁見智的推斷, 大致包括以下內容:

1、漢章帝創始說。宋代陳思引唐蔡希綜《法書論》說:“章草興於漢章帝。”

2、漢章帝愛好說。唐韋續《五十六種書》:“章草書,齊相杜伯度援稿所作, 因章帝所好, 名焉。”

3、用於章奏說。唐張懷瓘《書斷》:“建初中, 杜度善草, 見稱於章帝。上貴其跡, 詔使草書上事。魏文帝亦令劉廣通草書上事。蓋因章奏,後世謂之章草。”

4、得名於《急就章》之“章”。元鄭杓《衍極》卷1《至樸》篇劉有定注:“初, 漢元帝時, 黃門令史游作《急就章》一篇, 解散隸體粗書之, 損隸之規矩,存字之梗概。本草創之義, 謂之草書。以別今草, 故謂之章草。”又明孫釒廣〈書畫跋〉跋》:“章草名,當即託始《急就章》耳。”

5、章即張, 章草即張( 芝) 草。見卓定謀《章草考》所引。

6、與“章楷”的“章”同義, 也就是“章程書”的“章”。唐蘭《中國文字學》主此說。

7、“章”謂章法、法度、條理。王遠《章草典型概述》:“草以章名者,殆有章法之書耳, 固毋庸別解深求也。”今人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和啟功《古代字體論稿》皆主此說。


書法知識:章草為啥叫章草?


上述說法中有幾種明顯經不住推敲。啟功《古代字體論稿》說:“章草之名創始於漢章帝和漢章帝愛好的說法, 都是以皇帝的諡法為字體名。在古代以帝王之諡為字體名稱的, 漢前漢後俱無成例, 其為傅會,可不待言。”以張芝的“張”為章草的“章”也存在著傅會的問題, 林志鈞認為“以章張音近致誤, 尤無足論耳” 。

章奏說依據的是可靠的史實, 因而有一定的影響。顧炎武《日知錄》:“《魏志·劉廙傳》:‘轉五官將文學, 文帝器之, 令廙通草書。則漢魏之間, 箋啟之文有用草書者矣。故草書之可通於章奏者, 謂之章草。”啟功先生雖主張“章法、法度、條理”說, 但也認為章奏說“值得注意”(《古代字體論稿》, 34頁) 。應當看到, 章草名稱出現的時代距離杜度、劉廙被特許以草書上事的時代已經相當遙遠了, 而且, 漢章帝和魏文帝准許以草書上事只是草書應用中極其個別的現象, 一方面其他皇帝並沒有類似之舉, 另一方面草書應用的主要範圍是在章奏之外的。所以, 根據一種特例來冠名一種字體的“章奏說”也是靠不住的。

章法、法度、條理說的支持者認為“章法、法度、條理”是契合章草字體特點的。其實, 章法、法度、條理是字體的共性, 能稱得上一種字體的, 哪一種不具備這種性質呢? 篆、隸、楷等正體字固不必說, 即以同為草書的今草論, 其符號系統也是很嚴格的, 近人于右任作《標準草書》,其主要依據就是今草字形, 設若無章可尋, 焉能用作標準? 所以, 章法、法度、條理說未免空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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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蘭主張“章程說”,《中國文字學》說:“古人說‘章’和‘篇’的意思相同, 都是教小孩的。《倉頡》等篇都要分章,《急就篇》又叫做《急就章》, 所以說‘請道其章’。《廣雅·釋器》, 篇章兩字都訓為程, 所以鍾繇有章程書,‘傳秘書, 教小學者也’。那是楷隸, 所以羊欣說王廙能章楷,傳鍾法章楷跟章草, 意義完全相同。”由於“章”可訓為“程”, 所以唐蘭認為章草跟章楷一樣, 是另一種可以用作“章程”的字體。王廙的章楷和鍾繇的章程書固然是“傳秘書, 教小學者也”, 但它們是納入政府管理體系的正體字, 而章草卻是行用於民間的草體字, 草體字怎麼可能用於“傳秘書, 教小學”呢? 因此,“章程說”也有欠妥處。但是, 這種說法已經觸及了部分事實( 詳下) 。

最後看《急就章》一說。《四庫全書總目·小學類》對此說做了較為詳盡的分析:“所謂章草者, 正因(史) 遊作是書, 以所變草法書之。後人以其出於《急就章》, 遂名章草耳。今本每節之首, 俱有章第幾字,知《急就章》乃其本名。或稱《急就篇》, 或但稱《急就》, 偶然異文也。”雖然這一說法持之有故,但招致的非議也是很多的, 招致非議的主要原因是把《急就章》與史游聯繫在一起。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說:“‘急就章’是史游所編字書《急就篇》的俗名。《急就篇》分三十一章, 所以有人稱之為‘急就章’。這個名稱在漢代似乎還沒有出現。魏晉時代的書法家喜歡用章草寫《急就篇》,但是已發現的敦煌簡和居延簡中的《急就篇》漢代抄本, 卻都是用隸書寫的。所以章草決不會是史游作《急就篇》時所創造的字體。”啟功《古代字體論稿》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至於《急就》在漢代並不名‘章’, 也不叫什麼‘蒼頡章’, 且史游是編訂《急就》文詞的人, 不是用草字寫《急就》的人。今日所見漢代寫本《急就》觚都是隸書的, 章草寫本傳說最早出於吳時皇象。《書斷》捲上引王愔雲:‘漢元帝時史游作《急就章》, 解散隸體粗書之, 漢俗簡墮,漸以行之。’這是誤認史游是草書的創始人。按草書西漢前期已有, 見神爵、五鳳元年十月簡等, 並非史游才開始粗書的。”

上述兩家的觀點代表了大多數反對章草得名於《急就章》者的看法。他們持否定意見的根據是: 一,《急就章》在漢代稱作《急就篇》; 二,史游只是編訂了《急就》的文詞, 他用章草來書寫《急就》這件事不可靠;三, 已發現的漢代《急就》寫本都是隸書的而不是章草的。雖然這三條理由可以否定章草之名與史游的關係, 但是還不足以否定章草之名與《急就章》的關係。原因如下:

書法知識:章草為啥叫章草?

首先, 雖然《急就》在漢代稱“篇”, 但章草名稱出現於東晉, 其時《急就篇》已經被稱作《急就章》了。卓定謀《章草考》:“六朝以還, 漸習用《急就章》名。”又《玉海》宋太宗本載“鍾繇書《急就章》”,《宣和書譜》卷14載“晉索靖《急就章》”,鍾、索分別是魏、西晉人。對於章草命名而言, 這是值得重視的因素。


其次, 即使史游沒有用章草來寫《急就》, 也不見得後人不用章草來寫。唐蘭《中國文字學》:“假使史游時還沒有草書( 按, 史游之前已有草書, 見前面的啟功說) , 他決不會造一種新字體來寫一本新字書《急就》的。到後來草書流行後, 有人用草書寫, 倒是平常的事情了。”事實上,章草名稱出現時的確已經有了多種《急就》的章草寫本( 詳下) 。

再次, 雖然已經發現的漢代《急就》寫本都是隸書的,但這並不能說明漢代根本不曾有過章草寫本, 更不意味著章草名稱出現時仍然沒有章草寫本。就連否定章草得名於《急就章》的啟功先生也說:“然此數簡(《急就》漢代隸書寫本) , 固難概當時眾本, 不得謂漢人寫《急就》絕無草書者, 但足證漢有隸書之本而已。餘妄度之, 漢人所傳, 或有二種,隸書本所以便童蒙之誦習, 草書本則兼資以識草體。抑或有人慾集草字於一編, 藉《急就》之文, 以為貫索, 惟亦不出兩漢之世。不然後世迻寫, 何以必作漢時解散隸體之章草, 而罕作上下牽連之今草乎? ”


既然章草名稱出現的時候《急就》已經開始稱“章”了, 並且已經有了章草寫本的《急就章》,那麼,《急就》在漢代稱“篇”抑或稱“章”、史游是否寫過《急就章》就都無關緊要了。也就是說, 上面三條非議的理由不能成立。

書法知識:章草為啥叫章草?


我以為, 考察章草之名, 要特別注意章草名稱出現時的章草實物資料, 因為它們極有可能是章草得名的直接根據。據考, 張芝、崔瑗、崔寔、鍾繇、索靖、皇象、衛鑠、王羲之等人都有章草寫本《急就章》傳世。令人驚訝的是, 在前代章草遺蹟罕見的情況下 ,《急就章》幾乎是章草僅存的一脈, 它簡直就是章草的象徵。章草賴《急就章》而流傳, 這似乎成為一種風氣。此種風氣, 北朝猶存。《魏書·崔浩傳》:“浩既工書, 人多託寫《急就章》。從少至老, 初不憚勞,所書蓋以百數。世寶其跡, 多裁割綴連, 以為楷模。”

《急就章》是最主要的章草資料, 人們認識章草的基本憑藉就是《急就章》,“急就章”篇名本身就是一種醒目的字體命名特徵。為了與習見的今草字體相區別,人們完全有可能指稱這種字體為“急就章草”, 進而省稱為“章草”。也就是說, 章草的“章”, 可能就是《急就章》的“章”。


上面提到的 唐蘭“章程說”有其合理的一面, 原因在於它從側面指出了學習書法是需要章程的。學習書法的人往往以名家手跡為臨池之範本( 章程) , 在漢晉時期, 這樣的範本被稱作“篇”。如, 東漢蔡邕《勸學篇》:“齊相杜度, 美守名篇。”又趙壹《非草書》:“手楷其篇……守令作篇。”又西晉衛恆《四體書勢》:“齊相杜度, 號善作篇。”東晉以還,“篇”的主要文本就是《急就章》, 人們普遍以《急就章》為章程, 這大概引發了“章草”的命名。

作為“篇”與“章”密切關係的一種結果,“篇章”一詞被用作章草的另稱。唐孫過庭《書譜》:“旁通二篆, 俯貫八分, 包括篇章, 涵泳飛白。”“篇章”與“二篆、八分、飛白”並列, 所指正是章草。結合“作篇”和章草得名的情況可以發現, 章草的“章”揭示了一種有關字體規範化的重要現象: 雖然章草是遊離於政府管理體系之外的輔助字體, 但它畢竟是一種字體, 應當具備社會交際的功能, 因此它的規範性必須得到保證。在政府缺席的情況下,書法家“作篇”之舉實際上承擔了規範章草的工作, 這一事實表明, 書法家對漢字系統演變的穩定性提供了某種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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