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李福友被提起公訴

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李福友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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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李福友被提起公訴

近日,經濱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濱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濱州市政府辦公室原二級調研員李福友(縣處級正職)以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罪向濱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福友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李福友,並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

濱城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福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私自決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情節嚴重,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福友犯有數罪,應予數罪併罰。

2019年7月30日,濱州市政府辦公室二級調研員李福友接受審查調查

濱州市政府辦公室二級調研員李福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濱州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李福友被提起公訴

1981.07-1984.04 惠民縣省屯公社黨委秘書;

1984.04-1985.10 共青團山東惠民縣委副書記;

1985.10-1993.01 中共惠民地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

1993.01-1996.10 中共博興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1996.10-2000.08 陽信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0.08-2001.01 濱州地區政協工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1.01-2002.12 濱州市政協副秘書長兼臺港澳僑和外事辦公室主任;

2002.12-2003.02 濱州市政協副秘書長;

2003.02-2013.12濱州市政協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

2013.12-2018.07濱州市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8.7— 濱州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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