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二〇八大隊原大隊長劉正林犯貪汙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等一審判處無期

中國檢察網5月7日消息,2020年4月2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二〇八大隊原大隊長劉正林犯貪汙罪等罪一案,經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公開宣判。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後,高度重視案件的審查工作,由部門負責人牽頭,指定3名檢察官組成辦案小組,審查案卷100餘冊,擬製審查報告千餘頁,多次與案件偵查部門溝通,共同強化案件證據鏈條,最終以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依法對被告人劉正林提起公訴。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以被告人劉正林犯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對其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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