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龍泉驛區流動人員,是指:
①非成都市戶籍在龍泉驛區居住且務工的居住證持有人。
②成都市(非龍泉驛區)戶籍在龍泉驛區居住且務工的人員。
基本條件
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
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複印件)
有兩種方式辦理(注意:申請人為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有資料只能提供同一個申請人的)。
(一)用材料辦理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公安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居住證》需到居住地轄區對應的派出所辦理。)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有效證明(如:①子女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②申請人的戶口簿、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司法部門出具其法定監護關係的證明)。
3.申請人與龍泉驛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龍泉驛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材料)。
4.申請人需提供截止2020年5月1日,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須打印2019.05-2020.04在成都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清單;可登陸天府市民雲APP、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網、成都人社微信公眾號自行打印,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社保卡到政務中心辦理)。
5.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請人已在龍泉驛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如:以下任一種材料)
①自購房者:提供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並同時出示有二維碼驗證標識的《房屋信息查詢記錄》或《網籤合同信息查詢記錄》(可登陸天府市民雲APP、成都數字房產網查詢打印記錄,也可到龍泉驛區政務中心辦理)。
②居住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購房者:提供房產證明和親屬關係證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可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賃合同。
⑤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者:提供該單位集體宿舍的房產證明及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6. 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信息(小學一年級新生除外)。
(二)用積分辦理
1.申請人(積分達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公安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有效證明(如:①子女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②申請人的戶口簿、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司法部門出具其法定監護關係的證明)。
3.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信息。積分達11分及以上,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10分,合法穩定居住指標或累計居住指標不低於1分(居住證積分申請集中受理時間為每年6月1日-7月31日,9月15日起,申請人可登陸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查詢積分結果並打印;居住證積分集中受理地點:龍泉驛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D區,諮詢電話:028-96536、028-64733986。請2021年申請子女秋季積分入學的流動人員按要求提前進行積分申報!)。
4.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信息(小學一年級新生除外)。
辦理流程
(一) 2020年4-5月,申請人進行2020年龍泉驛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網上信息採集(具體通知另行公告);
(二) 2020年5月的工作日,申請人攜帶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以下區教育局指定的登記點——居住證(地)所在街道、鎮登記點提出入學申請,填報《龍泉驛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登記點審核後,對通過審核的申請人發放《龍泉驛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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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7月中旬,登記點公佈通過審核人員子女統籌安排就讀的學校。
(四)2020年7月下旬—8月,申請人持戶口簿、《龍泉驛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到安排就讀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溫馨提示
(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申請每學年只集中受理一次,過時不補辦。已在龍泉驛區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不再辦理本區域內轉學。
(二)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再次提交申請。
(三)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家長還可以通過網絡、微信、微博、電話等途徑瞭解諮詢相關政策。
諮詢電話:
小學:028—84865929
初中:028—84847876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來源:龍泉驛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