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發佈!湖裡區2020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招生指南


剛剛發佈!湖里區2020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招生指南


湖里區2020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積分入學招生指南

(僅適用於2020年小學一年級入學)

第一部分:積分入學的申請

一、在湖里區申請積分入學的條件是什麼?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年滿六週歲且同時符合以下2個條件的隨遷子女有資格在湖里區申請積分入學,不足齡兒童、超齡兒童和已經在其他地方入學取得小學學籍的學齡兒童均不能申請。

1.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地住址在湖里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2.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湖里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日必須在湖里區居住。

二、我之前一直按時辦理居住證,但今年春節回老家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沒及時給居住證簽註,居住證到3月到期,中間斷掉了,請問這樣還能參加積分入學嗎?

可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於2020年1月-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無法及時辦理導致中斷的,積分系統為其自動延期,視為其2020年1月-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均連續有效。但為不影響後續積分計算和派位,請申請人儘快補辦理居住證和社保。

三、在湖里區申請積分入學報名的時間和方式是什麼?

2020年,我區積分入學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於5月6日-5月15日在“i廈門惠民平臺”(http://www.ixm.gov.cn)的“積分入學 ”欄目或通過“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未進行網上報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注意:網上報名前,家長必須用電腦登錄“i廈門平臺”或手機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ixm0592)進行實名認證(中級)。實名認證不用等到網上報名平臺開放才做,現在就可以先做實名認證。具體實名認證操作方法可按照“i廈門惠民平臺”上的步驟逐步進行。

四、父母的戶籍在湖里區,可是孩子的戶籍不在湖里區,需要申請積分入學嗎?

需要。是否需要申請積分入學是以孩子的戶籍來認定的,只要是境內非島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均需參加積分入學。

五、孩子跟母親在一個戶口本,與父親不同戶口本,父親可以作為孩子的主申請人申請積分入學嗎?在湖里區房子的產權證上名字也是父親的,可以加24分嗎?

可以。需提供結婚證(在報名系統親子關係欄按要求上傳結婚證照片),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作為主申請方,同時孩子父母任何一方在湖里區所購符合加分條件的房產也可以加24分。

六、孩子跟父母都不在一個戶口本上,在老家跟爺爺一個戶口本,父母可以作為孩子的申請人參加積分入學嗎?

可以。只需提供孩子出生時醫院的出生證明即可(在報名系統親子關係欄按要求上傳出生證明照片)。

七、孩子的父母沒有在廈門居住,孩子的其他親屬(比如爺爺奶奶或叔叔姑姑等)可以作為申請方申請積分入學嗎?

不可以。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申請人需為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原則上為父親或母親)。如申請人不是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將取消其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同時將相關人員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八、在湖里區購房並取得產權證後沒有辦理居住證,近期才開始辦理了居住證的能參加積分入學嗎?

能參加。在湖里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的隨遷子女父(母),若因辦理居住證年限不足而達不到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可憑藉其本人(或配偶)在湖里區購買房屋的產權證登記時間與其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的時間合併計算在廈居住時間,滿足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的,可視為符合居住時間的基本條件。

九、2020年積分入學需要提供紙質證明材料嗎?

2020年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不需要提交紙質證明材料,只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個人信息。申請人必須保證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同時將相關人員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第二部分:積分入學的計算

十、2020年湖里區積分入學的積分怎麼計算?

2020年湖里區積分滿分120分,計算方法如下:

積分項目

積分子項目

及關聯人員

積分計算方法

務工社保積分

58分

主申請方

繳交社保年限

48分

隨遷子女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48分。

計算公式:截至2020年5月31日在廈門市累計繳交社保月數÷12×4分

副申請方

繳交社保年限

10分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副申請方需在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日之間有在廈居住記錄)、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滿一年(12個月)積2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計算積分,本項滿分10分。

計算公式:截至2020年5月31日副申請方繳交社保累計月數÷12×2分

穩定居住積分

57分

主申請方

居住年限24分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在廈門市居住累計每滿一年(365天)積2分,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計算公式:截至2020年5月31日在廈門市居住累計天數÷365×2分

主、副申請方

購置房產情況24分

隨遷子女父(母)在湖里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並實際入住,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其中一套計算。

主申請方

居住社保

均在湖里區

9分

隨遷子女父(母)(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湖里區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12個月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月份/12個月*1分計算得分,以社會保險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9分。

計劃生育積分

5分

隨遷子女

計劃生育積分

5分

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

若隨遷子女的出生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其父母是否已接受處理的,該項均不得分。

十一、主申請方和副申請方怎麼選擇,用誰的信息註冊和認證i廈門賬號誰就是主申請方嗎?

報名時必須用孩子的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的信息註冊和認證賬號,但用誰的信息註冊和認證與是否是主申請方沒有關係,只需在報名時填寫孩子父親和母親兩個人的信息即可。

積分系統在公佈積分試算結果時會分別以兩個監護人為主申請方計算出兩個積分(即父親為主母親為副和母親為主父親為副),家長可以在積分確認時自行選擇一方(通常選得分較高的)為主申請方進行積分確認,無需在報名時就決定和選擇由誰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

第三部分:社保積分與計生積分相關問題

十二、我來廈門後工作一直不穩定,沒有繳交社保,可以報名嗎?

積分入學基本條件對社保沒有要求,只要符合第一題中積分入學條件即可參加報名。

十三、夫妻兩個都在廈門居住和繳交社保,怎麼計算副申請方的分?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放寬了對副申請方的要求。副申請方只需在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日之間有在廈居住記錄,就能將副申請方在廈門繳交的社保月份進行累計算分,副申請方的社保累計滿一年積2分,滿分10分。

十四、2020年積分入學還需要辦理計生證明嗎?符合計生政策的孩子還可以加分嗎?怎麼申請加分?

隨遷子女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可加5分,監護人無需辦理紙質計生證明,只需到居住地居委會進行計劃生育狀況網格化登記即可,報名系統會自動提取數據給其加5分。若隨遷子女不符合計生政策,監護人無需到居住地居委會進行計劃生育狀況網格化登記,無論是否接受處理(繳交罰款)均無法獲得5分。

第四部分:居住積分相關問題

十五、孩子需要申請積分入學,可父母是島外戶籍,無法辦理居住證,怎麼認定居住時間?

孩子是非廈門島內戶籍,監護人是廈門市戶籍(不含湖里區)的申請積分入學,監護人無法辦理居住證,需要到其實際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來證明其在湖里區居住的年限。(居住證明社區網格化系統開具,積分入學報名系統可直接提取,無需再拍照上傳。這個時間年限主要影響基本條件與居住社保同一區9分)。

另外,其在廈門居住年限的認定分為以下兩類:

(一)監護人為廈門市戶籍原住民

其在廈居住年限為其戶口在廈門的年限,由於其為廈門市戶籍原住民,基本上居住積分可以得24分滿分。

(二)監護人為購房入戶居民

其在廈居住年限為其戶籍遷到廈門的年限與其在廈辦理居(暫)住證的時間合併計算。(這個時間年限主要影響居住的24分)

十六、從2016年12月開始派出所就不辦理暫住證了,而是辦理居住證,請問暫住證的時間也可以累計計算積分嗎?

2016年12月之前辦理暫住證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積分,隨遷子女父母申領居住證前在公安機關記錄的暫住時間,與居住時間合併計算積分。

第五部分:居住社保同一區9分相關問題

十七、在湖里區居住但在其他區務工和繳交社保,可以得“居住和社保同一區”的9分嗎?

不可以得分。只有居住地和社保繳交單位註冊地都在湖里區的月份,才可以累計計算“居住社保同一區”的積分,有幾個月的就算幾個月的積分,滿12個月積1分,本項最高得9分。

十八、在湖里區居住,也在湖里區務工,但公司的社保繳交地在其他區,可以加9分嗎?

不可以得分。本項以居住地和社保繳交單位註冊地來認定是否符合得分條件,社保繳交地不在湖里區的不符合本項得分條件。

十九、居住地和社保繳交地在同一區的9分到底怎樣認定?

按照積分細則,“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保繳交地均在湖里區的,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本項滿分9分。”以自然月為計算單位,具體認定標準如下:

1.該月有在廈登記居住並且居住地均在湖里區,不能有其他區的居住記錄。

2.該月的社保為按時繳交的且社保繳費單位的註冊地在湖里區。

同時滿足上述2個條件的月份,積分系統才計算該月的得分,具體數據以報名系統提取到的公安、人社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的數據為準。

第六部分:購房相關問題

二十、已經在湖里區購房的也需要參加積分入學嗎?

需要,境內非島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均需參加積分入學。

二十一、在湖里區購房,但是產權證還沒有辦出來,可以加分嗎?

在湖里區購置符合條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如因開發商的原因還未取得產權證,則須在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有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才能加24分,但購房時間不能與居住時間合併計算;在湖里區購置符合條件的二手商品住房,則必須取得產權證才可以加24分。

二十二、湖里區的房子原來是跟別人合買的,兩人產權比例各佔50%,得知積分入學需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才能得分後,辦理了產權比例變更,現在父母合計產權是51%了,可以加24分嗎?購房時間可以合併計算居住時間嗎?

若過戶取得新的產權證後,隨遷子女的父母取得符合條件的住房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可以得24分。購房時間可以合併計算居住時間,但是隻能從產權比例變為51%後合併計算,之前產權比例為50%的購房時間不能合併計算。

第七部分:積分確認、排序及電腦派位相關問題

二十三、自己的積分怎樣查詢?怎樣進行積分確認?

湖里區教育局將於6月中旬在“i廈門惠民平臺”網站和“i廈門”微信公眾號上公佈積分試算結果並開啟網上積分確認,具體時間請及時關注湖裡教育微信公眾號的相關通知。逾期未進行積分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二十四、我的積分與別人相同,積分排名是並列嗎?派位時怎麼派位呢?

總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進行同分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後積分仍相同的,則為並列排名,電腦派位時按隨機的原則進行派位。

二十五、參加積分就能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就學嗎?如果沒被派上怎麼辦?

符合積分入學條件不一定就能派到學校。電腦派位的原則是“積分優先 遵循志願”,即根據申請人的積分排名位次和志願填報情況進行派位。積分高的派入公辦學校的機會較大,積分較低的可能會派到民辦學校或者派不到任何學校。沒有被派到湖里區任何小學的隨遷子女建議儘快回戶籍所在地就學。

還有問題怎麼辦?

諮詢電話:

湖里區招生諮詢服務專線:3372670

i廈門平臺實名認證服務電話:5051516

報名系統技術諮詢電話:5707112

電話服務時間:4月20日-8月30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現場諮詢窗口:

開放時間段:5月14日-5月15日

6月16日-6月17日

7月23日

窗口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注意:該窗口非常駐窗口,只有在招生重點時間段開放,其他時間如有疑問請撥打招生諮詢服務專線3372670。開放時間段如有調整請以具體通知為準。

地址:湖里區招考中心(湖里區枋湖南路36號10樓辦事大廳)

公交路線:18路、118路、132路、134路、325路、85路至枋湖西路站或132路至湖里區老年活動中心站,步行到湖里區招考中心。

網站及微信:

湖里區政府網站:http://www.huli.gov.cn

請在網站“政務公開”-“教育信息”-“招生政策”欄目查看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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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各公民辦小學:

《湖里區2020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已經討論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湖里區教育局

2020年4月17日

湖里區2020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8〕3號)的精神,完善湖里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辦法,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20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發〔2020〕23號)的要求,2020年湖里區採取積分入學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辦法,科學合理、公開公平地開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就讀湖里區小學一年級的工作,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

申請參加湖里區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隨遷子女應年滿六週歲,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二)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地住址在湖里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三)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湖里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日必須在湖里區居住。

二、積分計算方法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58分、穩定居住積分57分、計劃生育積分5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滿分120分。具體積分項目和分值如下:

(一)務工社保積分,本項滿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副申請方需在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之間有在廈居住記錄)、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滿一年(12個月)積2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計算積分,本項滿分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本項滿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在廈門市居住累計每滿一年(365天)積2分,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在湖里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並實際入住,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按其中一套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湖里區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12個月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月份/12個月*1分計算得分,以社會保險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9分。

說明:在湖里區購置超過50%(不含50%)產權比例的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的隨遷子女父(母),可憑藉其本人(或配偶)在湖里區購買房屋的產權證登記時間與其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的時間合併計算在廈居住時間。以產權尚在隨遷子女父(母)名下的房屋計算,已經出售或變更產權歸屬的不納入計算。

(三)計劃生育積分,本項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三、同分排序

總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同分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排名並列,電腦派位時按隨機的原則進行派位。

四、工作程序

(一)實名註冊,網上報名。(5月6日-5月15日)

符合參加湖里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需在報名前登錄“i廈門惠民平臺”(http://www.i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實名註冊,並於5月6日-5月15日期間在“i廈門惠民平臺”的“積分入學”欄目或通過“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報名,填寫準確的個人信息。逾期未進行網上報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二)系統審核,計算積分。(6月10日前)

積分入學報名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個人信息自動調取申請人的居住、繳交社會保險、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等信息進行審核並試算積分。

(三)公佈積分試算結果,積分確認。(6月23日前)

湖里區教育局將於6月中旬公佈積分試算結果及積分確認方式。具體積分試算結果公佈時間及積分確認方式和時間段將在湖里區政府網站和“湖裡教育”微信公眾號公佈。積分確認時間段以積分確認公告為準,逾期未進行積分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公示積分(6月23日-6月30日)

6月23日至6月30日,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學積分,公示期5個工作日,接受監督。隨遷子女家長如對積分計算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提出複核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其它異議的,可向中共湖里區委教育工委或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投訴反映。

(五)公佈積分全區排名位次及學位情況(7月23日)

7月23日,區教育局公佈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公辦與民辦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在全區的排名位次。

(六)填報志願(7月23日-7月24日)

7月23日至7月24日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進行網上志願填報,逾期未填報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七)派位入學(8月6日前)

8月6日前,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願順序,以電腦派位的方式派入我區的公、民辦小學,派完學位為止。派位結果向社會公佈。電腦派位結果查詢時間和方式將通過“湖裡教育”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八)派到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註冊報名(8月7日前)

派到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請攜帶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所派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具體時間和相關要求將通過“湖裡教育”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五、積分入學工作要求

(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不需要提交在廈居住、繳交社保等書面證明材料,只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必須保證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按本實施細則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同時將其父(母)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二)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主副申請人均須為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父親或母親),若查實申請人不是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將取消其按本實施細則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同時將相關人員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三)湖里區教育局按照“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根據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進行電腦派位,派完學位為止。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或積分較低未被派入我區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應及時回戶籍地報名入學。

(四)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湖里區積分入學,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積分計算、電腦派位工作接受中共湖里區委教育工委和社會的監督。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給予嚴肅查處。

(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派入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特殊教育學校根據學生評估情況和學位情況,依申請按照積分高低接收。

(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生工作相關時間和安排如進行調整將再行通知。參與積分入學隨遷子女家庭居住、務工、社保等計算辦法,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八)本細則由湖里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於2020年。

附件:湖里區2020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湖里區2020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內 容

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湖里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網絡報名。

5月16日-6月9日

審核積分入學報名信息,計算積分。

6月23日前

公佈積分試算結果,接受積分複查,進行積分確認。

6月23日-6月30日

公示隨遷子女積分。

7月23日

公佈我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公民辦學校名單、學位數和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7月23日-7月24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網上填報入學志願。

8月6日前

隨遷子女電腦派位,公佈派位結果。

8月7日前

派到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註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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