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應按規定進行備案-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本報訊(記者 宋 鈞)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4月15日起,我市將對全市範圍內房地產中介機構及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情況開展集中整治,重點打擊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未按規定備案、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等違規行為。

“我市將開展為期7個多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集中整治,堅決制止和查處房地產經紀活動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房屋租賃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房地產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到轄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嚴禁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通過中介機構成交的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應按規定進行備案。

該負責人表示,4月15日開始,我市將通過現場巡查、合同抽查、投訴處理、輿情監測、信訪案件梳理等方式,對轄區內所有房地產中介機構門店進行徹底排查。對發現的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採取責令限期改正、約談告誡、暫停網籤備案、發佈風險提示、行政處罰、公開曝光等方式進行全面整治,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記入“黑名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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