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全市體育健身場所安全有序開放工作方案》

政策文件:北京市體育局關於印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全市體育健身場所安全有序開放工作方案》的通知(京體產業字〔2020〕12號)

當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勢依然複雜,疫情防控轉入常態化階段。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體育健身服務兩個方面的工作,推進體育健身場所安全有序開放,市體育局組織制定本方案。方案制定過程中,得到了市衛生健康委和市疾控中心的積極支持和指導。

1.堅持三個原則,確保積極穩妥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推進全市體育健身場所安全有序開放,需要堅持“三個原則”:一是防控為先原則。開放的基本前提是體育健身場所要自覺承擔防控主體責任,並嚴格落實各類防控措施。二是分類有序原則。嚴格按照市衛生健康委“兩先兩後”的建議,堅持從低風險場所、無聚集無對抗運動項目開始逐步進行實施。實施過程中,如果發生關聯病例或重大疫情事件,將及時調整開放進度和管控措施。三是屬地管理。按照本市“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要求,每個地區疫情防控的形勢不同,推進復工復產工作措施不盡相同,各地區應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體育健身場所開放。

2.具備八個條件,滿足基本要求

體育健身場所包括公共體育場館、全民健身設施和經營性體育健身場所。恢復開放的體育健身場所在滿足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應按照以下條件進行復工準備:

一是疫情期間非同平時,運營單位要主動承諾並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責任到人;

二是制定本場所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疫情相關事件,能夠緊急處置;

三是配備足夠的防控物資,應配備非接觸式體溫計、口罩、消毒用品等,滿足運營需要。

四是加強員工排查和防護,員工上崗需要經過嚴格排查,應符合本市復工復產相關要求。在工作中應嚴格落實各項防護措施。

五是嚴格控制人員流量,體育健身場所屬人員密集場所,開放過程中要堅持安全原則,嚴格按照開放指引要求,控制人數。

六是嚴格實施入場檢測和信息登記,對參加健身消費者,要嚴格進行信息查驗、體溫測量和信息登記,對不符合條件的要謝絕入場。

七是落實各項衛生措施,對場所內的衛生環境,要嚴格按要求清掃、消毒,確保健身環境衛生和安全。

八是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放的體育健身場所,要迅速回歸正常生產運營狀態,按有關要求落實到位。

3.按照四個階段,安全有序推進

根據現階段本市防控形勢和有關規定,各類游泳場館、利用地下空間開設的體育健身場所及健身場所的淋浴設施屬於高風險健身設施,暫緩開放,具體開放時間將根據本市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依據市衛生健康委有關政策建議,其他體育健身場所,包括各類公共體育場館、全民健身設施和經營性體育健身場所,按照以下4個階段推進開放工作。方案同步配套了各個階段的防控指引。

第一階段:開放室外體育健身場所,限制部分運動項目開展(2020年4月3日至4月21日)。

第二階段:有序推進室外體育健身場所開展其他類運動項目(2020年4月22日至4月28日)。

第三階段:開放室內體育健身場所,限制部分運動項目開展(2020年4月29日至5月6日)。

第四階段:有序推進室內體育健身場所開展其他類運動項目(2020年5月7日起)。

4.區分不同類型,分類實施開放

(一)公共體育場館運營單位應經所屬上級部門同意後恢復開放。

(二)全民健身設施由其管理單位負責推進開放和管理工作。

(三)經營性體育健身場所復工開放後當天,應主動向屬地街道(鄉鎮)和區級體育部門報備。

5.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督導檢查

一是開放後的各類體育健身場所,首先是運營管理單位要嚴格落實疫情防疾控主體責任,細化並嚴格落實防控措施。

二是市區相關部門要對恢復開放後的體育健身場所開展經常性的指導服務和監督檢查,確保防控責任落實到位。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體育健身場所,要及時督促整改;對整改效果不好的要果斷關停,並從嚴處罰。

三是在開放過程中,體育、疾控等有關部門要保持密切聯繫,及時根據疫情防控情況調整開放管理措施。

四是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開放過程中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等現象,將由有關部門依據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格處罰,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體育健身場所具體開放防控工作,依據新出臺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北京市體育健身場所開放防控指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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