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澳洲“稅務居民”將重新定義,一不留神可能會多交這些稅

幾十年來,居住在國外的澳大利亞人一直不用繳納資本利得稅(CGT)。

但去年12月,聯邦政府改革了相關政策。這意味著成千上萬的居住在海外的業主(下稱:“旅居業主”)可能要繳納鉅額稅款,除非他們在6月30日前賣掉自己的房子。

這一變化是在2017年5月的聯邦預算中首次出現的,旨在節省5.81億澳元的住房可負擔性措施,同時取消了自1985年9月20日起對旅居業主實行的免稅待遇。

當時就遭到了來自旅居業主及其他專家的強烈批評,導致聯邦政府數次推遲推出這一政策。

但去年12月,該法案終於在議會獲得通過,但有一個為期6個月的暫緩期。也就是說,旅居業主如果是在2017年5月9日之前買的房,只要在2020年6月30日或之前出售,就可以申請CGT稅務豁免。

如果他們在6月30日之前沒有把房子賣出去,那麼稅單將從他們買房的時候算起,而不是從他們搬到海外的時候算起,這意味著許多人可能會面臨鉅額稅單。


疫情下澳洲“稅務居民”將重新定義,一不留神可能會多交這些稅

在疫情中被課以重稅的業主

疫情當前,數千萬名旅居業主擔心自己可能會被徵收鉅額資本利得稅,Maria Pawelek就是其中之一。

Pawelek和丈夫過去的大部分時間都在澳大利亞生活和工作,但2016年6月,他們一家搬到了海外,這樣她就可以擔任亞馬遜(Amazon)駐盧森堡的法律顧問。

他們一直希望保留自己在澳洲的住宅。但今年1月,他們得知CGT對海外居住人士的稅務豁免改變了,所以他們決定賣掉這個房子。

3月初,他們把自己位於悉尼Coogee的房子掛牌出售,並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沒想到就過了幾天,他們房子的租客被懷疑坐飛機時接觸了一位新冠病人,因此不得不隔離在家,並且告訴他們必須停止開放房屋參觀。

當她的房客從隔離中出來的時候,政府社會禁令的措施已經到位,這對夫婦被迫把他們的房子從市場上撤下,無法趕在6月30日的最後期限之前把房子賣掉。

疫情下澳洲“稅務居民”將重新定義,一不留神可能會多交這些稅


而他們在房地產代理費上已經花了一萬五千澳幣。

“在澳大利亞賣房子變成了一筆賠錢生意。”她說。

她說,2006年他們買下這棟房子時,價值約為120萬澳元。現在它價值約230萬澳元。但如果他們在6月30日的截止日期後出售,CGT將按資本利得的50%計算,也就是他們要繳納55萬的鉅額稅費。

她表示,即使他們試圖在6月30日前通過網上拍賣或私人出售的方式出售,但房地產市場已經大幅下跌,他們仍會在財務上蒙受損失。

Pawelek曾致信澳洲財政部長喬希•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和稅務局,請求延長最後期限,但從未得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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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澳洲政府公佈的社會距離規定,禁止人們進行公開的房屋檢查和現場拍賣。

政府拒絕了延長期限的要求

數週來,稅務專家們一直在呼籲政府延長6月30日的最後期限。

但助理財長邁克爾•蘇克爾(Michael Sukkar)表示,這是不可能的。

他說,稅費變化早在2017-18年的預算中就宣佈了,給了澳大利亞人充足的時間來準備出售他們的房屋。

蘇克爾表示:“該法案中有一項非常合理的、適用於外籍稅務居民的溯及既往安排,也就是說到2020年6月30日之前,業主們將有超過37個月的時間來處置自己的財產,而且仍然能夠獲得免稅待遇。”

“這項措施並沒有強迫居住在海外的人出售他們在澳大利亞的房產,它只適用於自願選擇出售澳大利亞房產的外國稅務居民。”蘇克爾表示。

疫情下澳洲“稅務居民”將重新定義,一不留神可能會多交這些稅


助理財政部長邁克爾·蘇克爾表示,稅收變化是在2017-18年的預算中宣佈的,給了人們充分的通知。

但阿特拉斯財富管理公司(Atlas Wealth Management)董事總經理佈雷特•埃文斯(Brett Evans)表示,這項法律是去年12月才通過的,隨後不久就禁止房地產拍賣和開放參觀,再加上關閉外國邊境,讓這個時期的賣房任務“幾乎不可能”完成。

埃文斯表示,該公司3月份曾致信數名聯邦議員,要求將最後期限6月30日延長12個月。

埃文斯表示:“我們每天都不停地在與疫情期間賣房受影響的澳大利亞僑居者溝通。”這些問題還包括對所有返回澳大利亞的人實行14天的檢疫要求,這使得他們無法與房地產經紀人見面,也無法為出售房產做準備。

他說,還有一些租戶感染了新冠病毒,這又給看房者造成了限制。

埃文斯表示:“政府不可能指望澳大利亞僑民在2019年12月之前就對這項法案採取行動,因為法案並沒有預料到後面疫情發生的這些變化。”

一場“完美風暴”讓僑居者前途未卜

TaxBanter的高級稅務培訓師羅賓•雅各布森(Robyn Jacobson)表示,她曾親自遊說財政部延長最後期限。

她說:“隨著疫情的影響,不僅這些僑居者可能無法把租戶趕出去賣掉,而且這個時期看房也很困難。此外,由於經濟影響,買家不願支付大量資金,或一直無法獲得融資。”

澳大利亞稅務局副局長特蕾西·鄧恩(Tracey Dunn)表示,新冠疫情對“由於邊境關閉和自我隔離限制,而無法返回澳大利亞的居民和外籍人士“產生了深遠而不斷髮展的影響,

“人們可能希望回去賣掉自己的房子,但由於疫情限制回不去,這項法律的改變將使納稅人被迫支付一大筆稅款。”

曾經的“非稅務居民”也將被課稅

新冠疫情還將對暫時居住在澳洲的“非稅務居民”產生影響。

ATO本月更新了其網站上針對納稅人的指南,指出如果納稅人因為疫情的原因而在澳洲逗留的時間超過預期,可能會產生影響。ATO目前還不知道目前滯留在澳洲的非稅務居民的人數。

“如果你從澳洲獲得任何可評估的收入,你可能需要提交澳洲的納稅申報單,”ATO的更新網站指南說,這包括在澳洲應評稅的工資或工資收入。

“所有來自外國的收入也將被評估,除非你是澳洲臨時居民。”

ATO的網站還指出,由於疫情的原因,在澳大利亞的外國居民可能需要改變稅務居地。

“如果你因為疫情而在澳洲臨時居住幾周或幾個月,那麼只要你通常長期居住在海外,並打算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儘快返回你的國家,你就就不會變成澳洲的稅務居民。”ATO表示。

“然而,如果你在澳洲停留了很長一段時間,(而且)在有能力的情況下,不打算返回你的居住國,那麼稅務居住權問題可能會更加複雜。”

疫情創造了“一套特殊的稅務情況”。

畢馬威稅務合夥人阿布裡恩•索德(Ablean Saoud)表示,最新的指導意見意味著,企業可能需要付出更多工作,以確保其員工是否應在澳洲納稅。

雖然為澳大利亞企業的相關或附屬工作可以被排除在稅務公民納稅之外,但任何高於此的工作,都可以視為該員工與澳大利亞企業有密切聯繫,因此需要納稅。

索德表示:“這將使僱員面臨這樣一種風險,即他們的海外就業收入可能會被視為來自澳大利亞。這可能會對那些澳洲大企業的海外員工產生影響,比如擔任全球或地區高管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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