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入稅真的來了!企業應如何應對人力成本劇增?

10月30日,多個省份和城市發佈通知:從11月1日起,將社會保險徵繳工作交由稅務部門徵收!


社保入稅真的來了!企業應如何應對人力成本劇增?

具體省份有上海、北京、天津、新疆、西藏、吉林、山東、山西、四川、廣西、湖南、青島、深圳、貴州等。

社保入稅真的來了!企業應如何應對人力成本劇增?

這也就意味著,從2018年起,鋪墊了長達三年之久的社保入稅,終於落地實施!

為什麼都在關注社保入稅?社保入稅意味著什麼?對企業而言,社保入稅之後面對哪些新變化?

徵收機構的變化,意味著徵收手段的大幅加強。徵收機構由社保局變成稅務局,與社保局的線下監查不同,稅務局的金稅系統掌握著企業的所有財務信息,包括企業薪金數據,企業再想按照之前的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已不再可能。

繳費基數的正規化,意味著人力成本的成倍增長,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表示,這一政策至少將增加企業最少30%成本。企業老闆要測算一下,自己經營一年的利潤,能否彌補上述人力成本的合規化。


繳費性質的變化,意味著違規處罰的力度大幅提升。收費變成了收稅,如果企業未給員工購買社保,或者未足額購買社保,就變成了偷稅漏稅行為,而一旦扣上偷稅漏稅的帽子,輕則追繳罰款收滯納金,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企業財務、人事和老闆都面臨著重大風險。


社保入稅真的來了!企業應如何應對人力成本劇增?

值得注意的是,對企業而言,社保入稅:

稅務機關將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開展涉稅風險控制,稅務、工商、社保隨時合併接口,企業人員、收入等相關信息互聯,公司不合規繳納社保的狀況將迎來全面監管;社保、個稅申報數據將實現全面比對,一旦有異常,違規企業將成為重點稽查對象。不按規定繳納社保、不配合整改的,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上失信名單!


小編特別提醒,社保入稅企業需要注意,這些違規行為千萬要避免!

不繳社保


社保是國家強制保險,為勞動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我國《勞動法》規定: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現實中,有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稱自願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實際上,這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此外,還有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是會發放一筆社保補助費,用現金代替社保繳納,這同樣不可取。


低繳社保(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


現實中,有些單位為了節省用工成本,以現金方式發放工資,不提供工資單等必要證據,按最低工資或者低於員工實際工資的數字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費,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公司未按實際工資水平繳納社保費用,屬於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未及時繳納社保費用


《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企業規定通過試用期後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實際上,法律並沒有如此規定,員工在試用期也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

社保入稅真的來了!企業應如何應對人力成本劇增?

一面是疫情之後企業迫切需要找尋新的發展動力,提升經濟活力;一面是人力、稅負、成本等多方面的壓力。在社保入稅之後,對於部分企業而言,稅負壓力驟然增加。特別是那些人力成本較高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應該如何應對呢?

社保入稅,將倒逼企業必須轉換用工形式,從之前的合同用工為主逐步轉為“少量合同工+大量靈活用工”的用工形式,即保留核心團隊為合同用工,其他非核心崗位均採取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等靈活用工形式。

靈活用工的主要優勢:雙方為合作關係,不是僱傭關係,企業不需要為對方繳納五險一金,且以工作成果為支付對價,便於企業進行考核,同時,企業可在眾多自由職業者當中選取優秀者進行合作,建立良性互動。

社保入稅真的來了!企業應如何應對人力成本劇增?

心周企服靈活用工方案,針對企業的臨時促銷員,服務員,收銀員,銷售人員、保安保潔等人群,提出定製化靈活用工解決方案,可為企業解決以下問題:在合規的前提下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做到三流合一(合同流、資金流、發票流),降低員工個稅,為員工增加稅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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