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倒閉,消費者應當如何維權?

生活中,經常碰到在店鋪充值後店鋪倒閉跑路的情況,作為普通消費者來說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店鋪倒閉,消費者應當如何維權?

案情:

2018年10月初,某同學A在美團中看到一店鋪經營美容服務,遂按照美團上公佈的電話與店鋪取得聯繫,到店體驗後經店員介紹購買了一項1000元的美容服務(非一次性服務),服務週期未定。A同學在2018年11月前往店鋪時發現店鋪已經關閉,聯繫店家已經失聯,充值的1000元還沒有使用。

目前情況:

1、A同學僅有手機支付寶上的轉賬憑證(A同學是通過掃麵店鋪中二維碼的方式支付的款項),沒有會員卡,協議等其他證明文件。

2、經查詢該店鋪為某個體工商戶

3、A同學已經起訴該個體工商戶,但證據尚未提交,本案公告送達

店鋪倒閉,消費者應當如何維權?

方法建議:

一、撥打12315消費者權益保護熱線,通過工商局途徑與店家取得聯繫。一般來說12315對此類事情會調解,即便調解不成也會為訴訟形成證據。(如果工商局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企業,則會將企業列入異常登記名錄)

二、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但是本案中證據十分有限,於是在筆者的建議下A同學補充了部分證據1、支付寶實名信息披露:通過支付寶人工客服,提交A同學本人的身份信息及轉賬對應的訂單號,查明A同學的該筆1000元轉賬的收款人為該店鋪的負責人本人,能夠證明該店鋪實際收到了錢。2、該店鋪目前的照片:通過實際拜訪的形式,證明該店鋪目前已經聯繫不到,非正常經營。3、美團截圖:證明該店鋪曾經在美團經營美容服務。但是本案中最重要的問題是A同學無法證明在店面消費的基本法律事實,對此筆者的建議通過兩個邏輯闡述該案件事實:1、A同學曾經通過美團瞭解到該店鋪,在該店鋪的推薦下充值了1000元購買某項長期美容服務,為沒有簽署任何書面協議下,雙方實際上已經構成了事實合同,在2018年10月初充值費用到2018年11月前往店鋪準備接受服務中間間隔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店鋪出現了關門跑路的情況,店家已經構成根本違約。在店家根本違約的情況下,A同學有理由認為該合同已經處於解除的狀態,在合同解除的情況下,店家自然要返還已經充值的1000元。2、在事實合同解除的情況下,A同學與店鋪之間實際上構成了不當得利關係,A同學有權利要求店鋪返還該費用。)

可能大多數顧客對於一些金額不大的事件往往會採取忍耐的態度,在此提醒大家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留有證據,付款留有記錄,充值要籤協議,謹防上當受騙。即便出現權利遭到損害的情況,要用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讓奸商無處可循。

店鋪倒閉,消費者應當如何維權?

PS:

一般合同解除的狀態是需要法院來認定的,但是本案中A同學先起訴後找到筆者進行諮詢,故筆者的建議是在訴訟請求不變動的情況下給出的建議與分析。因為A同學的不留意,本案的有效證據基本只有轉賬憑證一樣,訴訟風險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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