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雙倍借條”放高利貸,詐騙2771652餘元!海南一惡勢力團伙被連鍋端

近日,據12309中國檢察網披露,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詐騙罪對楊中卿、楊澤亮等人提起公訴。

據悉,該案由萬寧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楊中卿、楊澤亮、王玉、陳所裕、李瑤漢、林慶華涉嫌詐騙罪,於今年2月2日向萬寧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萬寧市人民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一次,因案情重大複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一次。萬寧市人民檢察院於今年5月6日轉至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據公訴機關指控

2008年至2019年,楊中卿、楊澤亮、王玉一家人(其中楊澤亮和楊中卿為父子,楊中卿和王玉為夫妻),向不特定人高利放貨(月利息為3%至6%不等,年利息為36%至72%,絕大多數為月利息5%,年利息為60%),並許諾是為了防止不按期還息,誘使借款人打雙倍借條,在借款人不按期還息後,進行催討。催討未果後,以雙倍借條提起訴訟,從而勝訴,藉助訴訟佔有他人的財產。陳所裕、李瑤漢、林慶華作為曾經的信貸員,明知楊中卿、王玉沒有貸款資格,通過虛增借款數額誘使借款人打雙倍借條,藉助訴訟勝訴的“套路貸”行為,為獲取利益,仍然將借款人介紹給楊中卿、王玉借款,從而幫助了楊中卿、王玉非法佔有他人的財產。

據指控,上述6人以楊中卿、楊澤亮為團伙首要分子,王玉為主要成員,陳所裕、林慶華、李瑤漢為一般成員,在海南省多市縣以放貸的方式對至少五十七個借款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至少共計人民幣2771652元(其中既遂1298890.72元,未遂1472761.28元)。該團伙使用威脅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認定為惡勢力。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認為,楊中卿、楊澤亮、王玉、陳所裕、李瑤漢、林慶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熱帶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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